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強投融資平台建設
通過綜合運用財政扶持、政府資助和科技計劃的導向作用,積極引進各種風險投資和社會資金投入,為在孵企業提供多渠道、多梯次資金支持支撐;逐步擴大創業風險投資基金規模,力爭2010年底基金規模達到3000萬元;積極探索中小孵化企業的融資模式和擔保方式,解決中小科技企業型企業規模小、信用低、可抵押資產有限而造成的發展資金困難;進一步建立和健全風險資金的投入和退出機製,有側重點地支持一批入駐創業服務中心的醫藥研發、孵化項目,使高成長性的醫藥類中小企業通過資本運作成為素質優良、規模較大的高新技術企業;組織和幫助在孵企業通過申報科技計劃與創新基金項目爭取國家扶持資金,通過推介民間資本投入到孵化企業和項目,有效地、促進技術與資本的結合。
3.加強孵化器建設,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促進產學研的結合
抓科技資源建設,尋找項目源頭,構建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之間的通道,是引進科技成果的有效途徑。今後我們將進一步把建設以中科院、國防科工委係統、著名高校及科研院所為主體的科技資源作為科技孵化網絡工作的切入點,建立創業中心與中科院、國防科工委等係統的良好合作關係,為孵化企業尋求技術依托、人才支撐和項目開發的渠道。
4.完善孵化器網絡體係建設
充分發揮創業服務中心在四市兩區創業孵化網絡中的主導作用,與四市兩區創業服務中心建立起聯動網絡,有效地實現全市創業服務資源的優化配置,發揮其在推動我市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5.加強綜合服務體係建設
(1)繼續引進會計師師務所、律師事務所、財務公司、投資谘詢公司等中介機構,建立人才工作站、網絡服務公司,構建起一個市場化的完整的創新創業資源配置體係,促進以創業服務中心為核心、以創業資本為支撐、以中介機構和各類要素市場為媒介,以信息網絡和投融資網絡為紐帶、以服務為保障的園區內外相結合的創新創業服務體係。
(2)積極促進技術交易市場、專利事務所、公證處、信息中心等事業性中介組織與創業服務中心的聯合與中介集成,為孵化企業提供及時、優質的服務。
(3)完善教育培訓機構,通過加強培訓和創新文化建設,營造良好的創業文化氛圍,鼓勵成功,寬容失敗,有效改變本地智力資源相對缺乏、企業家成長環境與氛圍不理想的狀況,造就一支具有較強創新能力、適應新形勢下經濟發展、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科技企業家隊伍。
(4)完善配套設施建設,建設專家公寓、專家服務中心,出台相關政策,徹底解決來創業服務中心科技創業高層次人才的後顧之憂。
四、保障措施
1.充分利用“國家級創業服務中心”的品牌作用和環境功能優勢,努力發揮創業服務中心作為我市科技成果轉化基地的集聚效應、擴散效應,通過展示、推廣、宣傳等多種靈活有效的方式擴大創業服務中心的知名度和吸引力;通過建設專業孵化器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創業服務中心建立分支機構。
2.爭取和利用各項支持創業服務中心及其孵化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和措施,吸引科技企業進入創業服務中心孵化和發展。按照科技部要求,運用稅收減免、融資擔保、孵化基金、種子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科技計劃項目等政策條件,全力支持孵化企業,並通過相對封閉式管理等措施創造出更加開放寬鬆的創業環境。
3.高度重視智力人才,堅持以引進高水平項目帶入高層次人才的同時,鼓勵、引導、幫助企業從南京、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引進高級管理人才和專業人才,加強與國內知名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聯係,建立長期、穩定的產學研結合鏈。
4.充分發揮創業服務中心的綜合服務功能優勢,尤其是谘詢培訓、信息網絡、投融資擔保、中介支撐、組織申報科技計劃與創新基金、嫁接資本與技術、人才交流、開放式實驗室等創新創業服務功能,甄別創業服務中心與一般租房業的功能差別,使科技企業在創業服務中心提供的良好創業環境中、在創新創業服務體係下得到健康、快速的發展。
5.發揮我市機電工業、醫藥產業較為發達的優勢,充分發掘科技創新資源,吸引外地高層次專業人才來泰州創業合作,在創業服務中心內共建研發機構、工程技術中心,形成泰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群體。
6.通過集中培訓、交互式交流與分類指導相結合的方式,邀請有關專家對入駐孵化的企業負責人進行經濟管理、企業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工程技術等知識進行定期培訓,使一批科技人員由外行變為企業管理的內行,成為科技型企業家。
如皋市科技創業園建設與發展情況
——走自主創新之路建科技孵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