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附錄(5)(1 / 3)

可以說,烏魯木齊暴力事件已經不僅僅是暴力分子在中國敏感地區製造的“社會危機”,更是一次新聞傳播中的“報道危機”,按照上述關於“危機”的各種論點,這次事件已經是名副其實的“國際危機”。這位作家的所見所聞顯然不是隻有他自己才能看到,然而,不僅僅是德國,許多西方媒體都對中國取得的成就選擇“視而不見”,進而利用某些“來之不易”的機會來歪曲中國形象。從這次報道的分析當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新聞報道本身就帶有強烈的傾向性。當今時代,全球化已經成為一個不可逆轉的趨勢,恐怕再也沒有任何事件能夠單純地說“這隻是我國國內的單純事件”了,更何況是一個本來就很容易被利用、被誤導的事件。

那麼,通過這次的事件,我們又可以得到什麼樣的啟示呢?

首先,政府在國際危機傳播過程中起到的作用是不可小覷的。政府是社會公權力的代表,代表人民管理社會公共事務。在世界變得“越來越小”的今天,我們所做的一切都在別人的“眼皮底下”,如何處理危機、化解危機?如何將危機事件的負麵影響減到最低?這些都是政府需要大力思考、加強建設的。在危機事件中,政府最應該做到的是保證信息的暢通,及時發布,否則一旦新聞失去時效性,就很容易留下把柄,使自己處於被動的地位。在危機事件的傳播進程中,政府的新聞發布時常與公眾的知情權、話語權有矛盾衝突,假如不將這些矛盾協調好,事件很可能進一步惡化,最終導致“無法收拾”的局麵。政府隻要做到在危機事件中不隱瞞、不作假,讓事件透明化,謠言自然會不攻自破。

其次,媒體在危機事件中的表現也是值得關注的。可以說,媒體是一個溝通工具,將不同地方的聲音傳播到各個角落。另外,在危機事件中,民眾的情緒是最關鍵的部分,媒體有義務在適當的時候疏導民眾情緒、傳遞有用信息。在烏魯木齊事件中,中國媒體的表現可圈可點,然而仍然有些過於“官話”,沒有完全做到親近群眾。另外,主流媒體要爭取在第一時間發布信息,這就要求政府和媒體要很好地配合。

附錄三《紐約時報》對“7·5”事件報道的內容分析

一、內容分析

2009年發生在新疆烏魯木齊的“7·5”嚴重打砸搶燒暴力犯罪事件不僅使國人為之驚駭,也“吸引”了世界各國媒體的關注,一時間,國內外各大主流媒體都對“7·5”烏魯木齊打砸搶燒暴力犯罪事件進行了詳盡的跟蹤報道。《紐約時報》也不例外,本文將對《紐約時報》關於“7·5”事件的有關報道做詳細的整理和分析。

(一)《紐約時報》對我少數民族問題興趣濃厚

中國少數民族問題一直是西方媒體追逐的熱點問題,《紐約時報》從1995年就開始發布有關新疆的新聞報道,在其官方網站“時報話題”(Time Topic)欄下,按照英文字母的先後順序分為不同的主題,其中在大寫字母U下方,就有“維吾爾人(中國少數民族)[Uighurs(Chinese Ethnic Group)]”這樣一個專門為中國少數民族維吾爾族所設立的子集。子集頁麵的首要位置有一篇名為Uighurs的概述文章,除詳細介紹了新疆維吾爾族的基本狀況,通篇重點放在了“7·5”事件上,綜述了“7·5”事件的起因、發生過程和中國政府對此事件采取的一係列措施。除此之外,這個子集羅列了《紐約時報》曆年來對中國新疆地區的報道,報道形式多種多樣,不僅有常規性的消息、新聞評論,更涵蓋了照片、地圖、音頻、視頻等多種綜合性傳播元素。

(二)《紐約時報》對我“7·5”事件報道極為重視

“7·5”事件發生之後的第二天,即7月6號,《紐約時報》就已頭版刊登了《中國西部地區爆發種族衝突》(Riots in Western China Amid Ethnic Tension)一文,並在A4國際版麵上方,采用配圖說明的方式,詳細羅列了“7·5”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起因,除此之外,消息內容方麵也引用了新華社發布的人員傷亡數據和一些“目擊者”的見聞。

從“7·5”事件發生至今(截至2010年8月20號),《紐約時報》一共發布了76篇報道。在“7·5”事件發生後的一年多時間裏,凡是涉及新疆維吾爾族的文章,都或多或少地提到了“7·5”事件,這其中包括了中國政府在事件發生後采取的措施、對“疆獨”頭目熱比婭的訪問和關於中國各界抵製熱比婭參加墨爾本電影節等方方麵麵的消息。在整個過程中,以“7·5”事件發生一個月後(2009年7月5日至2009年8月5日)的報道最為密集,一共有32篇,而整個7月就占據了28篇,足可見《紐約時報》對“7·5”事件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