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國際交流對提高學校核心競爭力的意義中美兩國之間教育的交流,開始於晚清時期,20世紀上半葉曾經有過較大的發展。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後,由於政治原因,兩國教育交流幾乎中斷了三十年。70年代末,中國實行對外開放政策,恢複了與美國的文化教育交流。在不同曆史時期,中美兩國在教育交流中的動機、途徑和方式是不一樣的,交流的多寡,影響的深淺,似乎不完全取決於交流本身,而主要受製於教育賴以存在的社會政治、經濟條件。因此,對中美教育交流做一番曆史的回顧考察,對於掌握其中的經驗教訓和規律,是十分必要的。

經過兩次鴉片戰爭,中國被迫簽訂不平等條約,國家處於落後挨打、甚至被瓜分的境地,“厝火積薪,可危實甚”。西方國家的“堅船利炮”、機器生產和某些新的思想文化啟發了洋務派。為了改變國家落後局麵,他們認為必須學習西方先進科學技術,於是把派遣留學生到國外學習作為以圖自強的措施。

1872年8月,清政府向美國派出的第一批30名幼童從上海啟程赴美,這是清政府正式派遣留學生之始。這批留學生中有畢業於耶魯大學後來擔任京張鐵路總工程師的詹天佑。其實,在派赴留美幼童之前,已有容閎、黃寬、黃勝等3人赴美,開中國近代留美史的先河。他們是隨香港教會大學“馬禮遜學堂”美籍校長布朗同行赴美就讀的。1850年,容宏考入耶魯大學學習,四年後畢業於該校,成為第一個畢業於美國大學的中國留學生。但是,容閎留美及就讀美國大學並非政府有計劃、有組織的行動,而主要是一種個人行動,帶有極大的偶然性,因此並不能算作嚴格意義上的中美教育交流的肇始。容閎對後來留美幼童的派遣做出了功不可沒的貢獻。回國以後,他極力進言洋務派領袖曾國藩、李鴻章等人實施留學計劃。

1871年9月,曾國藩、李鴻章呈上《奏派幼童赴美肄業的議章呈折》,得到清廷批示。按照規劃,決定挑選12歲左右幼童120名,分四年派赴美國,以期接受完整的西方教育。

但是,留美幼童派遣很快遭到了頑固派留學監督陳蘭彬、吳嘉善等人的阻撓,他們極力要求裁撤。加上1879年美國通過廠“排華法案”,激起中國政府的怨憤。1881年,清政府決定分三期撤回留美學生。中國與美國的教育交流計劃就此夭折。在美國,一些“有識之士”不希望清政府的留美教育實驗半途而廢。當時,美國輿論反對清政府撤回留美幼童的決定;美國外交界還數次致函清朝總理衙門,要求派遣學生留美,恢複留學製度。但清政府對此不置可否。與此同期,自費留美出現了。19世紀末,一些自費留學生隨同傳教士赴美,受其資助進入大學。除自費留學生外,一些地方督撫也開始委托傳教士攜帶和照料官費留美學生,如1901年北洋大臣袁世凱繼留美幼童撤回後派出首批官費留美學生8人。

由上可見,中美教育交流是以派遣學生留美為開端的,並且留學始終成為其中一個最重要的途徑。據統計,截止到1908年,曆年赴美留學者共達339人,1910年在美中國留學生則多達500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