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哲學認為世界統一於物質,人的意識是對客觀物質世界的反映,“物質是某種既有的東西,是某種既不能創造也不能消滅的東西”恩格斯:《自然辯證法》,《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92頁。,無神論是馬克思主義的一個基本元素,它給了馬克思主義世界觀一個徹底的維度;馬克思主義的宗教批判“就德國而言,對宗教的批判基本上已經結束,而對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見《〈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馬克思宗教批判在《德謨克利特的自然哲學和伊壁鳩魯自然哲學的差別》、《論猶太人問題》、《〈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神聖家族》、《關於費爾巴哈提綱》、《德意誌意識形態》、《共產黨宣言》等經典文本中相對比較集中。——筆者始終貫穿在唯物史觀——關於現實的人及曆史發展的科學——創立的全過程,其張揚的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使得馬克思主義無神論不同於古代樸素無神論,不同於17世紀百科全書派“戰鬥的無神論”,成為徹底的、科學的無神論。堅持馬克思主義,就必須堅持馬克思主義無神論,全麵準確地認識馬克思主義無神論思想及其在當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中的價值。
一、全麵準確地認識馬克思
主義無神論基本思想無神與有神的對立是不言而喻的。從古希臘樸素唯物主義哲學體現的無神論,近代法國“戰鬥無神論”,發展到馬克思主義無神論,無神論世界觀在與有神論的對立鬥爭中不斷走向成熟、理性、科學和徹底。
馬克思主義無神論之所以被稱為徹底的、科學的無神論,很重要的理由在於它的確立與充滿科學與人文精神的馬克思宗教批判緊密相連。與以往哲學家的宗教批判不同,馬克思的宗教批判具有明顯的現實主義精神,他肯定了費爾巴哈關於宗教的基本認識,卻沒有停留於費爾巴哈從抽象的人出發進行的宗教批判。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中,他指出“反宗教的批判的根據就是:人創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創造了人,就是說,宗教是還沒有獲得自身或再度喪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識和自我感覺。但人並不是抽象的蟄居於世界之外的東西。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國家、社會。國家、社會產生了宗教即顛倒了的世界觀,因為它們本身就是顛倒了的世界……因此,反宗教的鬥爭間接地也就是反對以宗教為精神慰藉的那個世界的鬥爭”;《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則更明確了馬克思宗教批判的現實主義內容,“在宗教中,人的幻想,人的頭腦和人的心靈的自己活動對個人發生作用是不取決於他個人的,也就是說,是作為某種異己的活動,神靈的或魔鬼的活動的,同樣,工人的活動也不是他的自己活動。他的活動屬於別人,這種活動是他自身的喪失”;等等。顯然,馬克思對宗教的批判超越了宗教的領域,實現了對社會、政治、經濟批判和探索,最終揭示現實的人與社會曆史發展的客觀規律。“馬克思對於宗教批判既有狹義上的對製度宗教的否定,又有著解構一切宗教、政治、哲學等核心偶像、本體的意義”王誌軍:《論馬克思的宗教批判》,第88頁。。
因此,馬克思主義無神論不能簡單理解為僅僅就是對日常意義上的巫術鬼神迷信的否定。馬克思主義經典文本的一些研究讓我們注意到,馬克思主義無神論的徹底性體現為其堅持和頌揚科學與人文精神,否定存在所謂的世界造物主,主張人的尊嚴、價值、自由和人的徹底解放;反對社會、經濟、政治生活中的一切對人和物的迷信和崇拜;更體現為它從唯物史觀基本立場、觀點和方法來研究宗教有神論存在的理由(有神現象的自然、社會、心理和認識論根源)、本質以及社會功能,將唯物辯證的世界觀和方法論貫穿於理論研究的始終。
基於這樣一個認識,馬克思主義無神論基本思想可以從三個層麵加以理解。
第一,世界統一於物質。馬克思主義無神論以馬克思主義哲學為基礎,在世界觀上堅持辯證唯物主義的一元論,否定一切相信創造和主宰人類命運之神存在的有神論思想;認為我們生存的世界就是獨立於人的意誌、有著自身規律並處於永恒運動、普遍聯係和不斷發展著的物質世界,作為客觀實在的物質世界在時間和空間上都是無限的。
第二,人是人的最高本質。從大量馬克思主義的經典文本中我們形成這樣一個認識,即馬克思主義無神論跳出了常識意義上“神”的概念,給無神的思想賦予更為廣泛而深層的意義。一是張揚人本主義精神,強調人的自由、權利、尊嚴和全麵解放;二是揭示現實生活異化的經濟和社會政治根源。馬克思指出,“人本身才能成為統治人的異己力量”,“宗教、家庭、國家、法、道德、科學、藝術等等,都不過是生產的一些特殊的方式,並且受生產的普遍規律的支配。因此,私有財產的積極揚棄,作為對人的生命的占有,是一切異化的積極的揚棄,從而是人從宗教、家庭、國家等等向自己的人的即社會的存在的複歸”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鄭星編:《馬克思恩格斯論無神論宗教和教會》,華文出版社1991年版,第50頁。。
第三,宗教是一種特殊的意識形態。首先,宗教與其他意識形態一樣,是由社會存在決定的,是現實生活在社會意識中的投射或者說反映。馬克思主義無神論從唯物史觀出發,研究和探索了宗教有神論產生的自然、社會、認識論等根源、宗教的本質以及社會功能,認為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要從社會物質生活的現實基礎來認識宗教現象;其次,“一切宗教都不過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幻想反映。在這個反映中,人間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間力量的形式”恩格斯:《反杜林論》,鄭星編:《馬克思恩格斯論無神論宗教和教會》,華文出版社1991年版,第355頁。。也就是說,宗教是一種以特殊方式反映社會存在的意識形態,其反映的對象是支配人們生活的外部力量(這個異己的力量可以來自自然,也可來自社會,可以來自物,也可來自個人),而宗教對這個外部力量的反映又是幻想的,而且是人間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間力量的形式;再次,宗教具有一定的社會功能。宗教是顛倒的世界借以安慰和辯護的普遍根據,“宗教裏的苦難既是現實的苦難的表現,又是對這種現實的苦難的抗議。宗教是被壓迫心靈的歎息,是無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沒有精神的製度的精神一樣,宗教是人民的鴉片”馬克思:《〈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鄭星編:《馬克思恩格斯論無神論宗教和教會》,華文出版社1991年版,第47頁。,這是關於宗教消極作用的揭示。當然我們也不否認,在社會發展史上宗教也曾具有一定積極作用,如恩格斯就曾經深入研究羅馬帝國早期基督教運動的曆史,認為其包含著被壓迫階級和被壓迫民族反抗統治階級的革命意識;在中世紀末,基督教成為進步階級用來表達理想和爭取利益的意識形態外衣;早期基督教的革命意識形態被進步階級所利用,成為反封建鬥爭的理論武器。參見陳麟書主編:《宗教觀的曆史·理論·現實》,四川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139—141頁。而隨著社會進步和發展,宗教在形式和內容上都會有不同程度的變化,宗教的社會功能也必將發生變化王作安:《中國的宗教問題和宗教政策》,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年版,第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