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把儒家以道德為基礎的正名主義庸俗化,把陰陽五行一部分迷信的說法合理化,為的是要把秦、漢王朝的更替,以及當時實現中央集權的專製製度,說成是“奉天承命”永恒不變的道理。他在對策的第三條中說:
“道之大原出於天,天不變,道亦不變)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
董仲舒認為“萬物非天不生”。人是天生的,因而人的形體、德行、性情,都是“上類於天”,這就是以“天”為創造人類和一切萬物最高權力的主宰,來說明“天人合一”的道理。為了進一步使“皇權”絕對神聖化,因而又說:“德侔天地者,稱皇帝,天佑而子之,號稱天子。
故聖王生則稱天子。”(《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篇》)“故號為天子者,宜視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同上《深察名號篇》)他以為王者受命於天,如果有了好德,天必然給以“符瑞”的吉兆;如果有了過失,天也必然降災害以示警告。這都是說明人君的一切行動都處於天的直接監視和幹涉之下。董氏把《春秋》中所載的天變災異加以附會,把大量迷信成分經入經學,使公羊學陰陽五行化,這樣,就把原來含有樸素唯物主義的五行學說,塗上了神怪迷信的色彩,使之絕對主觀唯心主義化了,這與戰國末年儒家大師所說的自然的天完全相反。董仲舒依據這種神學世界觀和天人關係論,提出了有關政治和教育的觀點。
董仲舒從人性論出發,認性為自然的本質,如果要使之向善的方麵發展,必有待於教育;又從統治階級立埸出發,認為要達到“化民成俗”,必須重視教化;主張中央興設太學以培養賢士,地方設立庠序之學以教育一般人民。
儒家都著重從人的本性來說明教育的重要性與必要性,所以對於人性的研究,比較其他各家為多。但同一儒家,對性的說法各不相同。孔子說性相近,習相遠,孟子則創“性善”說,荀子則創“性惡”說,他們都是根據自己的主張來說明人的本性,以及教育的作用。董仲舒論性,與孟子和荀子所說的不同。他認為性是“自然之資”是一種“天質之樸”,不能說它是善的或是惡的。但他又認為天人是一致的,天有陰之分,人性在自然之質中,當然有“貪”與“仁”的區別。因之,將來可以為善亦可以為惡。性是天生的,善是人為的,性雖有善質,但必須通過人為的教育,才能使它進而為善。所以他說“性者,天質之樸也;善者,王教之化也。無其質,則王教不能化,無其王教,則質相不能善。”(《春秋繁露》《實性篇》)
從此可知,他把性看作素質,作為人發展的整礎;要使人性向善的方麵去發展,必須有待於教化。如單從這個觀點來看,似亦有些進步的意義。
不過,他又把人性分為“三品”,就是“聖人之性”,“鬥筲之性”與“中民之性”。他所說的“聖人之性”,當然認為是盡善的;“鬥筲之性”,則近於禽獸,當然是惡的;至於“中民之性”,雖然較善於禽獸,但是距離聖人之善還遠,不過因為它有善質,是可以“待漸於教訓而後能為善”的。他又認為“聖人之性”與“鬥筲之性”,比較少數;故不可以“名性”,隻有“中民之性”代表大多數“萬民之性”,方可以“名性”,而且這些“中民之性”,隻有在聖王教化之下,才可以為善,然而卻不可以教化成為聖人。董氏這種“性三品”的錯誤觀點,在於把性劃分為三個階級,來說明統治階級的人性肯定是善的,而被統治階級的人性,一部分肯定是惡的,一部分雖“有善質而未能善,”必須由統治階級加以教化,才可以達到善的地步,這完全是站在地主階級代言人立埸上說的,所以是絕對不正確的。同時,他又進一步說“民之號,取之瞑也”、認為民是“萌而無識的”,必待王教而後有知識,王是以“承天意以成民之性”為自己責任的。這就是說,“萬民之性”,都是愚昧無知,必須有待於天生的王者上承天意來統治和加以教化,而“萬民”也必須服從王者的統治。這樣便把“大一統”的封建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地位;絕對合理化了。這種說法,把孟子所說的“人皆可以為堯舜”,以及荀子所說的“塗之人皆可以為禹”的古代平等思想,完全否定了,這是絕對荒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