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套說辭,明顯是推卸責任。
李世民看在眼裏,微微有些不悅,這個理由他是接受了,本來就沒打算一棒子重擊河間郡王。以這個理由,為他李孝恭開脫一下倒也可以,不失為一個折中的辦法。
但這個方案,似乎該由自己來提出,算是寬厚施恩,李孝恭自己上疏算什麼?
一番狡辯,讓自己這個皇帝還不得不接受,頗有點“脅迫”的意味。縱然他有這樣的想法,也該入宮來私下請罪求情,然後再做這些表麵文章。
奏疏經過中書等於是公告世人,將來還要載入史冊的,如此先斬後奏,讓皇帝騎虎難下,真是“有心”。
罷了!
李世民雖然不爽,卻也隻能是不爽,為了皇家的麵子,以及些許力量平衡,他不能立即將李孝恭怎樣。
所以最終的結果隻能是申飭,杜伏威冤案的負責人隻能是那幾個將官和地方官,至於河間郡王李孝恭則隻負失察之罪。
隻是處置的重了些——罰俸三年,褫奪職權,閉門思過。
聽到聖旨時,李孝恭不禁有些發愣,竟然是這樣的結果……
實在是出乎意料啊,坐在龍椅上的堂弟真是不講究,配合帝王權術的陳年舊事而已,至於如此重處嗎?
李孝恭連聲冷笑,臉色漸漸陰沉,也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
處罰過罪責,自當獎賞有功者。
在杜伏威一案上,平反之後,該做的是安撫和補償。
畢竟一個“忠臣”蒙冤,含恨多年,家人亦跟著受苦。如今真相大白,沉冤昭雪,理所當然應給予補償和安撫。
首先便是恢複名譽和地位,杜伏威昔年一度為吳王,入長安後被加封為太子太保,地位甚至在齊王李元吉之上。
蒙冤而死多年,如今再追封為王肯定是不行的,封建時代,異姓王是個很敏感的存在。哪怕是死人,皇室也很吝嗇一個王爵封號。
所以杜伏威隻被追封為國公,從荒墳中挖出來,以國公之禮重新安葬,修造陵墓宗祠,並予以隆重祭祀。
然而隻是這樣肯定不行,一場葬禮算不得多大的誠意。要說補償,對死人不算什麼,對活人的補償才算那麼一回事,才有真實意義。
杜伏威的家眷全部被籍沒,如今有據可查的,也隻是些許侍妾女眷而已。從掖庭、教坊司被放出來,妥善安置贍養便是。
至於直係親屬子女,似乎隻有杜惜君這麼一個女兒,自當從優補償和安撫。
李世民思前想後許久,給了杜惜君一個封號——蔡國夫人。
在隋唐,國夫人一般是對國公之母和正妻的封號。作為杜伏威的女兒,杜惜君又剛好嫁過人,說得過去,也算是皇家恩賞。
女子的封賞隻是榮譽性的,朝廷沒有實質性的“損失”,更顯得皇恩浩蕩,恰能安撫人心。
相比之下,杜惜君的封賞雖然麻煩,卻也有法子;但如何處置闞棱,卻又是個棘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