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錄之五:
以下摘自一位調查對象的信:
最近,我的一位朋友在信中給我寄來了他的一篇作品,說是表達了他對我的感情。我把它抄錄給您,也許它能對您在分析同性戀心態上有所幫助。這篇文章的背景是今年夏天,我在X市去探望我的一位戰友。抄錄如下:
你走了,在我們重逢之後。我們分手數年後,與你又重逢。回憶起我們重逢的日子裏,我已習慣於每天都去你住宿的地方看望你。看看你和你住的地方,問問你一天的勞累,因為你肯定會為一些業務上的事不順利而煩惱。
你走的前一天,我破例在你那兒吃晚飯。你從食堂裏打回了那麼多飯菜,一個勁地讓我多吃,直到我再也吃不下一粒米。
第二天,我上午把工作處理完就直奔你那兒去。你一看到我就從我手裏接過自行車,說要和我去吃最後的午餐。在那間小飯店裏,你告訴我你是下午三點的火車,問我能不能去送你。我實際上下午什麼事也沒有,可是我還是搖了搖頭。不是因為我不在乎你,而是我不願意看到火車載著你滾滾遠去。我一直深愛著梁實秋的一句話:你走,我不送你;你來,大風大雨我也要去接你。
吃完飯,在你的住處,我們握手道別。你又問我,去不去送我?我再次搖頭。你笑了。看著你爽朗的笑容,我知道你了解我。
就在火車鳴笛的那一刹那,我把一封給你的信投入了信箱,信的最末端寫著:你走,我不送你;你來,大風大雨我也要去接你。
那,就是我們之間的友情。
也許不明就裏的人不會從這篇短短的文章裏看出什麼,但我確確實實感到了朋友之間的那種說也說不清楚的感情。是戀人?是朋友?是兄弟?
實錄之六:
以下是一位同性戀者自述的戀愛史:
這個故事的開始是在我讀高一時,我的性格可以說十分開朗,但多少有些女孩子氣,為此我苦惱過,我想盡量做事要硬一些,像個真正的男子漢,可老天好像偏注定了我這個性格,怎麼裝也不像。那是在一次春季運動會上,我們班也參加,要報名參賽項目,大家十分踴躍,我也報了一個500米,但我那是硬著頭皮報上去的,根本沒打算跑。到了比賽那天,大家都十分積極地完成了各自的任務,該我上場了。我的心砰砰直跳。這時,他出現了:我替你跑!這一句話說得我頓時不知怎麼感謝他。他很順利地替我完成了任務。從那以後,我便對他產生了好感,覺得他可以給我安全感,可以保護我。噢,插一句,他叫M,是我們班的體育委員,身體很壯,很性感。
日子一天天地過去了,我也搞不清為什麼,我們倆由以前的普通朋友,變成了一對好朋友。這時我們的友誼還純粹是好朋友的程度,我們倆談話很投機,他無論什麼話都跟我講,包括他跟他的女朋友發生性關係以及床上戲。我覺得他這樣信任我,我一定要好好對待他。
可是就在高二時的一天晚上,也就是他與他的女友分手後的一天晚上,他找到我,說心情不好,要出去走走。我便陪著他。一路上,他很傷心,他流淚了,我也流淚了。我們倆都是住宿生,又是一個宿舍的,回到宿舍已經是晚上十一點多鍾了。由於其他學生都回家了,整個宿舍隻剩我們兩人。其實這時我的心裏也很矛盾,我怕我控製不住自己,但我終於還是暫時忍住了。可當他脫去衣服,隻穿一條三角褲時,他那健壯的胸膛,性感的胸毛,還有那……我閉眼不看,但我的還是起來了,於是我便手淫,以此來發泄性欲。每次我都把他當作我想像中的玩物,來刺激我。但這一次手淫完之後不久,我又起性了。這時已是深夜了,我聽見了他微微睡熟的鼾聲。於是我便下床,掀開他的毯子。當我再一次看到他的全身時,我再也忍不住了。我撲在他身上,用我的XX頂他的XX,摟他,吻他。他醒了,我傻了,那時候是我一生最感到無地自容的時候,我感覺我的臉發燙得像著了火一樣。可是,他並沒有說話,一把把我摟入他的懷中,用他粗壯的手撫摸、揉搓我的XX。我興奮得差點昏倒在他懷中,直到他說他的手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