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似珍古代社會的科學技術思想,由於還沒有形成係統的專門學科,於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獲得的經驗教訓及相關的理論感悟,大多不能如今人般地加以專業化的提煉與總結,而會在有關的論述中引發出來。這種相關的記載很多會出現於文化、學術乃至宗教類的書籍之中。這種情況同樣也在我們藏族的文化中反映出來。
在唐朝初年,佛教從中原以及尼泊爾傳入西藏地區,在佛教與當地的苯教融合後,藏民族完成了其民族文化體係的構建。由於在此後的千餘年間,藏民族一直采取了政教合一的執政方式,故西藏的文化就以藏傳佛教為主流的形式傳承了下來。藏傳佛教有自己的經典,收集在名為《甘珠爾》與《丹珠爾》兩部大型叢書之中,其文化得到了較好的保存。所以要想了解這一民族的思想史,揭開籠罩在這一地區文化的神秘麵紗,通過解讀上述的經書,是一種可取的方法。受到語言與掌握文字的限製,筆者了解的藏傳佛經內容還不是很多,有的還是來自二手的資料,但從中感受到其在這一地域思想文化發展中的作用。本文想就其中有關生態觀念,特別是關於人的生命主題的部分,談談自己的認識與體會。
一、聖地崇拜中的自然情感藏族民眾所生活的青藏高原,是具有獨特自然地理環境的區域,它地處“世界屋脊”,除南有博大綿延的喜馬拉雅山脈之外,在東西北部各有橫斷山、喀喇昆侖山、唐古拉山等山脈的圍繞。道路交通的不便,使之形成了相對封閉的文化特征。也就是說,很多藏傳佛經中的內容,也已經有了與原先印度流傳而來的佛教所不同的內容與意義。其中首先體現出來的便是貫穿於其中的高原特色。
在藏傳佛教流布地區,有著不同的應世態度。藏傳佛教特別崇尚聖地,藏族民眾將朝拜聖山聖湖作為信仰表達的重要方式。山與湖是青藏高原的重要自然景觀,藏族民眾往往將山喻為父親,而湖則類似於母親。它們不僅是藏族農牧民進行祭祀膜拜的民間神靈,而且還是出家僧侶定期朝拜的佛教聖地。人們通過徒步轉山或轉湖等儀式表達自己的崇拜之情。在藏區每年這樣的活動未有過中斷,其中的成員除了藏族信徒,還有從印度等國家地區趕來的民眾。
藏族民眾通過對自己生存的自然環境的擬人化、神聖化來體現對自然的愛惜之情。這樣就為自身的生存創造了條件。據西藏本土宗教經典《十萬龍經》記載,早在苯波教時期,就將年、魯、讚等神靈視為統領各處山脈的首領,書中對他們所處的住所、方位及管理範圍,記之甚詳。以後藏傳佛教中的佛、菩薩顯現形式,也類似於苯波教神靈,把他們看作是地方的保護神。如《安多政教史》中便記載雲:“紮日神山上,自生勝樂本尊,珍貴的多曲河,導源於此處;岡底斯雪山,住有五百羅漢,甘露之神水,即在此山上;結熱石岩,則是自顯文學和空行手印之峰;瑪旁湖中有龍王菩提,具足功德諸水,都在此處;赤雪嘉摩湖中有龍臣菩提,所有大江河流都在此處受裨益;南措秀姆湖中有聖菩薩;念青唐古拉山中有五百羅漢;布措湖島居住龍王菩提心,卡布雪山住有諸多阿羅漢。山高地潔由年神圍繞。”《安多政教史》,甘肅民族出版社1982年版,第2頁。除了這些有名的山川湖泊,在藏民散居的各地,也有著數不清的地方神靈,所以幾乎在各個村落、牧區,都有祭祀的小型神山、神湖。總之,周圍的山川都有佛教尊神居住,故都要求以虔誠、敬畏的心情去麵對它。藏族民眾通過相關的神話傳說來闡揚對這些山湖的崇拜意義,使這一傳統得到一代代的傳承。
在青藏高原上,被列為佛教聖地的山、湖不計其數,而其中最被推崇的是岡底斯山和瑪法木湖。西藏各派佛經都有對它們的描述與記載,如寧瑪派隆欽熱絳《如意藏論》中除對岡底斯山與瑪法木湖的地理位置、形狀細節加以描述之外,還說湖中“注滿八功德水……湖中住有龍王……(此水)幹淨輕軟水純淨,清澈清涼無汙垢,飲時對腹無損害,亦能益於人之喉,此等是為八功德……此湖右岸,有贍部珠夏樹,高聳廣茂,果實甘甜,成熟而墜落湖中時,印水緣和果實會集,形成‘贍部水金’。此金如煉過十六次的黃金,具重量、顏色和光澤。此湖北岸,有鐵刺樹,尖梢高聳入雲,為四部妙翅鳥所棲止。”從文中我們可以看到,聖山、聖湖的美好,是因為它能為人類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供給人們豐富的物產。
藏族佛教大師甚至把這些聖地比為人間仙境,這樣的說法與其說是佛教思想,倒不如說與中國道教的理想境界說更為接近。因此有人認為這與印度佛經中所說的須彌山也是一回事。當然從原義上看,《俱舍論》等經書中的須彌山,是印度佛教中人構建的宇宙中心,它是一種結構性的存在,而在外在形象上並沒有真實性,而藏傳佛教中人心目中的聖山聖湖,則是一種真實可靠的存在。二者在內涵上有著完全的不同。但從某種角度而言,藏族人是以此代替了對須彌山的理解。它的觀念成形有其背景上的相異,而由此引出的必然是對相同佛經內容的關注角度不一,引申的內涵運用也就自然地有所不同了。
在其他民族民眾看來,西藏地區自然環境相當艱苦,似乎有著缺氧、氣壓低等生存條件方麵的缺陷。但在藏族民眾眼裏,這些難處都不足以動搖他們對這片土地的熱愛;在他們眼裏,這裏是一片盡善盡美的神聖之地。“人間樂園”“殊勝之環境”。眾所周知,西藏的首府拉薩,在藏語中即為“聖地”、“神地”之意。
二、藏族民眾對自然的珍惜既然諸山諸水均為神聖、美好之地,那由此而生成的對自然之物產的愛護、珍惜之情,也因之而產生。佛教教義中有“菩提心”的說法,其中“菩提”為“覺”的意思,“心”則指“思想”或“心”。藏傳佛教十分關注人的這種覺心,即“菩提心”。它要求其信徒在實踐中培養廣大無際的大悲心,以平等互利的精神對待一切有情眾生。這一品德不但在人際關係中發揮作用,並適用於人與自然物質,包括動物、植物等方麵。據他們的解釋,動物原本與人同處於六道輪回之中,同屬有情眾生,而花卉草木等植物也屬有靈之族,故亦與人類平等同屬。這種觀念自藏地早期宗教那裏就已經產生。苯教以年、讚、魯來指代天神、地神、水神,它曾規定人們在下種後不能砍樹,不然會觸犯天神,落下冰雹;秋收前不能割草,不然會觸犯地神,使之受到霜打;下種後不能打魚,否則便觸犯水神,出現天旱;下種後不能在近處挖藥,不然觸犯土神,發生蟲災參見《甘孜藏族自治州》(4)第4頁,中國科學院民族研究所,四川少數民族社會曆史調查組1963年12月編印。轉引自朶藏加:《藏傳佛教與青藏高原》,江蘇教育出版社、西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32頁。。在原始的禁忌解釋中,所用的是神秘的異己力量,但通過宗教說辭背後,我們能體會到出自保護自然環境的出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