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同心,其力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周易》
大家知道,古代中國是封建社會。這種社會,若和中世紀的歐洲相比較,雖有其共同之處,但也有自己的特點,而最突出的特點之一就是它的宗法等級製。這種宗法等級製反映在兩性關係方麵,就是男尊女卑,這種情況,以後更嚴重。在儒家倫理思想的支配下,婦女完全淪於附庸的地位,缺乏獨立人格,甚至有些人連名字都沒有,而被稱作“張氏”或“李氏”,
或冠以夫姓,稱作“王門張氏”或“王張氏”。她們既沒有選擇丈夫的自由,當然就更談不上享有平等愛情的權利了。漢、唐時期的情況雖稍好一些,但如司馬相如和卓文君那樣的愛情,也畢竟是鳳毛麟角,而更多的則是《孔雀東南飛》、《梁山伯與祝英台》以及賈寶玉和林黛玉那樣的悲劇。如果說,這些文學作品是從側麵反映人們對愛情的美好憧憬,那麼,司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則體現了人們對愛情的真正的頌揚。
司馬相如,字長卿,西漢成都人,生活於公元前179年至公元前118年間,是我國古代著名的文學家,長於作賦,他的名篇《子虛賦》、《上林賦》與《大人賦》等,《史記》、《漢書》都予以全文收錄。他原事景帝,為武騎常侍,從上狩獵,非其所好,乃從梁孝王遊,著《子虛》之賦。後梁孝王死,乃歸成都。武帝即位,讀《子虛》而善之,曰:“朕獨不得與此人同時哉?”後經人介紹,才知此人尚在,乃召之,並以為郎。後又通使邛、筰(當時西南少數民族所建國名,在今四川西昌一帶),定西南夷有功,“天子大悅”,後以病卒於茂陵(今陝西興平縣北)。他和卓文君的故事發生在梁孝王死後,他返回成都居閑的時候,據史載,他“家貧,無以自業”。臨邛(在今四川邛崍縣境)令王吉素與相如友善,敬其才,遇之甚厚。這時,臨邛有個富豪叫卓王孫,聽說縣令來了貴客,乃具召而宴之。
酒興正濃,臨邛令上前獻琴,說:“聽說長卿善鼓琴,何不奏上一曲,以助雅興呢?”相如謙辭之後,就奏了兩曲。這時,卓王孫有個女兒叫文君,新寡,喜好音樂。於是,相如就表麵上看來是在尊重縣令的請求,以答其雅意,而實際上卻寄情思於琴聲去打動文君。相如來到臨邛,既車騎雍容,儀態閑雅,而今又乘興鼓琴,柔婉動人,所以,文君“竊從戶窺之,心悅而好之”;想有所表示,又怕不當,故而隻好將傾慕暫埋心底。而相如也頗心領神會,於是,酒宴散後便使人重賜文君侍者,以通殷勤。文君遂“夜亡(逃)奔相如,相如乃與馳歸成都。”不過,回到成都以後,卓王孫一聽說女兒私奔相如,非常惱火,說:“這閨女太不成器,我雖不忍殺她,但我一分錢也不給她!”親戚無論怎樣解勸,他也不聽。這時,文君對相如說:“這樣下去,怎麼能行?還不如去到臨邛,向叔伯兄弟們借幾個錢來維持生計的好,何必一定要過這樣的苦日子呢?”於是,相如就和文君一同回到臨邛,賣掉所有的車馬,開了一個小酒店,讓文君應酬門市,自己則穿著下等人的“牛鼻褲”,和雜工們一起勞作,在店裏洗刷酒具。卓王孫聽說,覺得臉上很不光彩,甚至不願出門見人。叔伯兄弟們便勸他說:“文君既已許身於相如,生米已經做成熟飯,也就隻好如此了吧。況相如雖窮且不願做官,但論人才,也還是可以依仗的,而且又是縣令的上賓,何必一定要同他過不去呢?”卓王孫不得已,就分給了文君一百奴仆和百萬貫錢以及出嫁時的衣物等等。文君乃又與相如返回成都,置買了田宅,過著富裕而美滿的生活。
這就是司馬相如和卓文君的一段愛情故事。這個故事,現在看來雖然沒有什麼出奇,但在兩千多年前的漢代一定會是一件轟動性的大新聞。卓文君的那種不慕富貴而執著追求愛情自由的精神,以及她那種敢於同命運抗爭的勇氣和決心,一定使當時的一些大人先生們目瞪口呆,而我們現代人聽了,都會為之喝彩。他們兩人之間的相互信任和互愛合作展現著人們對幸福生活的美好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