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出人意料的是,在同性戀者的異性擇偶標準當中,傳統色彩很重。他們不喜歡性欲強烈、思想摩登的女人,而偏愛賢妻良母型的舊式婦女。不少調查對象在回答如果結婚將選什麼樣的女性為妻這一問題時說:喜歡賢妻良母型、家庭主婦型的女人。一位同性戀者這樣說:我要找對象,就找個賢妻良母型的。另一位說:家裏逼我談女朋友,我喜歡生理上無要求的,不喜歡女方有婚前性行為,在性方麵也不應該主動。應該尊重傳統觀念。同時補充說:我找對象就是為了讓家裏人心裏平安,自己並不想找。由於同性戀者的異性性行為動機僅僅是為了生兒育女,他們所看重女性的也僅僅是生育能力而已。這一點與傳統文化對女價值的看法不謀而合。
第三節婚姻關係 (2)
有一位學曆較高的同性戀者說:對女的隻能相敬,不能相愛。他說:我不像有些人那樣厭惡異性。我對異性沒有反感厭惡,隻是引不起性欲。同她們還能成為很好的朋友。如果接觸多些,產生一點比朋友進一步的感情的可能,還是有的。他準備找一位文化低些、賢妻良母型的妻子,理由是智力較高、比較敏感的女性肯定不能找,太難應付了;找個一心一意簡簡單單過日子的人就好。
許多同性戀者提出,他們希望女方在性方麵是消極冷淡的。有一位調查對象說:女朋友如不要求發生性關係,感情就會好些。我希望女方本人無性要求,應該是被動的一方。我一個朋友的妻子就從來沒有這方麵的要求。女的需要發泄多可怕。他正準備結婚,他的方針是這樣的:我要是真和她結婚,就要讓她一輩子不知道(我的性傾向)。人的性欲是可以培養的,可多可少,可高可低,特別是沒有性經驗的人,很容易被培養成性冷感的人。這就好比有人天天要喝茶,可如果讓他天天不喝茶,也就不想喝了。我要給她一個心理障礙,讓她想不到這一點。當然我在其他方麵都會好好照顧她。
一位同性戀者對找尋性冷淡的女性懷著信心:我20多歲時談了第一個女朋友,對方比我小一歲。我們的關係發展到接吻,沒有其他接觸。分手後到現在仍是一般朋友,沒鬧別扭。現在又談一個,我媽說,她和第一個氣質很接近。和這一位如果沒發生性關係,也許感情還會好些。我深信有性冷感的女人,我希望她冷一點,希望女方無性要求,應是被動的一方,不要在性上太主動。
我認識一個同性戀者,他結婚三四年才和老婆發生過三四次性行為,平均一年一次,可他妻子就偏偏懷了孕,有了孩子。他結婚的目的就是證明他能幹成,掩蓋他是同性戀。他找的借口是從小看過相,相士跟他說過不能跟女人同房,一同房鼻子就會出血。
一位同性戀者說:教我入道的那位老師,和老婆一個月過一次性生活,現在更少了,不定期,有時幾個月才一次。這都是他親口告訴我的。一位已婚的同性戀者說:我愛人對我不感興趣,她缺乏性要求,我也不樂意做那事,我們幾乎沒有夫妻生活。另一位說:我過去相好的一個男友,他孩子一周歲時我去看他,他留我住宿,我們做了愛。他說了一年來的痛苦,沒快感,和女人做那件事就像吃飯睡覺一樣,沒有意思。他要求我每年他生日那天和他做一次愛,我說那不可能。我和一個朋友打過好幾年交道,他一直扮演被動角色,沒見他勃起過。
他好幾年都不跟妻子過性生活,她用工具自瀆。還有一位說:我認識一個人,他和愛人沒這種欲望,雙方都沒欲望。由此我們想到,在中國,同性戀者之所以可以全都結婚,並且對妻子長時期地隱瞞住自己的真正性傾向,正是因為夫妻性生活被置於極其不重要的地位。如果妻子們不是如此性欲低下,如果傳統觀念不是令她們覺得作為女人羞於向丈夫提性要求,這種婚姻早就難以維持了。由於多數中國女性還是從一而終的,她們當中可能有很多人確已被身為同性戀者的丈夫培養成性冷淡的人,以為所有的夫妻關係都是如此。在不少人心目中,性欲仍是一種不好的欲望,冷淡不僅不是病態,反而是道德高尚的標誌呢。
同性戀者的擇偶標準還有一種在常人眼中會認為很奇怪的邏輯,一位同性戀者說:我們科裏有一位35歲的女同誌,家庭生活很幸福。我很羨慕這樣的人。我喜歡女同誌馬虎一點,在家庭中能處得好。要是我碰上這樣的未婚女性,就能有感情,也能有性愛,對單純漂亮的女孩不能產生性愛。異性戀男性往往都是首先受到女性自身條件如相貌、身材、氣質等方麵的吸引,再看她工作怎樣,家庭怎樣;同性戀男子卻由於不能受到女性自身的吸引,難以自然地對她們產生性愛,所以會循著一條相反的邏輯擇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