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3 / 3)

次日又審桑星,開始桑星怎麼也不願屈招,無奈被打得死去活來,又見汪桂花已在供詞上按了手印。承認是死,不承認也是死,不如先認了到時吃那一刀之苦,省得平白無故被打得皮開肉綻,生不如死。也就在邵師爺的供詞上畫了押,按了印。

汪桂花和桑星被打入死囚牢,汪老漢被放回家,吳義能要師爺把案卷整理申報。在整理中邵師爺提出,光有供詞不行,人命案活要見人,死要見屍才行。吳義能一拍腦門自言自語道:“乖乖,怎麼把這茬給忘了呢?”於是又審犯人。

汪桂花無故受了這麼大罪,越想越氣那胡洪,有時恨得咬牙切齒的,心裏罵道:“早知如此,倒不如當初真的把他殺了,跟了表兄這樣的好男人就是一天也好。”於是當吳義能重審問她胡洪的屍體哪去了時,她氣得隨口答道:“屍體被我們解剖,割下肉煮熟了喂野狗了。”這本是句氣話,可是吳義能就要這話,他忙叫師爺快快記下,邵師爺插嘴道:“肉喂狗了,那骨頭呢?”汪桂花道:“骨頭被我們扔進後院的枯井中去了。”

吳義能像是得了狗頭金子一樣,忙派人去汪家後院,果然有一口枯井,派人下枯井果然尋得一些碎骨頭。吳義能忙用布包好碎骨。

奸天淫婦在押,白紙黑字大紅手印的供詞在握,一包白骨在手。這奸殺案到此也應結案了。於是吳義能將供詞、物證和蓋有招義縣衙大印的文書一起申報濠州府。

濠州知府金大明一聽說招義縣衙報來一命案卷宗,立刻上堂審理,先看了供詞,後又看有堆白骨,認為吳義能辦案有板有眼,汪桂花和胡洪不和,與表兄朝夕相處,日久生情,做出一些荒唐之事也是有的,奸情暴露,情急之中殺了本夫也順常規。這金知府辦事,尤其是命案不立刻下結論,每隔一兩天,都會將卷宗重看一遍。連看三次後再無破綻疑問方才下結論。在看第二遍胡洪被殺案時,金知府心中頓生疑團:一是隻有些分辨不清的細小骨頭,無主要部位的骨頭;二是胡洪死不到兩個月白骨不應出現黴腐;三是明顯可看出碎骨不是同一個時期的。金知府估計此案有蹊蹺,他要招義縣將人犯押往府城。

汪桂花和桑星被囚車押往府城濠州。當天下午金知府就升堂審案。汪桂花和桑星被押上知府大堂,齊聲喊冤,將在招義縣大堂上的供詞全部推翻。雙雙罵那縣令吳義能是“無一能”,是一個書呆子,不應該當招義縣父母官。

金知府拍過驚堂木正言道:“人犯汪桂花、桑星聽著,本府問你們,理應如實招來,不得胡言亂語。”

金知府問:“你們二位平時有無染指?”

汪、桑同時答道:“沒有。”

金知府又問:“那你為何招供通奸,又殺胡洪,分屍煮肉喂狗,碎骨扔入枯井,如實說來!”

汪桂花說:“招義縣令不問青紅皂白,隻用酷刑打得我皮開肉綻,這倒也罷,可憐我那老父六十有五也跟著受刑,民女在昏官麵前就是有一百張嘴也無法辯清。一為解救父親,二為免皮肉之苦,民女就屈打成招。我說將胡洪分屍煮肉喂狗是一時氣話,那枯井中的碎骨是民女家平時吃的狗骨和羊骨,而那些碎骨也不是一年拋下的,吳縣令有眼無珠,人骨狗骨不分,新骨陳骨不辨,府台大老爺英明,望為民女做主。”

接著那桑星道:“我是被舅舅請來替他的豆腐坊幫忙的,整天起早摸黑,睡覺也是和舅舅同住一室,平日隻有吃飯時才能和表妹見麵,再說表妹已為人妻,桑星根本無非分之想。吳縣令硬要將這事往我頭上栽,三天兩頭用刑,後來看表妹屈招了,我不招也是死路一條,不如招了,免受些零罪。”

