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偉虹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指導下,中國共產黨在宗教問題上開始撥亂反正,這是包括馬克思主義宗教理論、憲法、法律、宗教政策以及實際工作的全麵的撥亂反正。由於長期以來在宗教問題上“左”的路線影響很深,因此撥亂反正並非一帆風順,而是經過不斷的思想交鋒、學術爭論、實踐檢驗,是隨著整個國家思想解放的進程逐步推進的。在撥亂反正過程中,我國理論界、宗教界人士也積極參與,為推動思想解放、政策落實作出了貢獻。經過撥亂反正,我們在理論與實踐中對宗教的認識不斷加深,宗教政策也不斷發展和走向成熟。
一、黨中央恢複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文化大革命”結束以後,國家的各項工作開始走上正軌,恢複落實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也開始提到中央議事日程上來,宗教工作必須要清理“文化大革命”中的“左”的指導思想,糾正“文化大革命”中的錯誤政策、決定,重新回到正確的指導思想上來。
首先是恢複健全中央領導宗教的工作機構。1978年9—10月,中央統戰部召開了宗教工作座談會,形成了《關於當前宗教工作中需解決的兩個政策性問題的請示報告》,報告中提到了兩個問題,一是“認真地、全麵地貫徹執行憲法所規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要重視信教群眾的合理要求,適當解決宗教活動場所;二是嚴格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加強對宗教活動的管理。報告在強調保護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時,指出任何宗教活動都必須遵守政府的政策法令,不得借宗教名義從事非法活動王兆國等:《當代宗教工作》,當代中國出版社1998年版,第138—139頁。。中共中央及時轉發了中央統戰部的這個報告。1978年12月1日,第八屆全國宗教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這是“文化大革命”後第一次全國宗教會議,重要性不言而喻。會議強調,今後一個時期宗教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安排宗教活動場所,團結廣大信教群眾參與社會主義建設。任傑:《中國共產黨的宗教政策》,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05頁。但這時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還沒有召開,林彪、“四人幫”在統一戰線和民族、宗教工作方麵的流毒和影響還嚴重存在,許多幹部還心有餘悸,沒有從被強加的“投降主義”的精神枷鎖中徹底解放出來。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剛剛結束的1979年2月,中央統戰部向黨中央提出《關於建議為全國統戰、民族、宗教工作部門摘掉“執行投降主義路線”帽子的請示報告》,報告指出:1964年中央統戰部對李維漢同誌的批判是錯誤的,要求撤銷。全國統戰、民族、宗教工作部門在“文化大革命”中都被扣上“執行投降主義路線”的帽子,廣大統戰係統的幹部遭受了殘酷的打擊、迫害,使黨的統一戰線工作遭到一場空前的浩劫。報告要求中央,“對強加給各級統戰係統的幹部和黨外工作人員有關‘執行投降主義路線’等誣蔑不實之詞,應一律推倒,徹底平反”《新時期宗教工作文獻選編》,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第3頁。。後來中央統戰部張執一副部長在對基督教人士講話時回憶說:“那時,統戰部是右傾投降,階級投降部,帽子都戴上來了,李維漢同誌首當其衝,大部分老幹部也就陸續被打倒了,都被那些造反派代替了。我們的命運是相同的。……這個賬當然主要寫在林彪、‘四人幫’、康生、謝富治這些人身上。我們在解放後的頭十七年宗教政策是對的,工作基本上也是對的,但也做過錯事。”《天風》1981年複總2號,第18頁。1979年3月,中共中共批準並轉發了該報告,徹底推倒了強加在統戰幹部身上的不實之詞。
1979年6月,鄧小平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作了題為《新時期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任務》的講話,充分肯定了民族宗教界愛國進步人士的作用,強調了要鞏固和擴大黨同各民族宗教界在政治上的團結,指出:“新時期的統一戰線和全國政協的任務,就是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努力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維護和發展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麵,為把我國建設成為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強國而奮鬥。”《新時期宗教工作文獻選編》,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第6、7頁。