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違約責任與糾紛的解決
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都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就應該認真對待,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把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限度。合同中訂立違約責任,目的是促使當事人及時全麵地履行合同,而不是簡單地懲罰違約一方。
當事人雙方為防止糾紛發生,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糾紛的解決辦法。由於仲裁具有審理程序簡單、操作靈活等特點,越來越多地被人們采用以解決糾紛。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條款。不能既約定仲裁,又約定訴訟。
引進版權的出版社或其他使用者,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行使合同未規定的其他權利都是侵犯著作權人權利的行為,著作權人可以根據侵權危害大小,依照法律,尋求司法保護或行政保護。
可以預測,未來幾年內,我國版權貿易會呈現如下趨勢:由於版權立法和相關製度的完善以及執法環境的改善,公民版權保護意識的逐漸增強,版權貿易會逐步走向規範,文化市場會更加繁榮;內地與港澳台的版權貿易會更加活躍,麵對內地龐大的市場資源,港澳台通過內地引進內地作品、海外作品的版權數量會更多;與俄羅斯、美國、法國、德國等國的版權交流期待更大的發展。尤其是俄羅斯,前蘇聯時期一批傳世經典之作在華翻譯出版,影響教育了中國幾代人。隨著俄羅斯經濟形勢逐漸好轉,中俄兩國關係也麵臨著質的飛躍,版權貿易將成為兩國文化交流的一大“亮點”。隨著版權貿易的加強,我國會出現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出版集團和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版權代理機構,最終使中國圖書與圖書版權及中華文化真正“走出去”。
2006年9月2日閉幕的第13屆北京國際圖書博覽會版權貿易量突破12000項,創曆史新高。其中,已簽約的版權輸出合同實現曆史性突破,共達成1096項,比2005年增長98.2%;版權引進合同為891項,比2005年增長6.7%,版權輸出與引進之比為1.23∶1。在北京國際圖書博覽會舉辦的20年曆史上,首次實現了圖書版權貿易順差。
在2006年10月3日至8日舉辦的第58屆法蘭克福國際書展上,中國展團共輸出版權1364項,是2005年的兩倍多。中國圖書出口已不再是單純的圖書貿易和版權輸出,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開始與國外出版商共同策劃選題或合作出版發行圖書。中國圖書的國際市場之路呈現梯次推進、多樣化的特點。
相對於中國圖書版權長期逆差的狀況,這是一個曆史性突破,實現了中國出版人追求多年的夢想。本屆圖書博覽會的版權貿易輸出和引進比例成功實現逆轉,得益於國家對出版物實施的“走出去”戰略和鼓勵文化產品出口的政策。
一方麵,出版發行體製改革成為出版單位實施“走出去”戰略的內在動力。本屆圖書博覽會上,出版發行體製改革試點集團成為版權貿易的主力軍,如中國科學出版集團與俄羅斯科學院科學出版社集團正式建立合作夥伴關係,簽署版權合作項目達一百多項。另一方麵,我國出版整體實力進一步增強,為“走出去”提供了良好的條件和基礎。在增加品種的同時,各出版集團、出版社更加重視品牌圖書、傳世之作和有國際影響的圖書的策劃和出版。
目前,我國實施出版物“走出去”戰略已基本形成了政府大力推動、出版單位主動參與、行業協會積極配合、實行市場化運作的運行機製。本屆圖書博覽會還專門成立了版權工作小組,指導版權輸出工作,並對適合輸出的圖書選題給予書號審批等方麵的優惠政策。
但在總體上,當前我國出版業的版權貿易逆差仍然很大,在短時期內不可能完全實現扭轉。從版權貿易結構上看,本屆圖書博覽會上版權輸出數量有所增加,但輸出圖書的讀者大多隻局限在華人範圍內,能夠進入發達國家主流社會的出版物還較少。據悉,新聞出版總署將總結此次圖書博覽會的成功經驗,分析存在問題,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出版“走出去”管理運行機製,推動出版業實施“走出去”戰略取得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