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富於動作性
當代英國著名的戲劇理論家馬丁·艾思林說:“語言決不是劇作家用以塑造人物性格的唯一手段。……劇中各個人物的性格描繪,主要還在於他們的行動和反應。”他又說:“當然,在戲劇裏,語言往往就是行動,還可以進一步,要求戲劇裏的一切語言都必須變為行動。”[6]行動是指一個有目的的,由動作和語言去完成的活動過程。行動過程可以由一個動作完成,但一般來說,總是出於一個共同目的的一係列動作組合,並且常常用語言。那麼,語言是不是動作呢?勞遜說:“話是動作的一種,動作的一次壓縮和外延。一個人說話,這也是在動作。”[7]從艾思林和勞遜的論述來看,動作能體現人物性格、推動劇情的發展。對白是動作的一種,同樣也起著上麵所提到的作用。因此,提出對白要富於動作性的要求是有理論根據的。
要使對白有動作性,首先是人物語言不僅要符合人物的性格特征,而且要產生在人物的內心衝突和性格衝突的基礎之上,使它能一步緊跟一步地引導、推動劇情的發展,並化為行動。其次是人物語言要能刺激對方,促使對方產生相應的語言和動作。這樣,對話雙方相互作用,相互促進,推動劇情不斷地發展。
廣播劇是一門聽覺藝術,是否也要求對白要富於動作性呢?我們說,廣播劇雖然不同於舞台戲劇,聽眾也看不見演員的形體動作,但是要表現人物性格和矛盾衝突及推動劇情的發展,對白就必須要富於動作性。盡管廣播劇不是為看而寫的,但要讓聽眾在聽的過程中“看到”人物的動作。更何況動作性除外部形體動作外,還包括內心動作。“任何戲劇台詞,不論它處於劇情發展的哪一階段,都是有動作性的,都是有豐富的內心活動為基礎的。”[8]“從演員的表演藝術來說,台詞和形體動作,是話劇表演藝術的兩根支柱。隻重視台詞,輕視形體動作,就等於拆掉了兩根支柱的一半,使演員的表演變成單純的朗誦,把舞台劇變成了廣播劇。”[9]這段話中所涉及的關於廣播劇的表演問題,實在是個誤會。廣播劇在表演時決不是“單純的朗誦”,而是有動作性的,同樣需要“兩根支柱”。例如:廣播劇《金鹿兒》中的主人公金明露,“一會兒活躍在商場的糖果櫃台旁,和顏悅色、心靈手巧、應付自如地對待各種顧客;一會兒躲進幽靜的宿舍裏,專心致誌地鑽研賣糖技術,提高服務質量;一會兒出現在屋頂的涼台上,邊歌邊舞,排練著文藝節目;一會兒站在授獎大會上,目光四射,熱情爽朗,話語親切,鞭辟入裏,博得群眾一陣又一陣的笑聲。總之,全劇造成一種‘動’的感情,把聽眾的生活經驗和欣賞情趣調動起來,和人物一起活動,一起歡悅。金鹿兒這個思想先進、內心充實、性格活潑、具有時代風貌的優秀青年售貨員的思想情緒,就是通過‘動’的起伏變化傳達給聽眾的,她那純潔活潑的性格也是在‘動’的進程中塑造成功的。”[10]由此可見,廣播劇決不是“使演員的表演變成單純的朗誦”,而是充滿動作性。又如廣播劇《一座雕像的誕生》中有一場戲,對白的動作性對於揭示人物的性格特征,展開矛盾衝突,推動劇情的發展,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黃益升 好啦,過去的一切都一去不複返了,幸福的生活就從這裏開始。蘭,咱什麼時候結婚?
歐陽蘭 組織上已經批準了,什麼時候都可以。
黃益升 太好了!咱們明天就舉行婚禮吧!
歐陽蘭 幹嗎那麼急?哎,我提的問題你還沒回答。
黃益升 這……我不是說了嗎,是因為那兩個孩子……
歐陽蘭 噢,我知道啦,你是嫌棄這兩個遺孤。
黃益升 不,別這麼說,我是想……烈士子女的撫養,國家不是有規定嗎?
歐陽蘭 不錯,國家是有規定。可是,對我來說,這不是承擔一件什麼行政事務,而是革命者的感情,是對烈士們的責任。
黃益升 我理解你的感情,也同情這兩個孤兒。可是,國家既然承擔了撫恤的義務,你為什麼還非得攬著不可呢?
歐陽蘭 那是出於道義、良心和理智!
黃益升 太抽象了。阿蘭,我需要的是你的全部愛情,決不允許任何人從我的手中分享去一分一毫!
歐陽蘭 (氣得發抖)分享?好一個分享!你今天是不是分享了革命勝利的成果?為了兩個烈士的孩子……
僅這幾句對白,一下子就把雙方的矛盾衝突揭開了。因為,別林斯基曾經說過:“如果兩個人爭論著某個問題,那麼這裏不但沒有戲,而且也沒有戲的因素;但是,如果爭論的雙方彼此都想占上風,努力刺痛對方性格的某個方麵,或者觸傷對方脆弱的心弦,如果通過這個,在爭論中暴露了他們的性格,爭論的結果又使他們產生新的關係,這就已經是一種戲了。”[11]黃益升和歐陽蘭的對話,正是沿著這條路走下去的。
黃益升 孩子孩子,你怎麼總忘不了那兩個孩子!說實在的,養活兩個孩子談何容易,我們得花費多少精力?再說我們結了婚總得有自己的孩子,現在你把他們帶來,往後不是影響我們家庭的幸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