在環保領域,一方麵由於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傾向和環境問題的外部性,很容易造成市場失靈;另一方麵,近些年來我國對環保問題越來越重視,但仍然不能避免政府失靈的出現,這表現在:政府理性有限,使政府行為最多隻能逐步逼近最佳環境管理效果;政府中立有限,即政府在環境權益配額中加進了自身利益的考慮;③政府實力有限,使政府麵對大量的、紛至遝來的環境權益衝突事件時心有餘而力不足;④政府靈活有限,使環境管理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比合理水平要多犧牲一些經濟效益。環保民間組織的出現可以敦促政府進行環境保護,凝聚社會成員的力量,促使社會成員在生活中自覺為環保行為,彌補了市場和政府的缺陷。
(2)當代公民社會理念。如果說市場和政府雙重失靈的問題使得環保民間組織作為第三部門的一部分被動地產生,那麼當代公民社會的理念則使其以更為積極的姿態出現。實際上,它們隻是這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麵,公民社會與第三部門密不可分,甚至有時被當作同義語來使用。公民社會是一個來源於西方的富有包容性開放性並且內涵不斷變化的概念,經過了洛克、盧梭、黑格爾、馬克思、托克維爾、哈貝馬斯等人的闡述。在當代它作為一種理念,在國家與社會的關係中,更側重於公民的參與以及對國家權力的監督和製約。公民社會理念有這樣一些特點:它倡導多樣性,生活方式、利益追求、社會文化都向多元化發展;它強調參與,不管是政治生活還是社會活動,都必須對公眾開放,保證參與機會的均等;它不倡導占主導地位的行為者,各社會組織、公民團體都處於平等的地位;它既不片麵強調對國家的製約,也不將國家權力理想化而輕視公民社會的力量,強調公民社會與政府應采取合作態度,共同致力於社會經濟發展。
改革開放以後,隨著政治經濟體製改革不斷深化,我國的政府與社會的關係已經發生了很大改變,公民意識在成長,社會自組織不斷湧現,不能說形成了公民社會,但是我國正在向著“政治—經濟—社會”的三元格局發展。而長期以來我國的環保事業一直是政府主導的,政府是環境保護的發起者,而不是迫於社會壓力的被動舉措;政府是環境保護的主要促進者,往往是自上而下開展活動,普通公眾也認為環保是政府的事;政府也是環境保護的主要監督者和仲裁者,往往通過行政途徑查處環境破壞行為,用行政手段解決環境糾紛。但與此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到我國的民間環保力量正在興起,公眾的環境意識在逐步覺醒,環保民間組織的規模日益壯大,行動日益具有影響力,基於社區的環境保護活動在開展,環保產業也有了一定的發展。
社會組織是公民社會重要的結構要素,是政府與社會之間的中介,也是公民參與發展的主要載體和形式,環保民間組織就是其中的一部分,並且由於環境保護問題更需要全體社會公民共同參與的屬性而顯得益發重要。它使公民個人擺脫了原子化的狀態,形成凝聚力,能發出環保聲音;它貼近公民,深入基層,可以直接與社會成員進行溝通,有民主基礎;它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資金基礎,可以為環境破壞中的弱勢群力提供支持;它一方麵將政府的環境政策和信息傳送給公民,另一方麵也將公民的環保要求和建議傳送給政府,以利於政府的環境決策;它處理問題方式多樣手段靈活,其成員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環保組織的這些優勢是其他機製不能代替的,它的存在和發展是當代公民社會理念以及治理與善治理論的題中應有之義。
2.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現狀
(1)發展狀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民間環保組織發展起來,這是環境問題日益嚴重的結果,也是因為政治經濟體製改革和環保部門的開明態度為其開創了一定的空間,國民環保意識的提高,媒體網絡的推動以及境外環保組織的影響也成為重要的動因。自1978年起到20世紀90年代初,中國環保民間組織走過了誕生和興起階段;1978年5月,中國環境科學學會成立,這是最早由政府部門發起成立的環保組織。中國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環保民間組織是1994年3月經過一番注冊波折才於北京成立的“中國文化書院綠色文化分院”,始此,我國的其他環保民間組織相繼成立。它們可以分為四類,一是由政府部門發起成立的環保民間組織,如中華環保聯合會、中華環保基金會、中國環境文化促進會,各地環境科學學會、環保產業協會、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等;二是由民間自發組成的環保民間組織,如“自然之友”、“地球村”、環保誌願者群體、網絡通聯型組織及其他民間機構等;三是學生環保社團及其聯合體,包括學校內部的環保社團、多個學校環保社團聯合體等;四是國際環保民間組織駐大陸機構。
2005年7月—12月,中華環保聯合會首次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了“中國環保民間組織現狀調查研究”工作,並於2006年4月22日發布了《中國環保民間組織發展狀況報告》。根據這份報告,截至2005年底,我國共有各類環保民間組織2768家,其中,政府部門發起成立的環保民間組織1382家,占49.9;民間自發組成的環保民間組織202家,占7.2;學生環保社團及其聯合體共1116家,占40.3;國際環保民間組織駐大陸機構68家,占2.6。現有從業人員22.4萬人,其中全職人員6.9萬,兼職人員15.5萬。這些環保民間組織的分布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及東部沿海地區,其次是湖南、湖北、四川、雲南等生態資源豐富省份,其他地區的環保民間組織相對較少。我國環保民間組織在各級民政部門正式注冊登記率較低,僅為23.3;有63.9的在單位內部登記(學生環保社團在學校登記)或工商注冊為民辦非企業;有部分環保民間組織未辦理任何注冊登記手續。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環保民間組織最普遍的資金來源是會費,其次是組織成員捐贈、政府及主管單位撥款和企業捐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