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廣告表現——廣告的概念與主題(2)(1 / 3)

(6)提高臨時性的銷售。

(7)創造流行。

(8)提升企業形象。

(9)製造輿論和指導輿論。

(10)排除阻礙。

(11)提示新的生活方式。

(12)其他。

有了充分的市場資料和明確的廣告目標以後,最重要的是決定廣告需要“傳達的內容”,再決定廣告概念。研究廣告的傳達內容沒有一個固定的模式,在這裏我們以日本電通公司的體係為例進行說明。

1.認識製約條件

廣告創作的製約條件主要要研究:

(1)企業的意誌。

(2)消費者的意誌。

(3)市場的製約。

(4)法律的製約。

(5)社會的製約。

2.認識商品屬性

在這裏,商品的屬性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部分:

(1)物理屬性。包括商品品牌、質量、性能、用途、包裝、價格等。

(2)心理屬性。包括適合什麼樣教養和地位的人使用,采用高級品還是一般商品的商品形象和市場形象等。

(3)環境屬性。包括商品具有的社會意義和位置、零售商的數量和銷售方法等的流通屬性,商品生命周期和市場占有率的市場特點。

3.研究傳達內容

(1)發現商品特點。即把商品屬性按照營銷的要求進行挑選,把符合目標的商品特點作為傳達內容。但是,商品是供人們使用的,因此,具體說明商品的效用常常可以使人們認識到商品的價值。

(2)發現直接效用。在生活中商品的特點具有直接的、即時的效用。但是,商品的效用不一定都在直接、當時的生活範圍內。商品特點所具有的效用可以體現在生活範圍之外,還有更廣泛的效用。

(3)發現展開效用。商品的特點從直接的生活範圍擴展到有關聯的其他範圍的效用。

(4)發現附加特點。不局限於商品的特點和效用,把消費者的需求和價值的象征從生活、文化和社會中找出來,並把它戰略性地加到廣告宣傳中去,創造出新的商品形象。這樣創造出來的商品特點叫做附加特點。

4.評價和決定。應該注意三個問題:

(1)與廣告基本方針和製約條件相對照是否完備。

(2)事先擬定評價標準,用這個標準來衡量。

(3)對照廣告表現的可能性、發展的可能性來評價。

確定廣告概念時,為了具有說服效果,還必須注意以下幾個基本問題(誘導邏輯的問題):

1.廣告素材的選擇

廣告素材的選擇即決定廣告概念時,選擇是從企業方麵獲取素材還是從消費者方麵獲取素材。其中,有以企業關心的內容為中心,突出產品實力或技術實力的;也有以消費者關心的內容為中心,突出訴求樂趣、美味、便利的。後麵這種情況無疑會提高消費者的購買欲望。以“可口可樂”的廣告文案為例,“喝可口可樂”、“享受可口可樂”,意思是“請喝可口可樂吧”,表達的是廣告主的心情;相反,“痛快、清爽的可口可樂”則表達的是消費者所想,傳遞的是消費者的感受,兩者效果明顯不同。

2.本義與引申義

本義是用寫實的語言描述事物的意義,傳遞事實狀況。典型例子如樂百氏在其純淨水廣告中,曾用“27層過濾”這一事實直陳並演示其欲訴求的主題。與此相對,引申義是用加工過的語言進行描述,在廣告中表現為將欲訴求的信息包裝成暗示式、猜謎式的廣告推出。因此,決定廣告概念時有兩種方法可供選擇——直接敘述事實或間接地表述。二者各有利弊:前者缺乏趣味,感染力不強;後者又可能因過於強調引申義而使廣告受眾不知所雲,不能達到預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