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我國糧油財政補貼問題研究(一)(2 / 3)

(三)關於油料價格補貼的政策沿革及補貼方式

1953年,國家對食用油脂、油料實行了統購統銷。其計劃收購價格與計劃銷售價格同當時市場價格大體相當,有一定的進銷差價。從1953年到1957年,對個別品種的統購價格進行了有升有降的調整。1957年以後,為了促進油脂、油料的生產,國家先後,幾次大幅度地提高了油脂、油料的統購價格。為了照顧人民的生,活,銷售價格的提高幅度每次都小於收購價格,這樣就使得購銷價不適當地縮小、影響了糧油企業的正常經營。

為了改變這種狀況,1964年在收購價不動的情況下,單獨將銷售價格提高了7.04%;1971年,又提高收購價格,而銷售價格不動,出現了購銷價格侮掛。1979年,全麵大幅度地提髙了油脂、油料的收購價格,而銷售價格中,隻將油料的銷價提高到與購價持平,油脂的銷售價不動,使得油脂購銷價格進一步倒掛,國家賣1斤油平均要賠0.80元。由於購銷倒掛產生的糧油經營企業的虧損,均由財政給予補貼。

對油脂、油料的超購加價獎勵,於1959年開始實行。當時規定,對於超額完成交售任務5%以內的,按超額交售總值的5%給予獎勵。對於超額完成交售任務5%;以上到10%以內的,按超額交售總值的給予獎勵;對超額完成交售任務以上的,按超額總值的給予獎勵。1972年國家規定,對於超額完成交售任務的部分,按統購價加價30%。1979年統購價提高25%;以後,超購加價輻度提高到50%。從1983年秋開始,國家開始對油料實行“倒四六”比例加價,即:40%按原統購價,60%按原超購加價。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食油經營實行“雙軌製”,逐步引入市場經營機製,糧食部門除平價外,增加了市場經營價,食油經營逐漸活躍起來了。但是受市場供求因素的影響,平、議價差越來越大,議價對平價管理形成不斷的衝擊,致使平、議價食油在流通環節爭運力,爭資金等摩擦加劇,特別是貨源爭購矛盾嚴重,以1988年的情況看,山東省市場價格每公斤花生油為5.2—6元、花生仁為3-3.9元,比國家定購價格高出70%左右;河南省芝麻市場價格每公斤3—3.6元,比國家牌價高一倍多;內蒙和遼寧的葵花籽市場價格每公斤達1.6元,也高出牌價近一倍。其它產區和其它品種均有類似的情況。不管各級政府和收購部門采取什麼措施,收效都不大,國家收購進度緩慢。據統計,截止到1988年10月25日,全國食油入庫僅完成年計劃的34.6%,比上年同期少45%。秋油產區收購量均比1987年同期減少50左右。當前,關鍵是要在治理經濟環境的前提下,穩步前進,進行價格改革,逐步研究製定出一套以市場價值為基礎的食油價格,真正把市場經營機製引入食油價格管理體製,促進生產發展,克服雙軌價格帶來的弊病,將價格“雙軌製”轉為單軌。

二、糧油財政補貼的現狀

目前,國家用於糧油;:的財政補貼已超過250億元,其數額之髙,比1988年我國財政預算的支農支出和各類農業事業費金額還多100億元。以北京市為例,近幾年來,北京市糧油補貼增長速度很快,占市財政各項補貼的比重最大。糧油補貼增長的速度超過了市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同其它項目的財政補貼相比較,糧油補貼的增長來勢猛,高速增長的持續性強。1978年至1986年九年時間裏,糧油補貼年平均遞增73.81%,年平均增長量為5000萬元以上。特別是近兩年,增長速度異常迅猛,1989年比1988年增長量高達7.94億元,比1978—1986年9年增量總和還多近2億元。

三、對當前糧油補貼的分析

糧油補貼,對於發展糧油生產,保障糧油供應,穩定市場物價、安定社會秩序,以及發展國民經濟起到良好的作用。但目前糧油財政補貼還存在不少問題,因此,有必要對當前糧油補貼的利弊做出一個較為客觀的評價。在此,我們仍以北京市情況為例。

(一)1985—1386年北京市糧油補貼超常增長的因素分析

1985年,北京市糧油補貼總計47,411萬元,到1986年,補貼額上升到55,382萬元,兩年的年平均增長量髙達8,920萬元,遠遠超出近九年的平均增長水平。與此同時,市糧食局係統的經營虧損兩年來年平均遞增87.75%,也超過了前幾年的平均增長水平。

導致1985—1986兩年糧油補貼和企業虧損增加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省間糧油調撥經營費提高。

1985年9月以來,為了合理調節糧油調出省與調入省之間的經濟利益,促進糧油的商品流通。鼓勵糧油生產和調出的積極性,並有助於促使缺糧區努力發展糧食生產減少糧食調入,經國務院批準,產糧省陸續提高了糧食的調撥經營費標準,糧油調撥經營費兩次調整。如1986年1月1日國務院一〇一次常務會議關於再次調整省間糧油調撥經營費的文件中決定:省間計劃內的食用植物油、油料調撥經營費由原來的按統購價的12計算調整為按]計算。各口岸糧食轉運站進口糧食中轉費用,一律調整為每噸74元。調入地區增加的開支,由地方財政的自有財力解決,從而造成糧食調入省、市糧油調撥經營費支出加大。多購、多調費用補貼增加。過去,多購、多調彎用補貼由商業部直接補予糧食部門。從1985年起,改由地方財政補貼,年終與中央財政決算,從而增加了糧食補貼額。

糧食調入“議轉平”方式加大補貼負擔。

北京市每年需調入50多億斤平價糧食,1985年放開以前,北京市從外省調入的50多億斤平價糧均由中央保,現在,中央對地方實行包幹,凡包幹外不足部分,均由地方財政予以補貼。實行調撥包幹後,各地已無平價糧調出,中央財政在定購價基礎上每斤加補的定額“議轉平”補貼,難以彌補北京從外省調糧“議轉平”實際的新差價。如北京從外省調入的大米,扣除中央所補的0.079元外,每斤仍有較大的差價的缺口需由市財政補貼。

此外,過去由中央獎勵的豬飼料等,1985年放開後均已取消,改由地方供給,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地方財政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