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戰略不是僅僅著眼於新能源數量的增長,更應該著眼於整個能源結構和能源體係的改變。所以,它應該是新能源革命戰略、光伏革命戰略。
基於這個戰略,新能源革命的口號應該是“用新能源改變世界”,而新能源革命的戰略則可以稱為“新能源替代戰略”。也就是說,我們之所以要發展新能源,就是為了用它來替代化石能源,進而改變世界。
這裏的關鍵是“替代”二字。正確理解“替代”要抓住三點:一是誰替代誰,二是怎樣才算替代,三是如何替代。
誰替代誰?當然是用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而不是用一種化石能源替代另一種化石能源。由於弄不清楚這個界限,有人往往會把“新發現的能源”或者是“新受重視的能源”也看作“新能源”,比如頁岩氣。
那麼,新能源要發展到什麼狀態,才算是替代了傳統化石能源?很簡單,就是通過“比重變化”,讓新能源在能源結構中取得“主體地位”,而不是說絕對不用化石能源。
從目前的能源結構來看,化石能源是主體和主導能源,而新能源隻是補充和輔助能源。新能源革命就是要改變這種結構,新能源要在替代化石能源的過程中,逐步增加比重,最後成為主導和主體能源。
現在,許多國家都把延續化石能源為主體這個現狀,作為自己最大的任務和最重要的努力方向。隻用把世界各國在尋找和開發石油的投入與新能源開發的投入做一個比較,就可以證明這個論斷。石油紛爭的熱度從來沒有減退,而現在,整個世界又在熱炒一種新的化石能源—頁岩氣。美國在新能源上的投入有所減少就是其後果之一。
在現實條件下,我們不反對、也不應該反對“延續化石能源供應”的努力,但戰略的重點應該放在哪裏?是永遠放在延續化石能源為主體的局麵上,還是放在新能源的開發上,並逐步用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世界各國實際上早已提出“替代戰略”思路。前文提到,美國總統奧巴馬曾預測,到2025年,美國可再生能源將占全球能源利用總量的25%;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也曾預測,到2030年,世界可再生能源將占全球能源利用總量的30%;而我認為,到2035年,清潔能源將占全球一次能源利用總量的50%。這不是幻想,而是通過努力可以實現的目標。
當然,僅有目標是不行的。新能源如何替代傳統化石能源?必須從實際出發,構思“新能源替代戰略”。
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新能源不可能一下子替代化石能源的主體地位。這種“替代”將會是一個相當長的曆史過程。因此,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從絕對數量上看,化石能源和新能源這兩類能源都會繼續增長。
但在這個“曆史過程”中,新能源和化石能源的“比重關係”會不斷發生變化。新能源增長得快,化石能源增長得慢,因此,新能源所占比重將會逐漸增大,直至最終占據主體地位。之後,化石能源消費的“絕對數量”才會下降。
“新能源替代”大體會經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增速替代”,化石能源和新能源絕對數量同時增長,但新能源增速遠遠大於化石能源。第二階段是“增量替代”,在增長的絕對數量上,新能源高於化石能源。第三階段是“主體替代”,不僅新能源消費比重超過化石能源,而且化石能源消費量逐步減少,新能源最終成為主體能源。
在這個“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中,我們必須抓住幾個關鍵點。
第一,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要靠增速。在未來相當長的時間內,替代不是靠化石能源做減法,而是靠新能源做加法。新能源的增速是關鍵。為提高增速,必須堅持“兩手抓”:一手抓大型地麵電站建設,一手抓分布式電站建設。雖然在未來的能源體係裏,太陽能利用將會以“分布式電站”為主,但在初始階段,大規模集中的光伏發電方式應該是開路先鋒和主力軍。其依據是,如果采用這種集中方式,在政策的支持下,電站半年就可以建成,對企業來說,操作簡單,效益明顯。
第二,新能源對化石能源的替代要從優勢地區開始。中國對新能源的利用不能采取“平推”方式,而應該讓具有優勢的地方率先發展。青海省是國務院確定的實驗基地,那裏的光伏電站發展很快。2011年,青海省新增光伏並網容量為1.003GW,占全國裝機容量的50%,這個數目比2010年全國新增裝機容量(0.53GW)幾乎多出一倍。和青海一樣重視光伏產業的,還有寧夏、江蘇、甘肅、新疆、山東、內蒙古、河北、西藏和山西等10個省(自治區)。這些地方的發展步伐會快一些。
第三,替代要從中國目前最短缺的化石能源開始。眾所周知,在化石能源中,我國最短缺的是石油。而隨著每年汽車保有量的迅速增長,石油的短缺日益加劇。這個缺口需要更多地依靠新能源來解決。中國已經開始大規模推動電動車、電動汽車產業的發展,但這並沒有突破傳統能源的格局,因為如果電力來自燃煤發電,那僅僅是用煤炭替代石油而已。隻有將電動汽車與新能源建設聯動起來,才有可能從根本上突破傳統能源的格局。
第四,要吸引更多的主體,特別是化石能源的用戶加入進來,以自主發展新能源的方式替代化石能源。正因如此,我認為,分布式電站應該是新能源替代戰略的主要實現形式。要發動各類主體,比如機關、企業、工廠、住戶、軍隊以及各類公共設施,凡有能力建設太陽能發電設施的,都應該鼓勵和支持它們加入這場能源革命。
