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文化遺產旅遊可持續發展模式創新與管理體製改革——以八達嶺長城為例(3 / 3)

(三)遺產經營效益

1. 旅遊集群化發展

八達嶺長城旅遊業的發展,帶動了八達嶺周邊地區一係列旅遊相關產業的發展,首先形成了以長城為中心的旅遊景區群,包括八達嶺水關長城、八達嶺殘長城景區、八達嶺野生動物世界、八達嶺熊樂園、八達嶺森林公園、八達嶺索道、八達嶺滑雪場等,形成了八達嶺地區集旅遊觀光、休閑度假、體育健身等於一體的旅遊大景區格局。據調查,八達嶺的遊客占延慶縣遊客總量的近50%,其中外地和國外遊客達80%以上。2008年以上景區入庫稅款合計202萬元,占全部完成稅收的7%。

延慶縣委縣政府以八達嶺長城為龍頭,以水關長城、岔道古城、殘長城等二級景區為依托,進一步規劃,推出了一批長城高端旅遊休閑項目,並打造出了一個“一軸兩帶多輻射”的長城旅遊文化產業集聚區,實現了旅遊集群化發展。

圍繞八達嶺長城旅遊業發展起來的農家樂、鄉村旅遊接待項目,在帶動當地農民致富、穩定地方經濟方麵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2. 拉動相關產業發展

八達嶺長城旅遊業的發展還帶動了房地產業投資和開發,已經形成的兩個最大的項目是“清涼盛景”和“陽光假日”別墅,分別由北京靖夏仲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北京廣廈房地產開發公司八達嶺山莊分公司開發。2008年,兩大房地產業共計入庫稅款1293萬元,貢獻了八達嶺地稅所45%的稅收。

但由於八達嶺長城八達嶺地區的大型賓館隻有八達嶺飯店、八達嶺莊園飯店、玫瑰山穀酒店、八達嶺青龍泉休閑度假村等4家,2008年全年,八達嶺地區住宿業共計入庫稅款25萬元,占全部稅收2868萬元不到1%。因為中午是遊人到達的高峰期,景區內的小食品銷售、餐館生意很紅火,餐館以經營老北京風味的中式快餐為主。八達嶺地區餐飲業2008 年入庫稅款208萬元,占總收2868萬元的7.3%。

(四)社區獲益情況

1. 旅遊就業

八達嶺鎮共轄石佛寺村、岔道村、程家窯等15個村委會和八達嶺鎮居委會。其中,岔道、石佛寺、三堡村的經濟受到八達嶺長城的經濟拉動比較明顯,三產的結構為:第三產業為主,第一、二產業發展緩慢,勞動力的70%~75%從事旅遊服務業。而東溝、營城子、小浮坨、裏炮、大浮坨、西撥子等村落受八達嶺長城的經濟輻射較弱。

八達嶺長城景區附近居民的旅遊就業方式主要包括:開辦農家樂、開辦旅遊餐館、村辦旅遊企業、景區經營門店(攤位、景區商店、工藝品店等)、景區工作、給其他經營者打工(包括給攤主、旅遊商店、旅遊飯店打工)等。其中,岔道城村80%以上的勞動力從事旅遊業,包括在八達嶺景區內擁有的大量攤位,擁有眾多旅遊直接崗位和較穩定的旅遊收入來源。

2. 旅遊收入

根據延慶縣地稅局統計,2008年八達嶺地區從事農家院經營的個體戶約105戶,在景區從事旅遊紀念品銷售、食品零售的個體戶約90戶。八達嶺地區的個體戶2008年納稅47.4萬元,納稅額占總收入的1.5%。

從中可以看出,對岔道村的居民而言,旅遊從業收入是其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家庭大部分成員都以不同形式加入到旅遊從業中。而對石佛寺村、小浮坨村而言,旅遊從業收入基本占到家庭收入的一半左右。

由於岔道村離八達嶺長城距離最近,因此,得到八達嶺長城旅遊經濟輻射最強.過去,岔道村村民隻是在八達嶺長城景區內做生意,收入來源比較有限。從2001年開始,延慶縣政府、八達嶺鎮、岔道城村先後投入資金進行民居拆遷、古建築複建等工作。岔道村還積極開展招商引資,先後與龍地集團、法資企業影佳集團合作。2008 年3 月,八達嶺特區旅遊總公司與岔道村進行古城旅遊項目開發。通過不斷的建設和改造,岔道村逐漸成為民俗旅遊新村。村民們紛紛回村經營,更多的村民通過開辦鄉村旅遊接待等方式致富,縮小了貧富差距。經過二十年的發展,岔道城村每年稅後收入達到在三百萬元。岔道城的修複和發展不僅豐富了八達嶺長城的旅遊內容,還推動了文物保護事業的發展,使文物保護與地區經濟建設結合得更加緊密,充分發揮了文物資源的價值,是世界遺產周邊相對低級別遺產依托當地社區發展的典型模式;岔道村集體融資修複古城,是文物保護地區鄉村為發展旅遊而自覺保護曆史遺存,為保護曆史遺存而在政府引導下向受益者融資的典型事例。

八達嶺長城景區一定程度上帶動了周邊社區的經濟發展,但是由於八達嶺長城景區以觀光為主,遊客逗留時間較短,其經濟輻射作用比較有限。另外,景區內出售旅遊紀念品的商店,沒有形成本地化的產業鏈,商品大多不是本地生產,因此利潤空間也十分有限。

四、總結與討論

通過對八達嶺長城遺產管理體製的特征總結,得出八達嶺長城管理體製有一定適用條件的結論。

(一)行政管理體製適用條件

由於我國文化遺產資源類型豐富、特征各異、賦存量大,因此,八達嶺長城行政管理體製並不適用於所有的文化遺產,而是主要適用於占地麵積較小、遺產內無居民或居民較少的文化遺產:當遺產區域麵積較小,且景區內居民較少時,遺產行政管理體製設置可以采用八達嶺長城的模式,將長城所在區域單獨劃出來,成立特區,實行統一管理。這樣可以使遺產管理機構比較精簡,避免機構臃腫,也可以使遺產管理者集中精力保護遺產。如果景區內居民較多,遺產地與行政區域疊加時,遺產保護與居民日常生活之間的矛盾可能比較突出,因此,要麼搬遷原住居民,要麼實行區鎮合一,將居民納入到遺產管理機構的直接管轄範圍內,如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的模式,有利於統籌遺產保護與社區發展之間的關係。

(二)經營機製適用條件

八達嶺長城的經營機製是典型的業務分類特許經營的模式。即:文化遺產的規劃、保護、解說及遊客服務與管理等業務由遺產管理機構經營,遺產管理機構掌握門票經營權,而與旅遊六要素相關的,如住宿、餐飲、索道等業務等都特許給企業來經營。這種機製可以避免將遺產本身作為資產來經營所導致的遺產保護經費被挪用以及掠奪性開發等問題,並且可以使遺產的經營收入反哺遺產保護。

將旅遊業務特許給具有一定資質的營利性社會力量來經營,既可以使遺產管理部門減輕經營的負擔,集中精力致力於遺產的保護,又可以發揮營利性力量的創造性,開發差異化、有特色產品以滿足不同人群的需要,提高服務質量,為行政管理體製補充力量。此種經營機製適用於遺產管理機構對民營資本參與遺產管理素質的甄選能力較強,並且法律法規環境、監督機製較完善的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