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限定性
禮儀,顧名思義,主要適用於交際場合,適用於普通情況之下一般的人際交往與應酬。在這個特定範圍之內,禮儀肯定行之有效,離開了這個特定的範圍,禮儀則未必適用,這就是禮儀的限定性特點。理解了這一特點,就不會把禮儀當成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標準,就不會在非交際場合拿禮儀去“以不變應萬變”。必須明確,當所處場合不同,所具有的身份不同時,所要應用的禮儀往往會因此而各有不同,有時甚至還會差異很大。對這一點,是不容忽略的。一般而論,適合應用禮儀的,主要是初次交往、因公交往、對外交往等三種交際場合。
(三)可操作性
切實有效、實用可行、規則簡明、易學易會、便於操作,是禮儀的一大特征。它不是紙上談兵、空洞無物、不著邊際、故弄玄虛、誇誇其談,而是既有總體上的禮儀原則、禮儀規範,又在具體的細節上以一係列的方式、方法,仔細周詳地對禮儀原則、禮儀規範加以貫徹,把它們落到實處,使之“言之有物”,“行之有禮”,不尚空談。禮儀的易記易行,能夠為其廣覓知音,使其被人們廣泛地運用於交際實踐,並受到廣大公眾的認可;而且反過來,又更進一步地促使禮儀以簡便易行、容易操作為第一要旨。
(四)傳承性
任何國家的禮儀都具有自己鮮明的民族特色,任何國家的當代禮儀都是在本國古代禮儀的基礎上繼承、發展起來的。離開了對本國、本民族既往禮儀成果的傳承、揚棄,就不可能形成當代禮儀。這就是禮儀傳承性的特定含義。作為一種人類的文明積累,禮儀將人們在交際應酬之中的習慣做法固定下來,流傳下去,並逐漸形成自己的民族特色,這不是一種短暫的社會現象,而且不會因為社會製度的更替而消失。對於既往的禮儀遺產,正確的態度不應當是食古不化、全盤沿用,而應當是有揚棄、有繼承、更有發展。
(五)變動性
從本質上講,禮儀可以說是一種社會曆史發展的產物,並具有鮮明的時代特點。一方麵,它是在人類長期的交際活動實踐之中形成、發展、完善起來的,絕不可能憑空杜撰,一蹴而就,完全脫離特定的曆史背景。另一方麵,社會的發展,曆史的進步,由此而引起的眾多社交活動的新特點、新問題的出現,又要求禮儀有所變化,有所進步,推陳出新,與時代同步,以適應新形勢下新的要求。與此同時,隨著世界經濟的國際化傾向日益明顯,各個國家、各個地區、各個民族之間的交往日益密切,他們的禮儀隨之也不斷地相互影響,相互滲透,相互取長補短,不斷地被賦予新的內容,這就使禮儀具有相對的變動性。了解了這一點,就不會把它看作一成不變的東西,而能夠更好地以發展、變化的眼光去對待它;也不會對禮儀搞“教條主義”,使之一成不變,脫離生活,脫離時代。
(第三節)禮儀的原則
在日常生活之中,學習、應用禮儀,有必要在宏觀上掌握一些具有普遍性、共同性、指導性的禮儀規律。這些禮儀規律,即禮儀的原則。在學習、運用禮儀時,有必要首先掌握下述基本的禮儀原則。
一、平等原則
在現代禮儀中,平等原則是基礎,是最重要的。所謂平等就是指以禮貌待人,禮尚往來,既不盛氣淩人,也不卑躬屈膝。在具體運用禮儀時,允許因人而異,根據不同的交往對象,采取不同的具體方法。但是,與此同時必須強調指出:在禮儀的核心點,即尊重交往對象、以禮相待這一點上,對任何交往對象都必須一視同仁,給予同等程度的禮遇。不允許因為交往對象彼此之間在年齡、性別、種族、文化、職業、身份、地位、財富以及與自己的關係親疏遠近等方麵有所不同,就厚此薄彼,區別對待,給予不同待遇。這便是社交禮儀中平等的原則的基本要求。
從心理學的角度看,人都有友愛和受人尊重的心理要求。人人都渴望平等,成為家庭和社會中真正的一員。任何抬高和貶低自己或他人的語言和行為,都不利於建立和諧的人際關係。有這麼一個故事:英國著名的戲劇家、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蕭伯納有一次在前蘇聯訪問,他在莫斯科街頭散步時見到一個非常可愛的小女孩。蕭伯納和這個小女孩兒玩了很久,在分手時,他對小女孩說:“回去告訴你的媽媽,你今天和偉大的蕭伯納一起玩了。”小女孩兒也學著大人的口氣說:“回去告訴你的媽媽,你今天和蘇聯女孩兒安妮娜一起玩了。”蕭伯納很吃驚,他立刻意識到自己的傲慢,並向小女孩兒道歉。後來,蕭伯納每次回想起這件事,都感慨萬千。他說:“一個人無論有多麼大的成就,對任何人都應該平等相待,應該永遠謙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