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幹部教育培訓師資庫。選聘實踐經驗豐富、理論水平較高的黨政領導幹部、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家學者擔任兼職教師,充分發揮兼職教師的作用。要在縣(區)乃至市區內建立幹部教育培訓師資庫,實現資源共享。
四、建立和完善幹部教育培訓的考核和激勵機製
幹部必須遵守教育培訓的規章製度,完成規定的教育培訓任務。要將幹部的教育培訓情況作為幹部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以此保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落到實處,使幹部培訓由“要我學”向“我要學”轉變,由敷衍了事完任務向認真對待獲“資本”轉變,提高認識,端正學風,增強素質。
1.幹部教育培訓考核的內容包括幹部的學習態度和表現,掌握政治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文化知識和技能的程度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
2.幹部教育培訓考核要區分不同的教育培訓方式分別實施。組織調訓和幹部自主選學的考核,由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實施;幹部在職自學和縣(區)外培訓的考核,由幹部所在單位實施。
3. 幹部教育培訓實行登記管理。組織部門和幹部所在單位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建立和完善幹部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載幹部參加教育培訓情況和考核結果。
4.組織(人事)部門在幹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時,要將幹部接受教育培訓情況作為一項重要內容。
五、建立和完善培訓教育對象分級分類機製
《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暫行條例》和《中共中央關於麵向二十一世紀加強和改進黨校工作的決定》規定,縣(市)委黨校主要輪訓部分鄉(鎮)科級黨員幹部和基層黨支部書記;《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規定,幹部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參加相應的教育培訓。主要有:在職期間的各類崗位培訓;晉升領導職務的任職培訓;從事專項工作的專門業務培訓;其他培訓。根據縣(區)幹部培訓教育工作的現狀和發展實際,行政幹部、新錄(聘)用的初任幹部、晉升領導職務、領導幹部等有關思想政治和政策法規方麵的培訓由縣(區)黨校和行政幹部學校承擔,其他專業性、崗位性、技能性培訓由各相關培訓機構承擔。組織部門要對幹部培訓對象進行分級分類,建立健全培訓計劃。
六、建立和完善培訓內容的穩定和動態機製
幹部教育培訓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要求,結合崗位職責要求和不同層次、不同類別幹部的特點,以政治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文化素養和技能訓練等為基本內容,並以政治理論培訓為重點。培訓內容既有一定的穩定性,也隨形勢的發展和理論的創新不斷發展變化,幹部培訓要隨時增加新理論、新政策、新知識和新技能,穩定性和動態性相結合。政治理論培訓重點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正確政績觀的教育,黨的曆史、黨的優良傳統作風、黨的紀律的教育,國情和形勢的教育,引導幹部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堅持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夯實理論基礎、開闊世界眼光、培養戰略思維、增強黨性修養。政策法規培訓重點加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教育,提高各級幹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能力。業務知識培訓重點加強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知識的培訓,提高幹部的實際工作能力。文化素養培訓和技能訓練以完善幹部知識結構,提高幹部綜合素質為目標。
七、建立和完善培訓方式個性化和多樣化機製
1.完善組織培訓製度。組織部門負責製定幹部脫產培訓計劃,選調幹部參加脫產培訓。幹部所在單位要保證計劃內的幹部按時按要求參加培訓,完成培訓任務,避免多頭培訓和重複培訓,被抽調的幹部必須服從組織培訓。
2.建立健全幹部在職自學製度。幹部在職自學要由組織部門統一安排,指定各相關培訓機構,確定內容和時間要求,製定相應的課程、學習進度、考核方法和標準,幹部所在單位要對幹部在職自學提出要求,提供必要的條件,並隨時進行督促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