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學生學習期間物品的保管
1.宿舍管理員工作應認真、負責,加強巡視。發現異常及時彙報和處理。
2.保衛人員應加強夜間巡邏,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和報告。
3.班主任應積極會同學生推選、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幹部人選,隨時對學生進行安全、保護意識教育,並指導學生對物品保管事項。
五、支持性文件
《學校管理製度彙編》
六、相關記錄
《物品保管、領取單》
《物品保管登記表》
學生畢業和結業管理控製程序
一、目的
確保學生符合教學目標的要求,為社會提供合格人才。
二、適用範圍
教導處、各畢業班相關負責人和班主任對畢業(結業)和升入高一級學校的學生畢業和結業管理控製。
三、職責
1.教導處教務科負責審核修業期滿的學生的各門課程的成績。
2.教導處教務科負責對修業期滿學生的考核提供統計資料。
3.教導處政教科負責對修業期滿學生的操行總評和獎懲情況作出評定,並根據學生的學習成績、技能等級和操行評定的綜合情況提出其畢業或結業的以及升入高一級學校處理意見。
4.主管副校長負責對教導處政教科提交的學生綜合情況,確定其是否畢業或結業以及升入高一級學校。
四、工作程序
(一)畢業
1.學生在校修業期滿,完成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全部課程,經過考試、考查成績合格者,準予畢業,並由教務科提交其統計資料給學生辦。
2.學生在校修業期滿,操行總評成績合格者,準予畢業,並由政教科進行資料統計。
3.學生畢業前,有兩門主要課程不及格者,準予補考;補考成績合格者,準予畢業。
4.符合以上條件的學生準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
(二)結業
1.學生畢業時,雖經補考仍有兩門課程不及格者,隻發給結業證書。
2.學生生產實習課不及格者隻發給結業證書。
3.學生操行總評不合格者,隻發給結業證書。
4.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受留校察看以上處分、畢業前仍未撤銷處分者,不能畢業,隻發給結業證書。
(三)《畢業證書》的頒發
《畢業證書》由學校填製後報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檢審並簽章。
五、支持性文件
《學校管理製度彙編》
《學生學籍管理控製程序》
六、相關記錄
《畢業生花名冊》
《畢業生登記表》
教學質量評價控製程序
一、目的
通過對教學過程中的檢查,評價、驗證所提供的教學質量是否滿足規定的要求。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校向學生提供的各項教學工作的檢查和評價。
三、職責
1.教導處負責安排和組織對各教學部門或崗位的日檢、周檢、月檢和考核工作。
2.主管校長不定期地組織有關部門或人員對各教學部門或教學崗位進行抽檢和評價。
四、工作程序
學校教學質量的評價分為內部評價和外部評價。
1.教學質量的內部評價
(1)各教師每周對自己的教學工作進行自查,並做記錄。各係負責人每周對教學質量進行一次檢查,對發現的不合格項要製定糾正措施,並負責跟蹤和驗證,如需向上級請示的問題,應及時向主管副校長彙報,並做好記錄。
(2)教學質量的月檢
教導處組織有關人員每月對學校教學質量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彙總上報主管副校長。
(3)教學質量的期中、期末檢查
主管副校長組織有關人員對教學質量進行期中、期末檢查,並做記錄。
(4)教學質量的抽檢
學校的主要領導不定期地組織有關人員對學校的教學質量進行抽檢,抽檢工作每學期不少於一次,並做好記錄。
2.教學質量的外部評價
(1)通過對學生發放和收集《滿意度調查表》和召開“師生座談會”的方式,了解師生對教學質量的改進。
(2)對學校的教學質量社會評價,以參加政府和上級部門組織的考評活動為主,並以獲得的相應的獎牌、證書的形式確認。
五、支持性文件
《內部溝通程序》
《教師手冊》
六、相關記錄
《教學工作檢查表》
《教學工作教師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