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一張衛生通知單(2 / 2)

不知道,反正從我手裏傳出去以後,我就不知道了。傳給誰了,我也不知道。

她是一味地否認:反正我是什麼也不知道的。

那好吧,這個也查無證據了。我又追問了幾次,當她反複強調自己確實不知道之後,我就這樣無奈地回答她說。

不過,我說。我認為,這張通知單肯定不會丟失。我覺得它還應該在我們教室的某個角落裏或某本書裏。你先回去再認真地找一找,看能不能找到,好嗎?明天告訴我找的結果。

她好像很是放鬆了。隨口就回答道:好的。

我當然知道,她是不可能再把這張通知單找回來的。如果她真的把通知單拿回來了,我還是真的決定給她一個機會的。

果然,第二天,第一節課剛下,她就跑到辦公室對我說,她沒有找到,盡管把書桌裏都找了個遍。

我說,那好吧。你再回去,問一問你們小組裏的其他同學,認真、仔細地再找找,看看通知單會不會在其他同學那裏。然後再給我說一下結果。

第三天,她又來到了辦公室,答案和前天的一樣:沒有。

看到這種情況,我再次強調,問她:真的找不到了嗎?你能確定這張通知單真的找不到了嗎?

真的找不到了啊!她看著我,一臉的委屈。

那好,在再次得到她肯定的答案後。我說,我想問你一個問題,你看行嗎?

她說,你說吧。

我也相信這張通知單確實是你無意中丟失的。確實是無意中丟的埃她馬上就隨著我的話說了一句。

但是,我說,如果你這次無意中丟失了通知單,咱們不說也不問地就過去了。那麼,你想一想,下次會不會有人故意這樣做?然後,他也說自己無意中弄丟了。你說,有沒有這樣的可能?

她愣了一下,說,有。

對呀,我說。無意中的丟失倒是一件小事,如果刻意隱瞞或是藏起來,那是不是就是人為的故意呢?

是的。她的聲音沒有剛才那麼高了。

對呀,我說。為了防止這種現象的出現,我們是不是現在就得把目前這件事情處理好呢?

這是應該的。她說。

那好吧,你既然同意了,說明你還是很有為班級著想的思想的,謝謝你!你先回去吧。後麵的結果我會在班裏宣布的。

她回去了。可能有了不太好的預感,腳步沒有來時那麼輕鬆了。

當天的晚自習課上,我在教室前麵的講台上,宣布了這件事情的處理結果。在宣布處理結果之前,我還是重複了這樣的話:我相信這張通知單是無意中丟失的,無意中的丟失應該是一件小事,但是,如果有人刻意隱瞞或是藏起來,那就是人為的故意,就是對班級紀律的挑釁。為防止這類事情再發生,我們決定對這件事情做如下處理。

當我宣布處理結果的時候,班裏並沒有人感到意外,好像這幾天學生們已經都知道了這件事。

1.該小組順延值日2天。(原來規定是1天)2.每個人扣除量化考核分數20分。(原規定是每人10分)3.直接丟失者,扣除量化分數50分。(原來沒有這項規定)

最後我又再次強調說,鑒於這樣的事情以前並沒有發生過,所以,這次作為先例,是班主任本人提出的臨時性處罰。以後類似情況參照處理,值日生可以記進班務日誌。至於是不是合適,要不要調整,等班委討論後再說。

在我宣布結果的時候,我還是注意到了,這個小組有幾名學生,都在偷偷地瞟著那個女生。

這樣的做法太累人。我經常和學生們說的是,我不和你們玩心眼,你們也不要和我玩心眼,每個人把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做好就行了。我應該做的事情就是教學,你們應該做的事情就是學習。

可是今天,事後,我想了想,有時候,還真得玩一點心眼埃我相信,這件事情之後,這樣的事情應該不會再發生了吧。

補記,後來,還真有幾個學生告訴我,那張通知單確實是被那位女生藏起來了。他們也不敢說,但是,那個小組的學生都知道。

我覺得,這樣的處理,對這位女生本人來說,也是應該吸取的教訓。什麼時候,也不要有僥幸之心,更不能肆意地破壞!我覺得,她也許會感覺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