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類案件中我們應該引起注意的有以下幾點:①鑒於我國的經濟狀況,在今後很長一段時間內,勤工儉學搞創收,仍將是學校的一項重要任務。因此,各學校還要按照各校的具體情況開展創收活動。但是,在創收過程中,一定要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不要影響教育教學活動,不得有損人民教師的形象,不得給學生的學習和身心健康帶來不良影響。並且要從實際情況出發量力而行,暫不具備條件的不要勉強開展。學校的運動場地、室內活動場所,一般來說,不得出租。教師的主要任務是搞好教學工作,校長的主要精力應放在全麵抓好學校的教育工作上,另派得力人員負責勤工儉學工作。
②在創收過程中,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識。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並確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特別是對學生的安全工作更要引起注意。學校的教學區、生活區、生產勞動區要明確分開,不要互相幹擾。學生的活動場所,一定要排除不安全因素。
③在發生安全事故以後,學校領導要積極搶救傷員並保護現場,報告有關部門。對受害者家屬要熱情耐心。涉及到法律糾紛時,應訴諸法院或有關部門解決。在本案中,此校和區教育局的有關領導處理得比較得當。在事故發生以後應吸取教訓,積極采取措施解決問題,而不能采取消極態度。
(三)校舍質量缺陷的責任
解決學校校舍危房改造問題,不是學校自身所能完全解決的,這不僅需要各級人民政府努力增加教育投入,加強對學校校舍建設的管理和監督,也需要社會各方麵的大力支持。而學校在其自身的職責範圍內,也負有重要的責任。為了杜絕校舍危房倒塌造成學生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教委和國家建設主管部門的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凡新建、擴建校舍和設施的,必須嚴格按建設程序辦事。村鎮學校的工程要向縣建設主管部門報建,經審查批準後,才能興建。新建、擴建校舍必須委托當地工程質量監督站進行質量監督,不經監督站或監理單位核驗合格的工程,不能交付使用。
【案例】
學生宿舍樓貼麵磚脫落砸死學生案
1994年3月13日上午8時30分,遼寧省鞍山市某校的一名學生卜某同另一名學生任某從宿舍到教學樓去上課,他們剛走出宿舍2米左右,便被突然從宿舍樓第9屋樓外牆麵脫落下來的貼麵磚砸傷,卜某經搶救無效,死在手術台上,任某受傷。
事後,經過一個多星期的論證,鞍山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下發的一份通報稱:“這是一起嚴重事故。”勘察現場發現,麵積達6.3平方米脫落處的紅磚全部剝落、劈裂,粘下紅磚厚度達2至10毫米。專家鑒定結果認為,“紅磚耐久性不合格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調查結果發現,在這一工程的技術檔案中,建築所用全部28萬塊牆體紅磚無出廠合格證,兩份紅磚試驗報告中,有1份無生產廠家,特別是兩份試驗報告均未對紅磚的耐久性能進行檢驗,盡管這是紅磚3個性能指標測試中的重要一項。問題的嚴重性還在於,忽視紅磚耐久性試驗的做法具有普遍性。鞍山市建設主管部門不得不承認:“這項很重要的測試,多年來在鞍山基本不做,而且現在也要求不嚴。”
盡管近年來外牆麵磚脫落等類事故在鞍山並非個別現象,但沒有引起建設部門的足夠重視。直至出現人員傷亡事件,人們才如夢初醒。僅就這次發生事故的這棟宿舍樓來說,去年9月間,就曾出現空鼓、裂縫。經校方努力,方除隱患。不曾想,時隔半年,仍大禍臨頭。而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這棟宿舍樓竟是一個投入使用僅6年多的市級優質工程。對於應由誰來承擔這一事故的責任,有關各方各執一詞。校方表示將采取一切可能方式,求得對他們經濟損失的賠償。他們擔心,不知何時,28萬塊質量不合格紅磚埋下的隱患會再釀災禍。(《最新學生傷害事故受害人員傷殘評定與賠償金額計算標準實用手冊》,銀聲音像出版社,200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