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要求]
1.了解班主任的地位和角色。
2.熟悉新時期班主任工作的新理念,並能運用這些理念指導自己的班級管理工作。
一般來說,教師基本上都要當班主任,或許你現在正擔任著班主任工作,或許你今後要擔任。當班主任是辛苦的,也是幸福的,借用現在流行的話說,叫做“累並快樂著”。班主任是學生成長過程中最重要的老師,學生行為習慣的養成、理想信念的確立、學習方法的習得等等,都與班主任的教導有關。“上麵千條線,下麵一根針”,學校千頭萬緒的工作,都需要班主任點點滴滴地去貫徹和落實。班主任工作是一門科學,工作要講藝術,需要專業知識和技巧,需要提高自身的專業素質,這是班主任做好工作的前提。
一、班級及班主任
班主任是學校任命、委派,全麵負責一個教學班學生的思想品德、學習、健康與生活等方麵工作的教師。
班主任產生於班級授課製。班級授課的形式最早產生於15~16世紀的歐洲,17世紀捷克教育家誇美紐斯出版《大教學論》(1632年),對之進行了係統的理論闡述。隨著近代西方資本主義的興起,工商業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要求普及教育,擴大教育規模,提高教學效率和質量,班級授課製便逐步發展成18、19世紀歐美各國學校的主要教學形式。當然,並非所有采用班級授課製的國家都設立班主任,隻有中國、日本等部分國家的學校中設有班主任。
我國最早采用班級授課製的一般認為是1862年創辦的京師同文館。京師同文館是我國近代第一所培養洋務運動所需的外語翻譯人才的新式學校,它設“正提調”、“幫提調”等專職人員,對學生進行管理。正提調可以不“逐日到館”,而幫提調必須“輪班在館管理一切”,如“文移稿件”、“學生畫到”等。雖然幫提調的管理對象是同文館全體學生,但其職責與班主任已有許多相同之處。
班級授課製在我國廣泛地施行,是伴隨著我國現代意義的學校的普及而發生的。1902年,清政府頒布《欽定學堂章程》規定:“學生每班應置教習一人,其教法則每一教習將所認定專教之一班學生按日分門教授。”1904年,清政府頒布《奏定學堂章程》,規定小學各學級設本科正教員一人,“通教各科目”,“且掌所屬之職務”。由一個教師負責一個學級全部或主要科目的教學和組織管理工作的製度稱級任製,相應的,這個老師就稱級任教師。1932年民國時期,規定中學也實行級任製。1938年起,中學的級任製改為導師製,負責班級組織教育工作的教師稱級任導師(相當於班主任)。
30年代的老解放區,在共產黨辦的小學、中學、師範學校和抗日軍政大學等,每個班級中率先設有班主任。新中國成立後,繼承老解放區傳統,吸收蘇聯教育經驗,在小學裏一律設班主任,負責全班學生的思想教育、政治工作、道德行為、生活管理、課外活動等工作。至此,我國班主任製正式確立。
1988年,教育部相繼頒布了《小學班主任工作暫行規定(試行)》、《中學班主任工作暫行規定》,對班主任的地位、作用及其基本任務、班主任的職責、班主任工作的原則和方法、班主任的任職條件和任免、班主任的待遇和獎勵、班主任工作的領導與管理等作了具體的規定。2006年6月,教育部頒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班主任工作的意見》,其中規定:要充分認識加強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明確中小學班主任的工作職責,認真做好中小學班主任的選聘和培訓工作,切實為中小學班主任工作提供保障,要求製訂和完善促進班主任工作的政策措施,提高中小學班主任的地位和待遇,完善班主任的獎勵製度,加強班主任隊伍的管理,為班主任開展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