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談法律麵前人人平等
2006年7月5日開始,中央紀委會同有關部門,對反映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違規運營社保基金問題進行調查。
經查,陳良宇在擔任上海市黃浦區區長、市委副秘書長、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期間,濫用職權,支持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違規貸給不法企業主和有關公司巨額社保基金,危害社保基金安全;為不法企業主收購國有公司股權提供幫助,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利用職權在項目審批、資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規劃、職務升遷等方麵為他人謀利,本人或其家人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以權謀私,幫助親屬在經營活動中獲取巨額非法利益;道德敗壞,利用職權玩弄女性,搞權色交易;包庇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身邊工作人員。陳良宇的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紀政紀,給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給黨的形象帶來嚴重損害,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2007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作出決定,給予陳良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評析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是我國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統治階級所標榜的一種政治和法律口號,但是,在新中國以前,這隻是一個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與目標。所謂“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就是我國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司法的真實寫照。隻有在社會主義的新中國,人民當家作主,才能真正實現“法律麵前一律平等”的原則。
我國根本大法《憲法》第33條第2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在法律麵前一律平等。”這就是說,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居住期限,均依法享有平等的權利,承擔平等的義務。不管是什麼人,不管涉及到誰,隻要犯了法,都必須依法處理。
公民在“法律麵前一律平等”的原則,要求我們各級司法機關①在適用法律時,對公民一視同仁,堅持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一律平等地依法享有他們應當享有的權利,承擔他們應當履行的義務;②對每個公民的權利和合法利益依法給予保護,對任何公民的違法犯罪行為,都要依法給予製裁。同時,也要求我們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在處理問題時,也要認真貫徹實行這一原則。
貫徹實行“公民在法律麵前一律平等”的原則,必須堅決反對各種特權思想和特權行為。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管是什麼人,除了依照憲法和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應該享有的權利外,沒有任何“法外特權”。在這方麵我國《憲法》在第5條第3款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就為貫徹實行“法律麵前一律平等”的原則,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
國家對陳良宇違紀問題的嚴厲查處和重拳出擊,一方麵表明了我國反對腐敗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度,另一方麵也反映出任何膽敢以身試法,貪贓枉法,把自己淩駕於法律之上為所欲為的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操練
列舉題:
請寫出3個你聽到或親身經曆的貫徹“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原則的案例。
二、“人活一張臉,樹活一張皮”——談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鄭某是個私生女,從小和外婆一起生活,常常受到他人的奚落,甚至是嘲諷,鄭某一直感到很壓抑。小學畢業後,為了逃避周圍人異樣的眼光,她便到她姑媽所在的城市去上中學。由於她學習刻苦,學習成績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年年被評為“三好學生”,但也引起了班上其他幾位同學的嫉妒,特別是班上一位姓黃的女同學總有意無意跟她過不去。一次這位姓黃的女同學家來了一位客人,正好和鄭某外婆家住鄰居,便知道了鄭某家的一些事。在一次課間休息時,兩人不知因為什麼事爭吵起來,黃某便把鄭某的“私生女”的事當著同學們的麵抖了出來,嚴重地刺傷了鄭某的自尊心。鄭某異常痛苦,差點暈過去。後來此事被班主任老師知道了,狠狠地把黃某批評了一頓,並責令黃某寫出檢查,當麵向鄭某賠禮道歉,挽回影響。鄭某的人格尊嚴受到了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