金知府聽後,歎氣道:“看來你們是受了不少委屈。隻是那胡洪活不見人,死不見屍,此案一時也難定論。”命左右替二人卸掉刑具,暫時關進府牢中,從優照顧。

再說那禍根胡洪,因在賭場一夜輸了四十兩白銀,打的是欠條,答應五天內還;否則剁掉右手,或用妻子當四年傭人抵債。胡洪知道五天內無法還清賭債,想一走了之。豈料,胡洪走後,胡、汪兩家同時找人,債主知道胡洪躲債也沒聲張。誰知後審出了人命案,債主以為胡洪為賴死,怕聲張出去吳縣令認為他逼死胡洪,所以也就沒敢說。胡洪逃出家門跑到金陵找了個打更的活。前日半夜打更在一家妓院門前碰到了招義城中布店的馬老板。馬老板是在金陵進貨的。胡洪忍不住上前認了。開始馬老板嚇得半死,不知麵前胡洪是人是鬼。胡洪對馬老板說了逃賭債的實情,馬老板緩過神來後把家中發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說了出來。胡洪忍不住痛哭流涕。與馬老板分手後,胡洪想了很多,日汪桂花雖然和他常叮當,但都是為了他賭、睡、懶的瑣事。越想越覺得妻子是個好女子。又想老泰山辛苦一輩子到老還想把祖傳的做豆腐的絕活傳給他,越想越覺得對不起嶽父大人,於是第二天一早收拾好東西就回家去了。

胡洪日夜兼程,直奔濠州府而來。

“咚咚咚”一陣擊鼓聲,連連喊冤聲。金知府急忙升堂,衙役帶上擊鼓人一問,正是那“肉被煮熟喂狗”的胡洪,胡洪一五一十當堂陳述了離家經過和表示悔恨心情,金知府越聽越氣,喝左右先重打十板。胡洪被打得屁股流血,但一聲沒吭。他覺得應該打。金知府命人將牢中汪桂花和桑星帶到大堂。汪桂花一看到胡洪不顧一切衝上去抱著胡洪的脖子就是一口,咬得鮮血淋淋,胡洪淚流滿麵,不躲也不讓,任妻子咬,任妻子罵。

一切真相大白,金知府終於將壓在心頭的一塊石頭卸下了。他擊板宣布,從此胡洪不得再賭,不得打罵妻子,孝敬嶽父,好好經營豆腐坊。以後每隔兩個月我派人去查看一次,如有違背打入大牢。桑星受了皮肉之苦被關押了幾個月,官府賠賞200兩白銀,此銀由招義縣令吳義能個人承擔。將吳義能馬虎辦案,險些造成千古奇冤一事稟報皇上。皇上下旨撤了吳義能招義縣令之職。

據說吳義能回家後設蒙館當了先生,講道中常拿自己那次失誤險傷無辜告誡弟子,做事一定要親自經曆,二要細心,絕不能任他人擺布。

文昌閣

津裏北有一座占地近30平方米,高近10米的跨街樓,建於清朝乾隆年間。樓正麵有盱眙知縣親書“文昌閣”三個鎦金大字。這文昌閣是一個農民和一個秀才捐資共建的。這裏有一段傳說。

相傳津裏西有個鮑村。村上有個勤勞樸實的青年農民鮑重貴,他和鎮上一個叫周良清的秀才,自小在一個學堂裏讀過兩年書。後來鮑重貴因家貧交學費,停了學回家放牛去了。但他直相互往來,成人後關係逐步加深,成為知已。

一年,臘月二十四,周秀才一家上下忙著掃塵。因津裏一帶興在臘月二十五過“祭灶節”,緊接著就是忙著迎新年。周家傭人在整理家堂時,順手將一對銀燭台放進香燭簍裏,還沒來得及放回原處,風風火火跑進一個半大小夥子:“娘,嫂子要生孩子了,爹叫你快回去。”傭人丟下手中的活,回家去了。世上也就有這巧的事兒,傭人剛走,鮑重貴拎了兩隻老母雞來了,在堂屋轉了一圈沒見著人,因送的禮輕,沒好意思見老朋友周良清,見了又怕他不要或是回贈一批年貨,把雞放在牆角就走了。出門沒走多遠正遇上周秀才的老婆,周秀才老婆客氣地要留鮑重貴吃飯。這鮑重貴是個老實人,平時話就不多,見著女人更是沒話。當時周秀才老婆拉他回去,要他吃了飯再走,這鮑重貴臉羞得通紅,雙手緊緊抱在懷裏,不願回去,隻說待大年初二再過來拜年。

當天晚上,周秀才發現家堂上那對銀燭台不見了。問誰也沒看見。周秀才十分生氣,因那對銀燭台是祖上用了三錠銀子打造的,在周家已用了兩代人。周秀才說定是被人偷走了,於是一個個問。最後周秀才老婆聯想起下午鮑重貴的舉動和神色,悄悄告訴了丈夫。丈夫聽了直搖頭:“不可能,不可能,這鮑重貴是自幼到大的朋友,人憨厚誠實,怎會幹這小偷小摸之事?”周秀才的老婆說:“肯定是他,我拉他回來說等吃了飯再走,他死活不依,雙手在懷前抱的緊緊的,臉紅到脖根子。”周秀才還是不信,自言自語道:“怎麼可能呢?怎麼可能呢?我們相了近二十年了。”周秀才老婆也搖頭歎氣說:“人是會變的,我看沒有什麼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