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保衛科負責校園內學校財產、師生財產安全與人身安全,每周定期進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檢查與防範工作。

五、支持性文件

《公共衛生管理辦法》

《綠化管理辦法》

六、相關記錄

《公共衛生檢查表》

《綠化檢查表》

《課室衛生檢查表》

教學計劃控製程序

一、目的

對學校各門課程規定專門的質量措施、教學資源和教學程序,以確保教學質量。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學校所有課程教學計劃的編製、實施和控製。

三、職責

1.教導處負責組織編寫教學計劃,並對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主管副校長負責審批教學計劃。

3.相關部門負責實施教學計劃。

四、工作程序

(一)教學計劃編製時機

1.設置新的課程。

2.其他現有質量體係中沒有涉及的特殊事項。

(二)教學計劃編製的原則

1.編寫教學計劃時應參照質量管理手冊的有關內容,要符合學校的質量方針,並與質量體係文件中的內容保持協調一致。

2.已有的質量體係中的內容可以被引用,並可根據特殊的要求增加新的內容。

3.教學計劃中提出新的要求可嚴於原有的質量文件。

4.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編寫總體教學計劃,也可隻編寫有關的教材采購、教學過程、教研教改、教學質量評估等計劃。

(三)教學計劃的編製、審批和發放

1.教學計劃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1)編製教學計劃的目的和適用範圍。

(2)應達到的目標和要求。

(3)學製及時間分配。

(4)課程設置和教學的基本要求。

(5)時間分配表和教學進度表。

(6)有關人員的職責、權限和所需配備的資源。

(7)應采用的特定程序、方法和有關指導手冊。

(8)具體的教學質量評估方法。

(9)為達到質量目標而采取的其他措施。

2.教導處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各年級專業骨幹教師)編寫教學計劃經主管副校長審批後,以受控文件的形式發放到相關部門實施。

(四)教學計劃的實施、監督檢查和修改

1.各相關部門在貫徹執行質量體係各項活動中,要嚴格按照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內容、進度、要求進行控製,並將計劃的執行情況,存在的問題等及時反饋到教導處。

2.教導處對教學計劃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督促計劃的實施,協調有關教學資源的配置,並填寫《教學計劃實施情況檢查表》反饋給有關部門。

3.當教學計劃在教學過程中需要修改時,由提出修改的部門填寫《文件修改申請單》,經主管副校長批準後實施修改,並按照《文件控製程序》重新發放。

五、支持性文件

《質量管理手冊》

《文件控製程序》

六、相關記錄

《教學計劃實施情況檢查表》

《文件修改申請單》

教學項目開發控製程序

一、目的

通過對學校教學服務項目開發過程的控製,旨在為學生提供高素質、高品位的教學服務,並滿足學校發展的需要。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對學校各種教學服務項目開發的控製。

三、職責

1.學校主管副校長負責教學服務項目開發的組織實施。

2.項目開發主管部門負責人組織教學服務項目開發的可行性研究及原始資料的收集,並編製開發計劃。

3.各部門負責人提供教學服務項目開發所需的支持文件和資料,並負責落實教學服務項目開發所提出的相關的糾正和預防措施工作。

4.項目開發部門負責教學項目開發過程資料的歸檔。

四、工作程序

(一)教學服務項目開發由主管副校長主持實施。

(二)項目開發部門負責人製定《教學項目申報書》,包括開發項目的內容、開發項目的可行性分析、開發時間進度安排、參加人員、任務分配、要達到的目標和提供必要的資源、驗收的方法等。

(三)由項目開發部門負責人負責落實教學服務項目開發申報書的內容,按教學服務項目開發計劃的時間安排,組織開發實施。

(四)項目開發完成後,由主管副校長組織教學服務項目開發評審。由項目開發部門負責評審會議籌備下工作,包括會議材料的打印彙總、發放,會場準備等工作。

(五)評審內容

1.教學服務項目開發的完成情況。

2.教學服務項目開發新增的效益。

3.教學服務項目開發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