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4章 民族區域自治製度是實現民族地區繁榮發展的根本保證(1 / 2)

民族區域自治製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製度,它充分保障了少數民族當家做主的權利,推動了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各項事業的繁榮發展,已經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胡錦濤總書記指出:"民族區域自治,作為黨解決民族問題的一條基本經驗不容置疑,作為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製度不容動搖,作為我國社會主義的一大政治優勢不容削弱。"在新的曆史條件下,繼續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必須毫不動搖地把這一基本製度堅持好、完善好、落實好,將其優勢和作用發揮好、鞏固好、體現好,為實現中華民族團結複興和現代化建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對於解決多民族國家的統一、穩定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國共有56個民族,是一個少數民族人口少,漢族人口占絕對多數的國家,總體上說少數民族屬於一種國家弱勢群體。我國民族分布情況複雜,各民族大雜居,小聚居特點顯著,少數民族地區構成了我國領土的主要組成部分,大部分自然資源都分布在這些地區。因此,對於人口較少的少數民族來說,如果不建立特殊的政治製度,少數民族的生存權很容易受到忽視,國家在開發自然資源時也容易侵犯少數民族人民的發展權。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建立,就是要在法律上和製度上、在特定地區內對少數民族的權利作出特別保護,使國家政策和國家管理向少數民族的正當權益傾斜,以保證全國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

少數民族地區是國家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在這些地區建立民族區域自治製度,是在確保少數民族權利的基礎上,使少數民族在政治上同心同德共建社會主義大家庭的必要條件,維護祖國的統一。同時,從根本上說,民族區域自治製度也是確認少數民族政治參與權的製度,這是維護民族團結的重要製度保障。隻有當民族利益不因國家整體利益而受到侵害的情況下,才能建立和促進民族間的平等、團結和互助關係,當這種關係作為一項政治製度建立後,一切企圖分裂國家、破壞民族團結的政治陰謀都將不能獲得成功。

中華民族是一個融合了周邊少數民族而形成的一個民族共同體,中華民族文化也是在不斷吸收少數民族文化而形成的一種先進的文化。從民族經濟和文化各有特色這一點而言,少數民族的經濟、文化並非絕對落後,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為少數民族保持經濟、文化發展提供了保證,也在此基礎上為其發展開辟了廣闊的空間。中國和世界文明發展史證明,隻有在多種文化交流、互動的過程中,文明才能快速進步,否則就會停滯不前,隻有在多種經濟形式並存的前提下,經濟發展才是積極的、互相促進的。可以說,經濟和文化發展的前提是有比較的,而比較的基礎是有相互聯係關係的主體的存在,民族區域自治製度使這種比較型的進步成為可能。當然,從統計學角度看,少數民族地區整體經濟、文化和教育水平較漢族地區落後,民族區域自治製度既向少數民族提供了保持自己文化特色的方式,又為他們發展經濟、文化、教育等事業提供了可選擇的手段和可靠的保障。

二、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製度,是適合我國國情和各民族根本利益,具有巨大的優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我國自古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民族問題始終是關係國家統一、領土完整和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曆代中央政權都曾製定和實施過一係列處理民族問題的政策,以維護其統治,但由於曆史和階級的局限,都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民族問題。中國共產黨曆來高度重視民族問題,堅持把馬克思主義的民族理論與中國實際相結合,積極探索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途徑,作出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重大決策。新中國成立六十年的實踐證明,這一重大決策是完全正確的和符合我國國情的,得到各族人民群眾的廣泛擁護,這項製度體現了民族因素與區域因素、政治因素與經濟因素、曆史因素與現實因素的有機統一,是我們黨對馬列主義的一個獨創性貢獻,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長期堅持的基本經驗,也是堅持走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重要標誌。

堅持和發展人民當家做主的社會主義民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核心內容和本質要求。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建立和發展,保障了少數民族與漢族人民同等的民主權利,並且享有自主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的權利。一方麵,根據我國《憲法》規定,無論是在民族自治地方之內,還是在自治地方之外,少數民族與漢族一樣享有參與國家和地方事務管理的平等權利。另一方麵,我們建立了包括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等多層次的自治地方政府,頒布實施了《民族區域自治法》,不僅使人口多的少數民族實現了區域自治,人口少的少數民族也實現了區域自治,不僅聚居的少數民族獲得了自治權利,在一定聚居區的散居少數民族也享有自治權利,從而最大限度地滿足了少數民族人民實現自治和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的願望。我國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享有廣泛的民主權利,如製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權利,變通執行或停止執行上級國家機關不適合民族自治地方實際情況決定的權利,以及管理經濟、財政、教育、培養和任用少數民族幹部、發展民族文化等方麵的自主權。這些都表明,隻有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新中國,實行了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少數民族才享有如此廣泛而徹底的平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