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許多同性戀者到了結婚年齡不能不結婚,是怕暴露出自己的真正性取向。在中國社會中,埋藏得再深的同性戀傾向也有個會泄露出來的時候,那就是到了結婚年齡時——因為健康的男性在中國幾乎人人都要結婚,所以不結婚就會引起懷疑。一位從平房搬進樓房居住的調查對象說:要是不搞對象,怕鄰居說我有病,有缺陷,往(同性戀)這方麵想。住樓房也有人說,四鄰也問。一位堅持到四十多歲才結婚的同性戀者說:我結婚是出於無奈,可以說是為結婚而結婚。到三十七八歲沒結婚的男人引人注目,很多人給我介紹女朋友,沒有感情談不起來,周圍輿論就說我挑剔。
種種不可避免的男女之事讓人避無所避,直恨不能跳出三界。偶翻萬年曆,曰今年年運乃是‘每欲床第之歡,過後必悔之’,實乃我不為人所知的一麵;而尚有一麵則為‘常遇貌美而性烈及貌寢而賢溫之二女子誘惑,終不知如何取舍之’。為了生活不得不偽裝自己而近於玩火自焚,可逃避始終不是出路。我常想:像我這樣的人怎配去找一個好老婆?可真正麵對時卻仍不敢馬虎,還是把相貌、感覺放在第一位。但我的感覺又從何而來呢?愈來愈搞不清自己想要什麼了。我對自己有點失望。也許真的再過半年我會跟哪個‘貌寢而賢惠’之女子結婚,上帝會不會恥笑我?
一位調查對象憂心忡忡地說:許多人對別人的事特別關心,很多人給我介紹對象,我都煩了。我想再過幾年不找對象,我可真要被別人用異樣的目光來看了!另一位說:一個適齡男子必須要結婚,否則,社會輿論無法抗拒。一個各方麵不錯的男子要獨身是很容易被人猜測為同性戀的。
於是,結婚成了掩蓋真情的手段,卻並不會真正製止同性戀活動。有人這樣說:結了婚搞同性戀的多了,有抱兒子、孫子、重孫子的,老婆全都不知道真情。
同性戀者不得不結婚的第三個原因,是為了避免現實生活中的損失。一位調查對象說:單位和社會的壓力很大,不結婚不行,不結婚就分不到房子,提拔使用也受影響,別人會以為你孤僻,個性強,不合群。還有人說我在外邊亂搞(女人)。我反正也不追求幸福,反正多數家庭也不幸福,所以我就隨便找個人結了婚……我覺得我在各方麵都受了影響。
最後,有些同性戀者的結婚是為了隨後的離婚,以便取得過一種不必受人打擾的單身生活的身分。在中國,一個大齡未婚男子會不斷受到打擾,這些打擾中既有好心人的介紹對象,也有惡意的猜疑;而一個離婚的男子卻可以免去這些折磨,得到人們的諒解——他是離了婚的,心靈有創傷,所以才不願再婚,讓他一個人獨自清靜一下吧。一位因與同性戀有關的行為入過獄、結過婚又離了婚的同性戀者,把結婚、離婚和入獄概括為一個同性戀者要過的三道關,他對一位剛從拘留所出來的未婚同性戀舊友說:你已經過了一道關,還要過結婚和離婚這兩道關,這樣,你這輩子的關才能算全過完。
一位同性戀者在信上寫道:是的,或許離婚後獨身是最好的途徑。因為,心頭的創傷未平複,陰影仍未消除,婚姻已經看透等等,是非常可信的不容置疑的保持單身的理由。所以,我果斷地走上了這條路。隻是如今我仍然孤獨,這是因為我一直把自己關在屋子裏,我未走上社會,去尋找我的不僅僅是玩玩而是要能甘苦與共、心性相通的同類。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同性戀者對這種結婚動機持激烈的道德批判態度,例如這一位:對於那些利用女性來為自己的曾婚證明書蓋戳的同性戀者,我想隻能說他們這樣做是卑鄙的。我做不到結婚後再離婚,我寧願獨身一輩子,最後瞞不住了讓父母知道也行,我能和父母交待,我沒有傳宗接代的壓力。
鑒於上述種種原因,絕大多數的中國同性戀者都會結婚,有些同性戀伴侶甚至互相規勸,希望對方還是結婚為好。例如,一位同性戀者提到他大學的一位同學,兩人有過同性性關係,但分手時,他對我說以後不要再做這些事情,勸我畢業以後早點結婚。另一位調查對象也用一種相當有把握的語氣說:我們這些人到歲數全都結婚。問卷調查中,尚未結婚的調查對象大多數表示打算結婚,證明這種估計所言不虛。
第三節婚姻關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