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上述產業結構不合理的原因,一是堅持長期以糧為主,忽視對林草的經營,造成了林草資源量大質差的結果,以至於畜牧業難以得到長足的發展,林草資源沒有得到充分的開發利用。二是重造輕管。前些年在以林為主方針指導下,經濟林有很大發展,桑、茶、椒等栽植麵積迅速擴大,成為本縣舉足輕重的支柱產業;但對大宗幹鮮果品如板栗、獼猴桃等的合理利用有所忽視,效益不高,甚至還有資源被浪費的現象。三是對農產品加工業的發展重視不夠。改革開放初期,我縣的農產品加工一直處於徘徊不前的地步。近年來,在“南茶北桑”的戰略指導下,蠶桑、茶葉加工業有了較大發展,但其他農產品加工業,如豆製品、果品、畜產品加工等始終沒有較大突破,沒有發揮龍頭帶動效應。
二、充分認識和利用域內產業結構調整的有利條件
產業結構調整應以本地的資源優勢為先決條件,特別要依據本地資源優勢,發展地方特色產業,圍繞一種或數種拳頭產品,把生產、加工、銷售聯結起來,走產業化發展的路子。從康縣的實際看,康縣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有利條件主要是:
1. 森林資源豐富,發展以林產品為主的產業潛力巨大。根據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康縣林業用地235.57萬畝,占全縣總麵積53.10%,按農業人口人均占有林地6.4畝。林地主要樹種以針闊混交林和櫟類闊葉林為主,經濟樹種有杜仲、厚樸、漆樹,珍貴樹種有紅椿、銀杏、樟木等二十八種。木本糧油經濟樹有茶、桑、核桃、板栗、花椒、柿子、獼猴桃等。林副產品和名貴藥材有天麻、黨參、茯苓、山藥等幾百種。發展以林產品為主的生產、加工、銷售產業具有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除了進一步發展好桑蠶、茶葉、花椒、核桃等生產、加工、銷售產業外,還可發展其他林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產業,擴大生產門類,拉長產業鏈條。
2. 發展畜牧業具有廣闊的前景。全縣有荒山荒坡115.56萬畝,占全縣土地麵積25.92%。總產草量達10億千克,還有71.61萬畝農作物秸杆和近百萬畝闊葉林樹葉和果實,都可以做家畜的飼草飼料。此外,還有50萬畝荒坡可以實行人工種草。可以說,康縣大力發展畜牧業的條件是具備的。農村經濟發展較快的山東禹城等縣,畜牧業發展已走出了一條非常成功的路子,康縣畜牧業發展的資源條件與山東禹城等縣相差不多,完全可以走出一條畜牧業發展的路子。
3. 發展漁業具備一定條件。康縣南部各鄉鎮屬亞熱帶氣候,河流縱橫交錯,水熱條件較好,適宜發展漁業。近年來,康縣三河等鄉鎮人工養大鯢,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效。隻要大力推廣三河等鄉鎮的經驗,則可使康縣漁業產業蓬勃發展起來。
4. 發展加工業具備一定條件。康縣除了大宗的農產品外,還有其他可供加工的大量的植物資源,也有可供開采的銅、金等礦產資源,這些都是發展地方加工業的有利的自然資源條件;另外,康縣農村有較多的富餘勞動力,這是發展勞動密集型加工業的勞動力資源優勢。近年來,縣內卓有成效地發展桑蠶、茶葉、製藥、采礦等加工業,積累了寶貴經驗。隻要大力推廣這些經驗,並通過投商引資、引進人才及其他措施,完全可以使畜牧產品加工、果產品加工等其他加工業發展起來。
5. 發展旅遊業具有得天獨厚的條件。康縣風景秀麗,有很多待開發的旅遊景點,發展旅遊業具有廣闊的前景。
三、確立產業結構調整的方向和產業結構的適宜模型
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應將一般性和特殊性結合起來,根據本地的資源和經濟條件,充分發揮地域優勢,確定本地的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和產業結構的適宜模型。從一般性來說,產業結構調整應改變傳統的自給自足狀態下以農為主、小而全或大而全的產業結構,確立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充分發揮地方特色的專業化、市場化的產業結構。從特殊性上說,則應充分發揮地域優勢,以發展地方特色產業為軸心,確立本地特色的專業化、市場化產業結構。
從康縣實際看,依據前述的產業結構調整的有利條件,調整的總體方針是:在不放棄糧食生產的前提下,堅持以林業為主體,以加工種植為中心,以糧食生產為基礎,以效益為目的建立以林、牧、農為序,種、養、加工全麵發展,農、工、商綜合經營,多種產業協調發展的產業結構,促使農村經濟朝著專業化、市場化、現代化方向發展。由於縣內各鄉(鎮)、各村社的資源優勢、經濟技術條件不盡相同,甚至存在較大差異,各鄉(鎮)村社的產業結構適應模型應有所不同。總體來說,康縣應建成四種模型的產業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