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黨政機關規章公文寫作指導(4)(1 / 2)

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民族政策的宣傳教育,依法製訂具體措施,保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妥善處理影響民族團結的問題,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第三條 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是公民的職責和義務。

……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自2005年5月31日起施行。

4.管理性規定

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

(國務院於××××年×月×日發布)

第一條 為了明確經營者集中的申報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經營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

(一)經營者合並;

(二)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製權;

(三)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製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

……

第五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節規則

一、規則概述

1.規則的概念

規則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對某一事務或活動的行為準則作出具體規定的規範性文書。它是以某種行為為對象而製定的共同遵守的準則。有集體、公眾活動的一定場合,就會有規則,它是有關工作和活動人員進行工作和開展活動的依據。

2.規則的特點

(1)由主管單位或管理者直接擬定,不需要有公眾同意通過。

(2)作用範圍的特定性。規則所規定的範圍比其他規章性公文要窄,規則是針對某一具體活動、具體場所而製定的,不同場所、不同活動的規則互不通用。

(3)專業性、操作性強。它針對特定工作或特定活動,規定什麼可以做、應該做,什麼不要做、不應該做,違反了如何處理,指示性非常明確具體。

(4)時效性。規則一般為內部行文,在一定範圍或一定時間內起作用。

3.規則的分類

(1)文件規則。由主管部門按其職權製定,用文件下發。這種規則約束力大,效力範圍較廣。多數由國家機關公布,是某項工作的規範,多用於交通運輸、安全消防、工作程序、專業職權等方麵。

(2)內部規則。由單位、部門內部製定,在特定範圍場所使用,規範內容較單一、約束力也較小。

二、規則的寫作技巧

規則一般由標題和日期、正文、簽署三個部分組成。

1.標題和日期

(1)標題。標題有兩種表述方式:第一種由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組成;第二種由事由和文種組成。

(2)日期。將製發的時間和依據加括號標注於標題之下正中位置。如果是正式公文發布的規則,可以不單獨注明日期,以發布規則的那篇公文的發文時間為準。

2.正文

規則的正文一般有三種寫法:一是開頭寫序言,說明製定規則的目的、依據,然後分條寫明有關的規定;二是省略序言,直接分條列出規則的條款,以序號分清層次;三是按照總則、分則、附則順序寫。其中,總則需說明製發規則的理由、根據,分則是規則的實質性內容,需要列出規範的各項要求,附則說明執行的有關要求。

3.簽署

簽署包括發文機關名稱和發布時間,一般用括注式寫在標題的下方,也有的規則把簽署寫在正文的右下方,時間在發文機關的下方。

三、規則的寫作範文

××區建成居住區庭院環境改造建設規則

總則

第一條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加快建成居住區庭院環境改造建設,創造優美整潔、設施完好的居住環境,結合本區實際,製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的庭院改造建設,是指庭院內道路新建或維修、人行道鋪裝、新建綠地設施、栽植花草樹木、修建庭院景觀、修複開挖道路等。

第三條 本規則堅持條塊結合、按比例分擔、街建區補的原則,由區、街共同組織實施庭院改造建設,區政府依據街道辦事處年度庭院建設投資額,以其等量資金額度幫助街道辦事處增建庭院。

第四條 本規則適用於××區建成居住區庭院環境改造建設(以下簡稱庭院改造建設)。

計劃編製

(略)

工程組織

(略)

工程驗收

(略)

資金支付

(略)

成果鞏固

(略)

檔案管理

(略)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