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黨政機關規章公文寫作指導(1)(2 / 3)

第二節細則

一、細則概述

1.細則的概念

細則也稱實施細則,是有關機關或部門為使下級機關或人員更好地貫徹執行某一法令、條例和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對其所作的詳細的、具體的解釋和補充。細則也是黨政機關經常使用的規範性公文。

2.細則的特點

細則多是主體法律、法規、規章的從屬性文件,它具有如下特點:

(1)規範性

細則是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補充說明或輔助性的規定,自然具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範特點。

(2)周密性

細則要對法令、條例和規定等文件的某項條文作出說明、解釋、補充,補充法律、法規、規章條文原則性強而操作性弱的不足,以利於貫徹執行。

二、細則的寫作技巧

細則一般由標題和正文兩部分組成。

1.標題

標題常常寫事由和文種類別,發文機關和發布日期也應在標題標出,如果屬會議批準或通過的,在標題下另加注明“×年×月×日×會議批準”字樣。一般細則的標題有兩種形式:一種由地區、法(條令、規定)名稱和文種組成;一種由法(條例、規定)名稱和文種組成。

2.正文

正文一般由總則、分則和附則三部分組成。總則說明製作本細則的目的、根據、適用範圍、執行原則;分則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條款製訂出具體的執行標準、實施措施、執行程序和獎懲措施;附則說明解釋權和施行時間,有的細則還對一些未盡事宜作出說明。

三、細則的寫作範文

1.實施細則

××市直屬機關部門(單位)工作責任製實施細則

××××年×月×日市會議批準

總則

第一條 為激勵與調動市直屬機關部門(單位)的工作積極性、創造性,確保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各項工作責任目標的落實,根據《中共××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市直屬機關部門(單位)工作責任製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市委各部辦委局、市人大機關、市政府各委辦局、市政協機關、市紀檢委,市法院、市檢察院,市級群眾團體,承擔行政職能的局級企事業單位,市政府駐外辦事處,中、省直在×有關單位。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由市工作責任製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責任辦)負責組織實施。

責任目標製定

(略)

責任目標監管

(略)

責任目標考核辦法

(略)

責任目標核分辦法與檔次評定

(略)

兌現獎懲

(略)

組織領導

(略)

附則

(略)

2.管理細則

××市人民政府領導重要公務活動管理細則

××××年×月×日××市人民政府會議批準

市政府領導重要公務活動安排,要堅持精簡、務實、效能的原則,讓市政府領導從不必要的事務性活動中解脫出來,深入基層調查研究,集中精力處理解決重大問題。

一、安排原則

(一)市政府領導原則上出席下列重要公務活動:

1.國家組織的活動;

2.省委、省政府組織的活動;

3.市委、市政府組織的活動;

4.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組織的、確需市政府領導出席的活動;

5.市政協組織的、確需市政府領導出席的重要活動;

6.各民主黨派、群眾團體和×警備區等組織的、確需市政府領導出席的重要活動;

7.與外地市政府交往的重要活動;

8.重要的涉外、涉港澳台活動;

9.其他重要活動。

(二)(略)

(三)(略)

(四)(略)

(五)(略)

(六)(略)

二、安排程序

(略)

三、工作分工

(略)

本細則由市政府辦公廳組織實施,並負責解釋。

第三節章程

一、章程概述

1.章程的概念

章程是政黨、團體、機關等組織對本組織的性質、宗旨、任務、組織機構、組織成員、活動規則等製定的規則,或者是企業對自身的權利、義務、經濟性質、業務範圍和規模、活動製度以及就某項業務等所製定的準則和規範。

2.章程的特點

章程是通過合法程序製定的,是一個組織和團體必須遵守的準則。在實踐的過程中如果發現有不足之處,要進行修改,必須要在下次全體成員大會或者代表大會上,由理事提出修改條文與理由,大會通過,否則,就不符合程序,也就是非法的。章程的主要表達方式是用最簡潔的語言進行說明。全部內容都用條文表述。較多的情況,是用章條式排列,以顯示各層次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