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雷特曾經說過:如果他所謂的至高無上的享受和事業,無非是吃吃睡睡,那隻是畜生而已,夫複何益?
但是我覺得,人生在世,吃喝二字,為了能夠過上高質量的吃吃睡睡的日子,就必須要奮鬥。在該吃苦的年紀而享受了安逸,那麼這個人就注定了會痛苦一輩子。
於是乎,我加緊時間看書,我對於稗官野史還有誌怪傳奇情有獨鍾,也算是滿足了自己的八卦心理。比如說,這個西施,舉體有異香,每次洗完澡都會有宮人爭相用她的的洗澡水來做香水,“下有濁渣,凝結如膏······謂之沈水。”
我聞了聞自己的腋下,一股人渣味撲麵而來,忽而想起,舍友說我流汗之後的汗味兒很像蘆薈的味道。哪像這四大美人之首的西施薩瑪,竟如香妃一般有能做香水的體香,如此牛叉轟轟不可逼視。
我搖搖頭,接著往下看。
眼前一陣陰影搖晃,熟悉的味道縈繞鼻尖,我勾起嘴角,這個人,不是我男人又是誰。我抬眼,故作嚴肅:“同學,這位位置有人了。”
“誰?”
“我男人。”
“你男人?”他很配合地演著戲,從第二顆扣子開始扣起的襯衫,露出一點結實漂亮的小麥色胸膛,“他是誰?”
“他是世界上最愛吃醋的人,最大男子主義的人,脾氣最臭的人。”
他的臉色越變越難看,我狡黠一笑,筆端點額:“不過,他是我的男人,世界上除了我爸以外,最好的男人。”
“哼,”他壓低嗓音,右手慢慢靠近我的左手,一點一點交纏,最後十指緊握,“他比你爸還要好。”
這脾氣,連我爸這老男人的醋都要吃,天蠍座的吧。
“誒,你記得今天是什麼日子嗎?”他問,我懵圈了一陣,沒溝的腦袋開始仔細快速搜尋最近有什麼節日,他狠狠捏了一下我的左手:“今天是我生日!”
哦,我就說今天忘記幹什麼了,原來是他生日。
“你敢說你忘了,我就跟你沒完。”
聽著他這赤·裸裸的威脅,我心中的小黑人很機智地出現給我支了個招,我諂媚道:“怎麼會,逗你呢。待會我請客,你愛上哪兒上哪兒。”
“好,現在就走吧。”
說完,他拉著我就要走,我問:“去哪兒?”
“跟我走就對了。”
很快,我們來到了一個酒吧麵前,一個不大不小的酒吧,叫L’Amour,那招牌倒是張揚嫵媚,跟紅燈·區女郎一樣風情萬種。
言清讓牽著我的手走進了那家酒吧,我緊張的手心冒汗,第一次來這樣的地方,說實話,臉上的輕鬆都是裝出來的,那樣的音樂,那樣的人群,那樣的霓虹,我都是第一次看見,音樂刺耳難堪。
“清讓!”我大聲叫著他的名字,生怕被這嘈雜的音樂聲給蓋過去,他貌似聽見了,回頭對我做了個嘴型,問我怎麼回事。
“你來這裏幹什麼?”
我手腳並用,他臉上紅紅綠綠的燈光像是小醜的臉彩,不過,他隻是繼續拉著我往裏走,走進一個包廂,隔音效果很好,門一關,外麵的音樂就再也聽不見了,酒的氣味充斥著角角落落。
“你在這等我一下,我給你介紹一個人,別亂跑。”
我還沒來得及問,他就出去了。
這豹紋狂野的沙發,這黑色神秘地酒桌,這一切,跟我原來的世界根本不沾邊,我幾乎可以想象得到平時的這種包廂是有多麼淫·靡混亂。
原諒我是個沒見過世麵的人,畢竟,對酒吧的想象和第一次印象,確實是這樣。
言清讓把我帶到這裏,在他的生日這天,有什麼用意呢?他說要帶我見一個人,這個人又是誰?
難不成,是他的老相好?
我攥緊了拳頭,他要是敢給我介紹他的什麼紅粉知己,還是前女友什麼的,我先把那女的揍一頓,然後再把言清讓踢得不能人道。
很黃很暴力的那種。
不過等了很久,他都沒有來,我的腿都站酸了,雖然很嫌棄那沙發,但是思來想去,我最終還是坐下去了,意外的,那沙發很軟和,要是忽略掉那俗氣的豹紋,還是勉強可以少事休息的。
“嘭”的一聲悶響,一個黑乎乎的影子撞在門上,然後嘎吱一聲,門就開了。
音樂聲瞬間擴大,隨著來人的關門的動作,世界再次安靜。
一個腰圍堪比滾筒洗衣機,渾身酒氣,滿臉胡子的猥瑣老男人闖了進來,胡言亂語,不知所謂,靠在門邊,舔著玻璃,惡心至極。
這裏是酒吧,有這樣的人很正常,可是,我隻有一個人,而他,看著就是來者不善。
“咦,小紅,你的胸脯怎麼變得這麼硬?”他舔了兩下,才發覺不對勁,幾乎要對成鬥雞眼的醉眼色·眯眯的,邁著混亂的步伐,轉過身來,掃了一眼,發現了窩在沙發的我。
我的心一下蹦到了嗓子眼兒。
“喲,這裏什麼時候來了這麼清純的小妹妹啊?”他醉醺醺地一步三顫朝我這邊撲過來,我往旁邊一躲,他撲了個空。
“小妹妹,來,陪叔叔喝杯酒,叔叔給你錢。”
他一伸手,差點就夠到我了,卻還不忘伸手掏錢,那一張張腥臭的紙幣散落在我的腳邊,我覺得陣陣反胃,連忙躲到桌子另一邊,想要衝到門邊。
“你跑什麼啊,來,叔叔好好疼你!”
我的手剛搭上門把,他就從背後緊緊抱住我,渾身的肥肉像橡皮泥一樣糊了上來,我失聲尖叫,想要把門打開,卻被他攔住,那雙髒手在我胸口一陣亂摸。
我驚慌失措,大喊一聲:“清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