鄧小平的講話為在新的曆史條件下,鞏固和擴大黨同各民族宗教界人士在政治上的團結合作提供了可靠的現實依據,對於調動廣大宗教界愛國人士投身於統一祖國、振興中華的積極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此時,雖然中央已經下達了幾個有關宗教工作的文件,但“左”的思想影響還未肅清,“宗教政策貫徹緩慢,阻力不小,這對於團結千百萬信教群眾極為不利”《新時期宗教工作文獻選編》,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第12頁。。1979年9月全國統戰工作會議召開,在《新的曆史時期統一戰線方針任務》中,再次強調“全麵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提出“必須以堅定的態度,大力克服各種困難,認真貫徹中央的方針政策,盡快地解決信教群眾過宗教生活所需要的場所、用品和主持宗教活動的神職人員,使信教群眾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並認真落實對宗教界人士的政策,把廣大信教群眾和宗教界人士團結在政府的周圍,在黨的領導下為四化貢獻力量”《新時期宗教工作文獻選編》,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第12頁。。
1981年6月,中共中央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這是中國共產黨在新時期發表的一份曆史性文件,它標誌著中國共產黨“在指導思想上已完成了撥亂反正的曆史任務”。中央在總結曆史經驗的同時,還要求各級黨委用兩三年的時間,認真調查研究,總結本係統正反兩方麵的曆史經驗,形成符合本地區、本部門情況的,理論與實際密切結合的一套觀點和辦法。《新時期宗教工作文獻選編》,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第53—54頁。在國家各項工作中,宗教工作受到黨中央高度重視,由中央書記處親自進行調查,廣泛聽取主管部門、理論界和宗教界人士的意見,前後花了9個月時間,形成了《關於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該文件全文刊登於《新時期宗教工作文獻選編》,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第53—73頁。的文件(即19號文件),於1982年3月以中共中央名義發表。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黨中央第一次全麵闡述宗教問題的文件,“是中共就一個方麵的工作進行係統的總結,實現撥亂反正的範例”《當代中國統一戰線》,當代中國出版社1996年版,第157頁。。
《關於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係統總結了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在宗教問題上正反兩方麵的曆史經驗,文件對社會主義時期宗教的性質、社會作用、主要矛盾以及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宗教工作的任務、目的,對宗教界人士的政策,對宗教方麵的對外友好活動的基本原則,民族地區宗教工作的方法等一係列重大問題,都作出了明確的闡述和具體的規定。文件指出,社會主義社會中宗教的根源將長期存在,告誡全黨同誌對於社會主義條件下宗教問題的長期性“務必要有清醒的認識”。文件肯定“解放以後,經過社會經濟製度的深刻改造和宗教製度的重大改革,我國宗教的狀況已經起了根本變化,宗教問題上的矛盾已經主要是屬於人民內部的矛盾”,宗教界人士“絕大多數是愛國的、守法的和擁護社會主義製度的”。文件還指出,“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在政治上、經濟上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在現階段,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在思想信仰上的差異,是比較次要的差異”。文件特別強調“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是黨對宗教問題的基本政策。這是一項長期政策,是一直要貫徹到將來宗教自然消亡的時候為止的政策。……決不是權宜之計”。而執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處理一切宗教問題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使全體信教和不信教的群眾聯合起來,把他們的意誌和力量集中到建設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強國這個共同目標上來”。
19號文件是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麵係統地闡述對宗教問題的基本認識,是中國共產黨在認識和處理中國宗教問題的曲折探索中的一次創造性的發展和成功實踐。作為指導新時期我國宗教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它的發表不僅標誌著中國共產黨在宗教領域指導思想上撥亂反正工作的完成,也標誌著黨的宗教工作在正確的道路上全麵展開,我國宗教工作步入了一個新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