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社會交往 (8)(1 / 3)

J說,那孩子寫完檢查後,就管他叫大哥,說要和他交朋友。最後的結果用J的話來說,他們玩了。但是J說,這孩子一點也不無辜。雖然不是同性戀者,但是有很多同性戀經曆。據他自己交待,每次都是他和別人玩了以後才翻臉——他很能欣賞同性戀行為。那孩子,壞著哪。

了結了這位冒充警察者的事,J又回到體育場裏,把從他手裏要回的手表和錢還給了受害者。那座城市很小,同性戀者沒有地方可去,每天都要到這裏來,所以找到那些受害者並不難。J馬上成了英雄。這時J發現,那個和他在排球場後麵談過話的中年人(那位黑夜裏的呻吟者),居然也是受害者之一。他對該呻吟者說:你這麼大的人,被個十幾歲的孩子搶了,羞也不羞?大點聲吼一吼,就把他嚇跑了!

那人說:你看我這個樣子——我敢嗎?

J對我說,我們這些人都是這樣,幹著這種事,難免膽小,見人矮三分,所以會被外人所詐。這回出去,像這樣的事聽說了不少。以前我聽到別人被訛詐,總覺得問題出在被詐者身上——誰讓你那麼膽小。我是滿不在乎的。被詐了一次,總算明白了。

明白了什麼?

明白了被詐的滋味。假如有個人說,自己是個警察,叫你跟他走,你心裏馬上想到:我完了……所有的人都會知道我是同性戀……身敗名裂……家庭,單位,所有的人……那一瞬間,真想死掉。尤其是中年人,肯定會精神崩潰。

那你怎麼沒被嚇住呢?

也算事有湊巧,我是光棍一條。最近單位不如意,正在調動。崩是崩了崩,潰的不厲害。所以有膽子和他周旋。他碰上我,也算命裏該著罷。第二天,那個戴XX就辭了工,回家去了。

J說,他老惦記著那位讓人去幹他老婆的家夥。那天晚上,他又遇上了曾在體育場門口叫他大姐的河南人。那人馬上把他纏住,要他帶他上北京。此人簡直是個花癡。J對該花癡沒興趣,對他的同伴有興趣。所以他找到那個小X,兩人做了愛,又聊起來。這位小X雖然不是本地人,對這裏的事卻全知道。問起有個男人請他去幹女人的事,小X說:

這人我知道,是近郊的農民。他也是同性戀。請人去幹的女人,就是他老婆。

這件事的原委是這樣的:那位農民大概在結婚時,還有能力滿足老婆,後來越來越不成。該老婆知道了他為什麼不成後大怒,打得天翻地複。最後的結果是:你要出去搞同性戀,我在家裏也不能閑著,你給我找人罷。這家已有兩個孩子了,光景也不錯,所以不想離婚。J說:這當然是混帳胡來,但也不失為平等。據說那位老婆性欲強烈,該小X上次去時,幾乎死在那裏。

J說,第二天,他就由小X帶路,去找那位農民。走到村口遇上了。當時是大白天,那位農民見兩條大漢找上門來,就有點怕事,說今天丈母娘來了,改天罷。正在聊天,該農民的老婆從村裏攆了出來,看見了J,眼睛裏冒出鬼火一樣的光芒,就要請J到家裏去。農民居中勸解,亂成了一團糟。J對女人的興趣原本不大,這一趟本意是看看熱鬧。見到這種場麵,居然心裏一慌,拔腿跑掉了。

J的故事到這裏就結束了。當天下午他乘火車回到了北京,結束了兩月有餘的遊曆。我們遠沒有把他說的每件事寫出來。有的事情雖然有趣,但不是社會學關心的事。有一些事和我們已記述的很相似。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J的遊記,在兩方麵值得重視:

首先,它說明了在全國很多城市都存在同性戀社群,有很活躍的活動。不但大城市裏有,中小城市裏也有。J告訴我們,有很多同性戀者經常旅行,有一些人從事像采購員、推銷員一類的職業,而同性戀者對外地來的人有很大的好奇心。所以同性戀的交流,不僅存在,而且有相當規模。

其次,僅就他說到的情形,他在這一次旅行中,起碼和四個非同性戀人士發生過性關係。這四個人全是農村來的民工。這些人都很年輕,大多數是在掙錢準備結婚。我們認為,在同性戀形成過程中,先天因素和後天因素都起作用。隨著農村婚姻支付的增長,有很多青年難以結婚,所以存在產生境遇型同性戀的土壤。又有很多青年流入城市做工,與同性戀社群接觸。所以說,農村裏的同性戀一旦出現,比城市還容易蔓延。現在已經知道,有些住在小城市近郊的農民參與城裏的同性戀活動。將來會不會在農村集市一類的地方出現同性戀社群,或是現在已有這樣的社群存在,還是未定之天。我們身為社會學工作者,常常深感內疚:一方麵,有些同仁嘲笑我們,隻能搞這類小題目,實在是鼠肚雞腸。另一方麵,我們因為缺少財力人力,連這樣的小題目也搞不周全。但是這類小題目,實在是社會學存在的基礎。別人對實際存在的社會一無所知倒也罷了,連我們都不知道,所司何事?簡直是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