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語言是自然有機體。
這是施萊赫爾喜歡的句子,幾乎在每一堂課上他都重複著這句話。……“……”表示此處有刪節,下同。——譯者.
就像每一個墜入愛河的人喪失了判斷力一樣,施萊赫爾鍾情於這一信條,看不到眾多的矛盾,並且為了捍衛語言是有機體的論斷,他允許這些矛盾的存在。他或將語言與有機體相提並論,或將語言與有機體的功能聯係在一起,或將語言與個體進行比較,或將語言與類型進行比較,或將個別詞語等同於整個機體,或將整個語言等同於有機體,或將語言發展的始末與個體生活比較,或者個體生活隻能對應著個體語言生活、個別人的語言。如果將研究別人的語言比喻為用四肢或者雙手爬行的話,語言隻是有機體的行為,但不是有機體。如果語言是有機體,那麼學習其他語言就意味著借助於有機體加重自己負擔。四肢或者雙手爬行的人也是特殊的有機體。這裏不是列舉和詳細解析施萊赫爾所有的矛盾,列舉所有反對這一教條證據的地方。我隻強調一點,如果以有機體的功能(器官行為的結果)取代有機體(占據一定空間的、靠吃為生的、能夠繁殖的、有觸覺的生物體)這個形象化詞語的話,所有這些矛盾都會化解。那時候語言的發展很容易被理解,“為存在鬥爭”,“選擇同族人”的範疇在語言中的使用也隻限於語言內部形式的曆史。由於這些範疇發生在整體語言之間,所以它們應屬於講這些語言的民族。民族之間相互吞噬,借助於另外的民族,被擺放到了更為優越條件下的民族開始普及。正因為民族是語言的載體,所以,從轉義上講,隻能從轉義上講,可以闡述語言的“生存競爭”,“自然選擇”。
施萊赫爾的這一信條與黑格爾主義一道深深影響了他的實踐和研究細節,將他從有追求的唯實主義者變成了實實在在的唯心主義者。對於施萊赫爾來說,語言是脫離人而存在的,它作為有機體誕生在大地上或者從雲端降落,而作為這個有機體的一部分,詞語發展與人類的精神無關(我們能夠賦予這種精神什麼樣的形而上學的意義呢?)。施萊赫爾不承認無意識的概括,也就是不承認從心理角度解釋語言現象。隻是在生命終結之時,他才承認,如果沒有這一範疇,語言中的很多現象是無法解釋的,但是他已經沒有時間將這一想法付諸實踐。
4.語言發展和民族曆史是相互處於反向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