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序(1 / 1)

梁赫老師請我為其新著《會展成長的邏輯:文化、創意與預警》作序,我欣然答應。因為,一看此書題目,就使我感到它所要談的“邏輯”的厚重和分量;再看此書目錄,九部分論述,涉及會展、文化、創意、經濟、城市、產業、品牌、發展、預警等眾多方麵,都是些“博大精深”的領域;深看其“概述”部分,一個“基本框架”已經扼要地圖示出全書的內容範圍、結構層次、相互關聯。總之,此書值得仔細閱讀和深入探討。

當前,會展、文化、創意等產業正在蓬勃發展,對這些產業的研究也正在逐步深入。如果談起邏輯關係,我們不妨從它們在我國的簡要來源看一看。

2000年10月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研究所任興洲所長首先明確提出了“會展經濟”的概念。2002年5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了國家標準《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會展業”以“會議和展覽服務業”的全稱正式成為了屬於“商務服務業”項下的一個小行業,其行業代碼是L7491。至此,“會展業”正式獲得了國家認可。

2004年2月,國家統計局發出《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的通知》(國統字〔2004〕24號)。該文件規定:“會議及展覽服務”屬於“文化及相關產業”中的“廣告和會展服務”類別。具體包括:大型活動文化商務服務:文藝晚會策劃、組織活動,運動會策劃、組織活動,大型慶典策劃、組織活動,藝術、模特大賽策劃、組織活動,藝術節、電影節等策劃、組織活動,展覽、博覽會策劃、組織活動,民族、民俗活動策劃、組織服務,其他大型活動文化商務服務。行業代碼也使用原有的L7491。由此,“會展業”的範圍又從“商務服務業”擴大到了“文化及相關產業”;表明擴大範圍的“大會展”在國家層麵又得到認可。

關於創意產業,它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創意產業是指運用創造性智慧進行研究、開發、生產、交易的各種行業和環節的總和。英國於1998年最早提出創意產業的概念,包括13個行業,但其中沒有會展業。而我國使用的是廣義創意產業的概念,即創意產業也就是文化創意產業(亦即上述的文化及相關產業)。而這裏就包括了會展業。

本書的核心和精華正是在於論述了關於會展、文化、創意、預警之間的邏輯。所謂邏輯,按照《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就是指思維的規律和客觀的規律性。那麼,會展成長的邏輯,即會展成長的規律性是什麼呢?本書的回答就是,文化創意是會展經濟發展的原動力;會展文化的經濟內涵、文化底蘊是會展文化的決定因素;加強文化創意的保護力度是有效克服風險的有力保證。

顯然,關於會展、文化、創意、經濟、城市、產業、品牌、發展、預警等方方麵麵的內容遠不是這一本書就能夠完成的。但是本書無疑在這方麵具有重要的開創性。這也正是本書值得一看的地方。

本書是一本關於會展理論研究的著作,也是我國高等院校教師開展會展理論研究的成果之一,故此特別值得鼓勵、推薦。我希望,今後能夠見到更多有關我國會展理論研究的著述問世。

我所在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是全國唯一會展經濟研究型、學術性的一級組織。該研究會的宗旨就是為推進具有中國特色會展經濟理論研究而努力。現在,以為此書作序為契機,我再次籲請我國會展院校的老師和全國各方麵的研究力量進一步關注中國會展業的發展,投入更多的力量進行實踐總結和理論研究,以期促進我國會展業更好更快地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