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參加評審的部門包括:校長、主管副校長、教導主任、各部門負責人,必要時邀請學生、社會單位、家長代表、教育界領導、專家等一同參加。
(七)評估會議由項目開發部門負責記錄。
(八)評審結束後,由教學服務項目開發負責人組織對評審中所發現的問題進行糾正,對該項目進一步完善,再度評審後,完成對開發項目的確認,同時正式立項、推廣。
(九)項目更改在國家政策和教育法規、市場和學生、家長、社會單位要求發生變化時,項目應適時更改,更改的程序應按以上規定執行,更改措施及評審記錄,應由項目開發部門記錄歸檔。
五、支持性文件
《記錄控製程序》
六、相關記錄
《上級表格》
《教學項目申報書》
教學過程控製程序
一、目的
根據教學計劃,實施對教學任務的分解落實,對教學過程的各影響因素進行有效控製,保證教學任務的全麵完成和各科教學目標的實現。
二、適用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各學期從開學準備到學期結束的全部教學過程。
三、職責
1.教導處根據教學目標對教學計劃提出原則性意見,教務科主任負責教學計劃的製定(修訂)。
2.教導處製訂教材發放清單,分解學期教學任務,下達教師《教學任務書》,編製學期總課表,班級課表,教師課表及學期教學進度表,對各教學環節進行總體控製。
3.根據分解的教學任務,落實任課教師,安排任課教師根據《教學任務書》編製《授課計劃表》、《課時計劃(教案)》,教務主任對各教學環節進行實際具體控製。
四、工作程序
(一)教導處根據學校總體安排,在第二學期末編製下一個學年的工作計劃,並根據經主管副校長審定的學期實施性教學計劃,編製《教學任務安排表》於學期結束前四周分發至各年級。若實際招生與計劃招生有較大出入,則教導處應在開學前三周做好相應安排。
(二)各年級根據《教學任務安排表》的安排,落實各任課教師應承擔的教學任務,並根據《教學大綱》要求編製《教材、物資采購計劃》於學期結束前三周交教導處。
(三)教導處根據年級反饋的《教學任務安排表》、《教材、物資采購計劃》填製《教學任務書》,編製教師、班級及總課表。同時彙總《教材、物資采購計劃》報主管校長審定後實施教材采購,並於學期結束前將教材按《教材、物資進貨檢驗控製程序》進行檢驗入庫。
(四)教務科將教導處下達的《教學任務書》、教師用書及相關課表、教案本於學期結束前分發給各任課教師。
(五)教務科組織教師集體備課編製《授課計劃表》(教學日曆)。
(六)教導處根據學校總體安排和教學需要安排調整好課室。
(七)教導處將《學生成績考核記錄冊》、《學生考勤冊》及各班學生名單表、教師上課登記表、座次表、作息時間表於開學前一周內分發到各年級任課教師。各班主任到教材庫領取學生用書於開學前一周內發給學生。
(八)教導處於開學時,按《教案檢查情況記錄表》要求檢查各教師的備課情況,並審定各科《授課計劃》、《實驗計劃》,於開學後一周內將《授課計劃》、《實驗計劃》留存備查。
(九)各任課教師按《課堂教學規範》的要求開始上課,並按要求登記《教學日誌》。
(十)教導處負責人對教師教學全過程進行控製進行教學檢查和教學評估。
1.教導處主任有計劃地組織教師互相聽課;定期(期中、期末)或不定期抽查學生作業本,了解教師批改作業的情況,每月組織1~2次公開課。
2.教學質量的周檢、月檢、期中、期末及抽檢按《教學質量評價控製程序》執行。
3.教導處每天檢查教師上課情況,並按《教學巡查情況記錄表》要求記錄。
4.各年級在教導處統一組織下,進行期中、期末教學評估並記錄。
(十一)教學過程的測驗按《教學考核控製程序》執行。
(十二)教學設備按《教學設備管理控製程序》進行管理。
(十三)教導處按教師手冊的《教學檔案、資料的管理製度》完成教學資料的立卷、歸檔和管理工作。
(十四)教導處每月核定教師課時,交校財務科審核,學期末結算超課時獎金。兼職教師每月結算課時工資。
五、支持性文件
《教學計劃彙編》
《教學過程管理製度》
《教學常規管理》
《監考人員職責》
《學生學習成績考試管理細則》
《教學設備管理控製程序》
《實驗室建設和管理規定》
《課程建設規定》
《教材建設規定》
《教學檔案、資料的立卷、歸檔和管理的暫行規定》
《教師課時酬金核算辦法》
《教學質量評價控製程序》
《教材、物資進貨檢驗控製程序》
《教學考核控製程序》
六、相關記錄
《教學任務安排表》
《學期授課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