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南宋初期思想學術狀況(1 / 2)

南宋的學術是逐漸繁榮起來的。在南宋初,還是處於戰爭時期,政治不穩定,經濟遭破壞,人民顛沛流離,知識分子同樣缺乏安定的治學環境,學術發展的條件不充分。當時雖有程頤的弟子尹焞,楊時等在傳播程氏道學,楊時教授於東南,影響尤大,但基本上是承前啟後,還談不上發展。胡安國之子胡宏首開湖湘學派,亦傳程氏之學,胡安國的《春秋傳》為理學之下刊經典。張九成以禪理闡述理學思想,朱震傳象數之學,撰《漢上易傳》為象數學名著。但總的來說,此時還是一個學術相對沉寂的時期。此時的學術上的鬥爭,與政治和朝廷人事關係交織在一起,單線進行:圍繞著推崇與禁止程氏學的問題,有兩次崇程氏學和兩次禁程氏學,前者在趙鼎任宰相時,後者在趙鼎罷相之後。

南宋初崇程氏學,是北宋“元佑黨禁”後的一種反彈。徽宗崇寧二年(公元1102年)在奸相蔡京的主持下,立“元佑黨籍”,士人九十八人列入黨籍,受到罷斥,並刻石立碑,示不複用,史稱“元佑黨禁”。

道學家程頤也被列入黨籍,其學術被斥為“邪說”,遭到禁止。靖康之變後,隨著蔡京父子的敗亡,元佑黨禁漸弛。南宋高宗紹興元年(公元1131年)下詔褒贈程頤為直龍圖閣,為其恢複名譽。但在這個褒贈程頤的製詞中,對當時“竊其名以自售”的“浮偽之徒”有所斥責,以示區別。在此之後,趙鼎兩次出任宰相,都尊崇程頤之學。

“鼎素重伊川程頤之學,元佑黨籍子孫,多所擢用。”(《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八十六)“趙忠簡為相,尹和靖(焞)以布衣入講,士大夫多稱托伊川門人進用。時號‘伊川三魂’:鼎為‘尊魂’,(王)居正為‘強魂’,楊時為‘還魂’,言時死而道猶行也。”(《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八)這當中也有真假混雜的現象。“趙鼎素尊程頤之學,一時學者,皆聚於朝。然鼎不及見頤,故有偽稱伊川門人以求進者,亦蒙擢用。”(《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八十八)這種現象,自然為主張禁止程頤之學者提供了口實。所以,在趙鼎兩次罷相之後,出現了兩次禁程頤之學的事件,一次是在張浚獨任宰相時,一次是在秦檜獨任宰相時。這兩次禁程頤之學又有所不同,前者禁得並不徹底,而且也允許不同意見進行辯論;後一次才是徹底的禁。

紹興六年(公元1136年)十二月,趙鼎第一次罷相。其後就發生了關於程頤之學的爭論。其中有三種意見,以陳公輔,胡安國,呂祉三人為代表。左司諫陳公輔上疏,指責“在朝廷之臣”(實指趙鼎),“輒以私意取程頤之說,謂之伊川學,相率從之。是以趨時競進,飾作沽名之徒,翕然胥效,倡為大言,謂:‘堯,舜,文,武之道,傳之仲尼,仲尼傳之孟軻,孟軻傳之程頤,頤死無傳焉。’狂言怪語,淫說鄙喻,曰:‘此伊川之文。’幅巾大袖,高視闊步,曰:‘此伊川之行也。’‘能師伊川之文,行伊川之行,則為賢士大夫,舍此皆非也。’”在這裏陳公輔不但批評了程頤之徒,而且批評了程頤之學本身,特別是道學家們的“道統”論。陳公輔還進一步指出:“臣謂使頤尚在,能了國家事乎取頤之學,令學者師焉,非獨營私植黨,複有黨同之弊,如蔡京之紹述。且將見淺俗僻陋之習,終至惑天下後世矣。”因此,他要求將“群臣中有為此學”者,“皆屏絕之”。對這個奏疏,宰相張浚代批旨說:“士大夫之學,宜以孔,孟為師,庶幾言行相稱,可濟時用。”(《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一百七;又見《道命錄》卷三)這就是說,有孔,孟之學就行了,不必講什麼程氏之學。這個以高宗的名義發布的旨意,是支持陳公輔奏疏的。

