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了一個人。
不可思議的是,僅僅是第一次相見,我似乎就知道了,那雙躲藏於血色後的紅瞳中,流露出的情感究竟是什麼。
對,要是形象一些來說的話,我覺得鈴仙這個人……和過去的“她”,很像,很像。
所以,我理所當然地認為,那是一個讓人覺得可憐的人。
於是感性的心中,難免升起一些不忍之情。
但,那並不是同情。而鈴仙,自然也不是“她”。
我明白,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是爺爺經常向我強調的一點。
因為,“可憐”並不是可以犯錯的理由——沒錯,世界上沒有任何人可以堂而皇之地去做錯事,任何人都不可以。
用可憐這個詞形容她的同時,也表明了她的可悲。
“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可憐、可悲,本就是雙生詞。
在迷茫和恐懼中彷徨,造就了那麼一個極其敏感且易受刺激的人。情感的爆發令其迷失了本心,忘卻了自己一直以來的堅持和信念,而自暴自棄的宣泄帶來的隻是暫時的安全感,早在內心紮根的膽怯隻會讓未來更加痛苦。
這痛苦折磨著的不僅是周圍的人,還有不相幹的他人,更是自己。
她說,那痛苦是被“強加”在自己身上的,隻有她沒有任何的錯。
我並不認同。
因為在我看來,任何一件錯事,無論大小,都不是一個人能夠引發的,都不是一個人可以承受的。或是無心或是有意,每個人引發下的“錯誤”,在名為“事件”的連鎖中,逐漸積累,最終成為了無法挽回的“錯事”。
“成功不是單獨一個人的功勞,失敗也不是單獨一個人的過失”——成功與好、失敗與壞,這些固然有不同,但老師說過的這樣的話,大概也是我所謂的這樣一個意思。
可惜,膽小的她並不那麼想。
於是她開始逃避,保護裸露在外的身體,尋求新的避風港。
那就是——所謂的“受害者”的身份。
“我認為你應該如何”、“我覺得你需要去怎麼怎麼”、“你為什麼不去做什麼什麼”、“如果你那時怎樣怎樣”……諸如此類。
對,她是這樣想的。
隻有把所有的錯誤都推給別人,保持自己的無辜,她才可以心安理得地維係自己的“本心”,才可以用自己的意誌去質問別人,以最委屈的姿態接受外界的寬慰。因為自己的“受害者”,所以她一直以來的信念才不會崩潰。
對於錯誤,她不敢承受,也承受不起。
所以,自認為受了無妄之災的她,在遇到其他滿足於幸福生活的人時,對他們產生了名為“嫉妒”的情感。
嫉妒那笑容的溫暖,嫉妒那陽光的明媚,嫉妒所有人那顆樂觀向上的心——隻有嫉妒對方的好,才能讓自己不那麼自卑,才能讓她那瘋狂的情感發泄出去。
厭煩、壓抑、憂傷、憤怒的消極情緒則造成了緊張、煩惱甚至是充滿敵意的氣氛。
這種極端的“對他人的嫉妒”,同時也是“對自己的保護”。
我知道,人們都期待被接受、被愛和被尊重。但所謂的“人們”絕對不會是“所有人”,就像總有山頂和山腳一樣,有高高在上的人的同時,也有被踩在腳底下的人。
“隻要你過的沒我好……隻要你過的沒我好!我就可以幸福!”
通過欺負弱小者,來展示自己的強大,更給自己樹立自信心,同時心理也得到前所未有的滿足。恃強淩弱是人的一種本性,自然界也是這樣,弱肉強食。每個人的內心都存在一頭猛獸,當人們難以忍受嫉妒引發的痛苦時,發泄就成了有效的止痛劑。
於是,她開始傷害他人。
不為錢,不為權,也不為利,她隻是想要發泄自己心中不平衡的情感。
焦慮、恐懼、悲哀、猜疑、羞恥、自咎、消沉、憎惡、敵意、怨恨……
這種極想排除或破壞別人的優越地位的心理傾向,讓她開始變的瘋狂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