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鄧小平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雖然沒有明確提出“社會建設”、“和諧社會”的概念,但從中國現實出發,強調發展才是硬道理,始終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抓住了社會主義社會發展的根本任務。但實現的小康還是低水平、不全麵、發展很不平衡的小康,這也昭示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繼續發展,將必然要提出“社會建設”和“和諧社會”的問題。同時,雖然沒有明確提出“社會建設”“和諧社會”的概念,主要強調抓緊時間大力發展生產力,但事實上黨中央一直還是有“總體布局”這一理念,1986年黨的十二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中指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體布局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定不移地進行經濟體製改革、堅定不移地進行政治體製改革、堅定不移地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並且使這幾個方麵互相配合,互相促進”,這是黨中央第一次提出“總體布局”的思想,也就是說,當時黨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是經濟建設、政治建設和文化建設三位一體,雖然沒有明確提出“社會建設”的概念,但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實踐中鄧小平也提出許多涉及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重要論斷。當然,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黨中央集中精力大力發展經濟,在工作中也出現了一定程度的“一手比較硬,一手比較軟”的失誤,毫無疑問,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推進,必然會出現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加強社會建設也會成為時代發展的要求。
3、全麵建設小康的提出,推進了社會和諧的建設
江澤民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明確指出:“全麵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使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7]這裏首次提出了“社會更加和諧”的思想。把社會更加和諧作為黨要為之奮鬥的一個重要目標明確提出來,這在黨的曆次代表大會的報告中也是第一次。從“小康社會”到“全麵小康社會”,這本身就是一個把社會推向更加和諧的過程,鄧小平根據當時中國的現實提出了二十世紀末達到小康水平,1984年他用簡明扼要的語言表述:“翻兩番、國民生產總值人均達到八百美元,就是到本世紀末在中國建立一個小康社會。這個小康社會,叫做中國式的現代化。”[8]用鄧小平的話來說,這種小康就是“日子可以過”。[9]而這樣的“日子”當然是一種低水平的日子,低水平的和諧。當十年“文化大革命”結束時,中國經濟相當落後,人民生活水平十分低下,中國的首要任務就是發展生產力,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因而鄧小平所說的“小康水平”更主要體現在經濟指標上,在二十世紀末達到的小康是低水平、不全麵的、發展很不平衡的小康,當然也是低水平的和諧。把小康社會推向更高水平的全麵小康也是曆史發展的必然要求。“小康社會”和“全麵小康社會”都是中國現代化的階級性目標,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富強民主文明的現代化的目標一致,都是為了使社會更加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