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介紹的禮節禮儀

介紹基本上有兩種,即為他人作介紹和自我介紹。

介紹,簡單地說就是向有關人士說明有關情況,使雙方相互認識,通過符合禮儀的介紹可以使互不認識的人之間解除陌生和畏懼,建立必要的了解和信任。這其中的奧妙不在於介紹本身,而在於介紹過程中應當循禮行事。

一、為他人作介紹

為他人作介紹,就是介紹不相識的人相互認識,或是把一個人引見給其他人。為他人作介紹時須注意以下幾個方麵的問題。

(一)掌握介紹的順序

介紹時要堅持受到特別尊重的一方有了解對方的優先權的原則,即介紹有先後順序。在社交活動中,為他人作介紹的先後順序大體上有以下六種。

其一,把男士介紹給女士,即把男士引見給女士,這是“女士優先”精神的具體體現,也是最常見的一種方式。唯有在女士麵對尊貴人物時,才允許有例外。其二,把晚輩介紹給長輩,即優先考慮被介紹人雙方的年齡差異,通常適用於同性之間。其三,是將客人介紹給主人,它適用於來賓眾多的場合,尤其是主人未必與客人個個相識的時候。其四,是把未婚者介紹給已婚者,它僅僅適用於對被介紹人非常知根知底的前提之下。要是拿不準,還是不要冒昧行事。其五,是把職位低者介紹給職位高者,它適用於比較正式的場合,特別適用於職業相同的人士之間。其六,是把個人介紹給團體,當新加入一個團體的人初次與該團體的其他成員見麵時,負責人要是介紹他與眾人一一相識太費時間,此刻往往會采取這種方式來避免麻煩。至於想認識每個成員的話,那麼留待適當的時間相互做自我介紹好了。

以上幾種方式,基本精神和共同特點是“尊者居後”,即應把身份、地位較為低的一方介紹給相對而言身份、地位較為尊貴的一方,以表示對尊者的敬重之意。在口頭表達時,得體的做法是,先稱呼受尊敬的一方,再將介紹者介紹出來。介紹的順序已為國際所公認,顛倒和錯亂順序的後果是不會令人愉快的。

在社交場合,究竟應當采用哪種方式,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比如,有時可能會遇到一些難於按常規處理的情況,如需要介紹兩位地位不相上下的經理先生或是兩位經理夫人相識。對前者,不能按照“把職位低者介紹給職位高者”的慣例行事,因為兩位經理先生的職位高低難分伯仲。對後者,恐怕也不能按照“把晚輩介紹給長輩”的規矩去做,因為女士的年齡屬於個人秘密,更何況沒有一位女士願意承認自己“顯得老”的。在這種職位難分高下,年齡大小不便明說的情況下,隻有采取“先溫後火”,或“先親後疏”的辦法,才能“過關”。“先溫後火”意即把脾氣好的一方介紹給脾氣欠佳的一方;先親後疏,意即把與自己關係密切的一方介紹給自己較為生疏的一方。一般而言,脾氣好的人,自己的熟人,總歸好說話。而脾氣欠佳的人、自己較為生疏的人,卻喜歡挑禮,是不好得罪的。

還有一些時候,需要把一個人介紹給其他眾多的在場者。此刻最好按照一定的次序,如順時針方向或逆時針方向,自有至左或自左至右,依次進行。若沒有地位非常尊貴的人在場,就不該破例,挑三揀四地“跳躍式”進行。那樣做的話,弄不好會傷人的。

(二)明確介紹人的職責

為他人作介紹的介紹人,在不同場合由不同的人來擔任。在公務活動中,公關人員是最適當的介紹人人選。若是接待貴賓,則介紹人應是本單位職位最高的人士。而在社交場合,例如參加舞會、出席宴會時,介紹個相識的來賓相互認識,是主人義不容辭的責任。在另外一些非正式場合,與被介紹人雙方都相識的人也可以擔任介紹人,介紹自己的朋友們相識。此外,如果想認識一個人,可主動要求另外一個與雙方都比較熟悉的人來為引見人,根據禮節來講,這是允許的。

介紹人為他人作介紹時,處於當事人之外,因此介紹前,必須充分考慮到被介紹人雙方有無相識的必要或願望,必要時,可詢問被介紹人的意見,以防為他人作介紹時冷場。在為不同國籍人士作介紹時,宜先考慮兩國之邦交。除此,作為介紹人要注意介紹時的陳述及介紹時的神態,這是介紹成功與否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