但需要強調的是,在整個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過程中,最基本的策略應該是“共同利益區策略”。新能源革命沒有敵人,它是一個產業革命,將使社會各類主體都受益。它是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的共同利益區。
從產業角度講“替代”,新能源企業和化石能源企業似乎是對頭。但這隻是表麵現象,實質是,在新能源革命中,它們是合作夥伴。因為替代的並不是企業,而是化石能源,再深入地說,替代的也不是化石能源自身,而是化石能源的消費和利用方式。化石能源是大自然為我們提供的寶貴資源,我們要以更有價值的方式利用它們。隨著替代的推進,化石能源企業的供給壓力將會大大減輕,節省下來的化石能源可以作為化工原料,企業可以獲得更多效益。而通過新能源革命,提供二次能源的電力企業可以使自己建立在可再生能源的基礎上,依托更有效、更安全的供電模式,運營效率也可以得到提升。更重要的是,通過能源替代,整個國民經濟能夠獲得可持續發展,這也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所以,新能源革命並不會導致企業對抗,而是“企業合作,產業更新,經濟發展”。
認識到新能源革命是“共同利益區”,各類主體在實施新能源替代戰略過程中才能更加協調,才能各就各位、各盡所能、各顯其優、各得其所,才能形成合力,最終取得預期的效果。
當然,在戰略明確之後,我們還必須製定清晰的規劃。沒有規劃,戰略就不能很好地落實。規劃確立了落實戰略的階段性目標、基本途徑和主要步驟。有了規劃作為指引和參照,就可以更有效地協調各方麵的力量和行動。
《太陽能光伏產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已經對新能源和光伏產業做出了一定的規劃。但現在看來,我們可能還需要根據新情況和對光伏的新認識,重新修改這個規劃。最重要的是,我們不能再僅僅把光伏作為輔助能源,而是要作為替代能源。也就是說,要在化石能源和新能源的關係上,重新做一番考慮,對光伏產業的重視程度、投入力度、推進速度等也要做出重大調整。
讓政策“到位”
戰略和規劃解決了戰略目標、路線、途徑和步驟等問題,但要想真正把戰略和規劃變成現實,還必須解決動力問題,而政策就是動力。
前文提到,政策“到位”指的是建立起一個有內在聯係的“政策係統”。而我們麵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如何全麵使用三種政策杠杆:財政杠杆,稅收杠杆,價格杠杆。財政杠杆是投入問題,投哪裏,投多少,投多長時間;稅收杠杆是減負的問題,為誰減負,減多少,減多長時間;而價格杠杆是和財稅杠杆密切聯係在一起的,全國統一定價,還是各地區別定價,如何從政府定價走到市場定價等,這些都是亟須解決的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如何確定政策導向的重點部位。對光伏產業來說,所謂的“政策到位”主要是扶持和優惠政策到位,但扶持和優惠有三個針對方向:一個是針對生產環節,例如,對光伏生產企業的免稅、減稅,貼息或低息貸款等;一個是針對建設環節,對投資建設光伏電站的單位(包括個人用戶)進行財政補貼;一個是針對使用環節,主要是確定恰當的光伏發電的上網電價,提高光伏投資回報率,以調動各種主體投資光伏的積極性。
這些“優惠”的不同指向各有利弊。隻刺激生產,不刺激建設,就會加劇產能過剩;隻刺激建設,不刺激使用,就起不到能源替代的作用;隻刺激使用,但使用過程產生的效益需要一個較長的周期,啟動效應較差。三者應該以誰為主、怎樣結合,這是需要政府綜合考慮的問題。此外,優惠政策的力度、時間、差別、地區、對象也都需要全麵權衡。
目前的關鍵是國內光伏應用的大規模啟動,而這也應該成為“政策導向的重點部位”。
光伏產業確實需要國家的產業政策扶持,但補貼的目的是為了將來不用補貼,如果光伏市場永遠靠補貼生存的話,那是沒有前途的。補貼的目的是為了推動產業進步,提升技術水平,最後發展到平價上網,讓老百姓用得起太陽能發電。
第三個問題是,如何解決發電和上網的關係問題。根據目前的情況,太陽能發電迅速擴展,最重要的條件就是能夠順利上網。大型太陽能發電站要靠順利上網,千家萬戶的小型光伏電站更要靠順利上網。否則,一切都談不上。
而順利上網並不僅僅是在技術上要做到光伏電站和電網順利銜接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解決兩者之間協調運行的問題。
順利銜接和協調運行,需要太陽能電站和電網兩個方麵在互相適應對方的動態對接中實現。到目前為止,這在技術上和運營方式上都還有一些問題需要解決,因此也更需要利用“政策杠杆”來協調利益關係。例如,光伏電價就是一個典型的政策問題。光伏的上網電價定低了,光伏產業沒有活力,發展不起來;定高了,電網貴買賤賣,上網越多,虧得越多,電網的積極性也會被打擊。
第四個問題是,電力係統的深化改革。“平價上網”說的是光伏電價和現有電價的關係,而這個關係必須從兩個方麵考量:一方麵要考量光伏電價,必須降低光伏發電的成本,使其下降到與現有電價靠近的水平;另一方麵要考量現有電價是否合理,如果現有電價因政策原因而過低,兩者不能實現平價,板子就不能隻打在光伏發電的屁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