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已相繼出台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互聯網行業自律公約》《互聯網站禁止傳播淫穢、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規範》《文明上網自律公約》等法規條文,這些法規條文對互聯網上的信息傳播均起到了約束作用,體現了政府對網絡等新媒體“把關人”的約束和引導。
2000年4月,國務院新聞辦成立網絡新聞宣傳管理局,並在各地設立網絡新聞宣傳管理處對網絡輿論進行管理。涉嫌違法的網絡輿論則交由公安部門的公共信息網絡安全處處理。在具體操作上主要是在政策導向的前提下,通過人工把關與技術控製相結合來進行。目前網絡輿論管理的重點主要集中在5個方麵:對網絡信源的控製、對網絡鏈接的管理、對網絡安全的重視、對網絡交互的關注、對行業人員素質的培訓。
自2007年3月底開始,國家廣電總局陸續發放了“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俗稱互聯網視頻牌照)。較早獲得視頻牌照的激動網、PPLive、悠視網等視頻網站。2008年隨著視頻牌照的發放和政府監管的加強,網絡視頻行業表現出“主流、正規和集中”的特點,網絡視頻行業漸趨成熟,逐步進入主流應用。2007年7月5日,北京工商局正式下發電子商務監管意見:從2007年8月1日起,贏利性的網店必須先取得營業執照後才能經營,電子商務經營者要對外公示“身份信息”。購物平台網站上的“北京賣家”都將在網上公開企業注冊真實信息,淘寶、易趣等平台的北京賣家也將納入管理之列,不僅規範B2C商家也包括C2C平台中的小賣家。對網店的規範初現端倪,虛擬的交易行為將納入現實的商業運行軌道。
在網絡輿論的導向上,對傳統媒體的管理,上級主管部門經常會有一些指導性的政策及指示傳達下來,在這一些主導精神的指導下,下級部門各司其職,分工管理。網絡輿論的管理也可以借鑒這種方式;在網絡資源控製上,國家廣電總局對網絡寬頻的審批權進行嚴格的行政控製:非媒體網站發布網絡輿論信息同樣要經各級政府新聞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以此來限製非媒體網站進入可能造成的輿論信息混亂,從而達到輿論統一的目的;在技術控製上,進行多層次的網絡輿論監管,如各地網絡新聞宣傳管理處設置一個內存龐大的搜索引擎終端,重點對其管轄區的網絡輿論進行全麵的監控。各網站又備有專門的網絡管理人員對其網站的輿論內容進行全天候的監控,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通報與處理。同時使用關鍵詞過濾,並對有問題的IP地址與不良信源進行封堵,從而多渠道、多角度地控製了有害網絡輿論信息的進入;為了更好地管理,近年來各網站對用戶推行實名登記製,即用真實的身份進行上網登記。國家曾於2000年頒布有關條例要求網吧上網實行實名製登記。但實名製在實際推廣中收效甚微,原因是沒有一個有效的技術手段來保證其可靠性。
網絡實名製備受爭議,雙方爭論的焦點在於:實名製管理是否會破壞互聯網平等開放的基本精神?實名製是否會摧毀中國網站,乃至整個網絡業?實名製是否會侵犯網民隱私權?實施實名製的社會總成本有多高?監管網絡需要什麼樣的手段和機製等。支持方認為實名製將有利於互聯網的發展;而反對方認為實名製將損害其發展;折中者認為實名製不失為一種好的管理模式,但是要慎重施行。這種爭論是現有網絡利益格局在現實中的反映和折射。有研究者認為,伴隨Web2.0新技術、新應用帶來的新變化,政府麵臨著“如何管理”的難題,網站麵臨著“如何贏利”的壓力,網民麵臨著“如何表達”的選擇。總之,三者間的關係必然隨著互聯網的新發展而進一步調適。除了網絡實名製,還存在手機、小靈通等信息傳播平台和終端工具實行實名製的問題。
在美國,網上博客可以用真名,也可以用假身份,美國的法律保護個人發表意見的自由,所以目前沒有專門的法律限製博客用假身份發表意見。在韓國,政府則通過網絡實名製對博客進行管理,使之規範有序地發展。同時要求服務商嚴格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但是在韓國也曾經因為實行實名製而造成大量用戶信息失密事件。韓國政府2007年12月宣布,政府將要求各個網站在用戶發帖前,確定他們的真實身份,一旦發現有人借寄他人網址發布不良信息,須對被借寄者實施連帶的法律責任,以此從源頭就開始保障網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