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以作媒為生的陸媒婆,生有一女,取名彩姣。長到十八歲,因容貌美麗,求婚者甚多,卻都被陸媒婆一一回絕了。因為她要把女兒當作“搖錢樹”,嫁個有錢有勢的人家,以便吃穿不愁,終身有靠。

趙村有個告老還鄉的府台大人,願娶彩姣為媳。陸媒婆想趙家不但富有,而且朝中還有高親,就把女兒許配給趙公子,取了聘銀一千兩。

不久,有位沈家公子托人求親。陸媒婆一打聽,沈府不但豪富,而且沈老爺正在朝中做官,如果攀上這門親戚,自己馬上可以享大福,於是又把女兒許配給沈公子,收取聘銀二千兩。

又過了一段時間,又有位徐公子請人來作媒,願娶彩姣為妻。陸媒婆想,徐老爺是當地的府台大人,結了這門親,連縣官老爺見了我也得低頭三分。於是她又將女兒許配給徐公子,得了三千兩銀子。

一女配三家,情理難容。但陸媒婆認為,有當地府台大人作靠山,還怕什麼?

迎親那天,三家花轎都來接新娘了。隻有一個彩姣,三家爭吵起來,於是告到官府。知縣見三家都不好得罪,此案實在難判,隻好向師爺請教,紹興師爺替縣令想出一條妙計,判了此案。

試問,他想的什麼妙計?

[答案:次日升堂,縣令說:“陸氏媒婆把一個女兒許配你們三家公子,你們三家又互不相讓,本縣隻得秉公而斷了。依本縣之見,把彩姣截頭、身、腳三段,出銀最多的徐公子捧頭,沈公子拿身,趙公子取腳,你們看如何?”

三家公子一聽都傻了眼。可是最急的還是陸媒婆,她連忙跪地求饒:“大老爺開恩,大老爺饒命。”

趙公子說:“這樣做太殘忍了;我自願放棄,不要了。”

縣官說:“好,趙公子仁心可嘉。那麼,把彩姣截成二段。二位公子協商,誰拿上半身,誰取下半截?”

徐、沈二公子一時定不下來。這時,彩姣馬上站到趙公子身邊說:“我願將終身許配給趙公子,請大老爺作主。”

縣官又問陸媒婆:“你同意吧?”

陸媒婆到此隻得說:“我願退還徐、沈兩家的聘禮,將女兒許配趙公子為妻,請大老爺作主。”

縣官說:“婚姻大事應由父母做主。既然如此,本官判彩姣為趙家之媳。但陸媒婆一女三許,有違法律,給我拉下去重責二十大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