陳公輔這個奏疏公布之後,提舉萬壽觀兼侍讀胡安國立即上疏反駁。他說:“孔,孟之道久矣,自程頤始發明之,而後其道可學。而至今使學者師孔,盂,而禁不得從頤之學,是入室不由戶也。”胡安國這裏首先辯護的,正是“道統”論;這裏不但批駁了陳公輔,而且駁了聖旨。他還稱頌了程氏兄弟及邵雍,張載,“皆以道德名世,公卿大夫所欽慕而師尊之”,要求“下禮官討論故事,加此四人封爵,載在祀典”,並且“裒其遺書,以羽翼六經,使邪說不得作,而道術定矣。”(同上書,卷一百八;又見《道命錄》卷三)都督府(時張浚開都督府於建康)參議軍事呂祉的意見,與陳公輔,胡安國各有不同。他上疏認為,六經加上《中庸》七篇,“自漢室至本朝,上所教,下所學,鴻儒碩學,端亮閎偉之士,接武於時,何嚐不由此道豈特程頤而後傳也。”可見他是不同意“道統”說的。但是,他對程頤還是有所肯定的,“臣竊詳程頤之學,大抵宗子思《中庸》篇,以為入德之要。《中庸》曰:‘君子之中庸時中。’程頤之所以得也。”呂祉著重指責的是那些“近世小人”,他們看到程頤之學稍傳,其徒楊時“名動一時”,於是就“變巾易服,更相汲引,以列於朝。則曰:”此伊川之學也。‘其惡直醜正,欲擠排之,則又為之說曰:‘此王氏之學,非吾徒也。’號為伊川之學者,類非有守之士,考其素行,盍小人之所不為。“例如,瑞安(今浙江省瑞安縣)知縣李處廉,”專事貨賂,交結權貴,取程頤文並雜說,刊板作帙,遍遺朝士。朋比交口稱譽,謂處廉學伊川。“這個李處廉已犯貪汙罪入獄。這都是所謂”小人之中庸而無忌憚者也。(同上這次爭論發生在張浚當宰相的時候,張浚雖然支持陳公輔的意見,但他還是允許不同意見發表。而且他對程頤的門人也不是采取一概排斥的態度,對待尹焞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原來在趙鼎未罷相之前,曾由範衝推薦,召尹焞到臨安來做經筵講官。尹焞行到九江,得知陳公輔請禁程頤之學,就停止不前,上書辭命,說:“學程氏學者,焞也。”於是,張浚就向高宗繼續推薦尹焞。說他在任川陝宣撫處置大使時,得知尹焞拒不接受劉豫父子偽命,長途跋涉,逃到四川。他曾接見過尹焞觀其所學所養,誠有大過人者。“建議高宗降旨讓尹焞迅速就道,來臨安任職。(同上)與此相比,秦檜的做法就大不一樣了。他是把程氏之學作為一種罪名,用來排除異己,打擊原來趙鼎所信用的人物的。這種打擊是從高閌開始的。高閌原是趙鼎一派人物。趙鼎因”和議“問題與高宗,秦檜不合而被罷相(第二次罷相)後,高閌也被斥閑住。在屈辱的紹興“和議”實現以後,高宗,秦檜為了粉飾升平,決定恢複太學(大學的地址正在嶽飛的故宅),並起用高閌做國子司業。高閌賣力地做了此事之後,在紹興十四年(公元1144年)二月上表,請高宗視察太學。他的這個舉動,受到了抗戰派胡寅(胡安國之養子)義正詞嚴的斥責。胡寅在給高閌的信中說:“及見請視太學之表,寅心惕然,不意閣下有所請而有斯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