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突發事件報道的策劃(1)(1 / 3)

本章要點

突發事件報道的基本概念、含義和特征

突發事件報道策劃的原則、要素,以及策劃案的製定與實施

通過典型案例加深對突發事件報道相關要素與過程的理解

社會生活中,時常發生各類突發事件。一些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及惡性人為事件等對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會帶來不同程度的威脅。在全球傳播背景下,國際重大突發性事件甚至會影響到國際政治、經濟格局。如:伊拉克戰爭、美國“9.11”事件、印度洋特大海嘯、海地地震、俄羅斯人質案件、墨西哥灣漏油事件等。由於具有突然爆發、單位信息量巨大和影響廣泛等特點,突發事件特別是重大突發事件常常成為各大媒體報道的重頭戲和新聞媒體之間競爭的重點領域。媒體對突發事件的報道能力和報道水平已經成為檢驗媒體綜合實力的重要標準。如何更好地報道突發性新聞事件,並在突發事件麵前凸顯媒體的能力與責任,尤其是在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突發性新聞事件中,及時傳遞信息、引導社會輿論、構建必要的國際話語,對各國媒體都是一個現實而重要的命題。

媒體能對突發性事件的報道進行策劃嗎?如何策劃?在國際傳播大環境下,進行策劃的立足點及意義何在?這些是本章闡述的重點。

第一節 突發事件報道的基本概念

一、突發事件的定義

對突發事件的定義有多種,但不外乎都包括以下幾種要素:即突然發生的,出乎人們意料之外的事件,或者即便對事件的發生能有所預料,但整個事件的發生過程乃至最終結果也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而這樣的事件又會對公眾的生活、生產產生不可估量的影響。簡而言之,突發事件就是指突然發生的事件,有專家將其定義為“突然發生、帶有異常性質、人們缺乏思想準備的事件”。

一般而言,媒體關注的突發事件多具重大負麵影響,因而也具有極高的新聞價值。新華社原副總編輯徐學江在《新華社報道實踐之討論》中曾經這樣總結:突發事件一向是新聞競爭最激烈的焦點和熱點,對突發事件的報道是衡量一家新聞媒體綜合實力、報道思想、組織與指揮水平和新聞隊伍素質的重要標準之一,報道的好壞和水平的高低關係到新聞媒體的影響力和形象,甚至關係到國家和政府的形象乃至社會的穩定。同時,報道好突發事件從媒體本身而言,也是各家媒體新聞競爭的必然選擇;從媒體所發揮的社會作用來看,也是推動與監察一國民主政治建設的需要。

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基本屬於典型的“硬新聞”報道。一起事件的新聞價值往往在於該事件與某種規範之間存在的負麵比較關係,即所謂的事件衝突性。突發事件由於兼具“突發性”和“災難性”兩大特點,往往會產生巨大的社會衝擊力和震撼力,引起世人的廣泛關注,從而在極短的時間裏成為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和熱點。由此,也不難理解許多由突發事件引起的“硬新聞”往往關注的是政府、商業以及公共機構背後的錯誤而非成績,是問題的顯現而非問題的解決,報道所采取的風格是批評而不是表揚。

二、突發事件的分類

突發事件按照不同的分類方法有如下劃分:

按照影響程度,可分為一般性突發事件和重大突發事件。一般性突發事件通常是指一般的事故,它發生的幾率較高,造成的後果比較輕微,對社會及民眾生活和心理的影響較小,比如死傷很少或沒有死傷的車禍、無破壞性的有感地震、損失較小的火災或事故性爆炸等等。與此相對,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幾率低,但造成的影響非常嚴重甚至是曆史性的,公眾異常關注。

按照成因,可分為自然性突發事件、社會性突發事件。前者即我們所說的“天災”,如“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印度洋特大海嘯、海地地震;後者即我們通常所說的“人禍”,如美國“9.11”事件、俄羅斯人質事件、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的校園槍擊案等。

按照危害性,可分為輕度、中度、重度危害。一般而言,自然類突發事件根據人、財、物的損失可推算出其危害性的程度;而社會類突發事件則不僅核算經濟損失,也要根據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而定。

按照可預測性,可分為可預測性事件和不可預測事件。可預測的,如戰爭的爆發,世界大多數媒體都對伊拉克戰爭這一突發事件進行了預測和策劃報道。另外,地震在目前的科技水平下很難做到精確預測,而一些災害性的天氣突發事件則基本上都能做出提前預測。一些社會性的突發事件則由於爆發原因複雜多變,較難預測。

按照影響範圍,可分為地方性、區域性或國家性、國際性的。自然類突發事件多為地方性或區域性的,但區域性的重大社會類突發事件在全球化時代則很有可能產生世界性影響,如“非典”事件和甲型H1N1流感的爆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