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亮、葉適在同朱熹、陸九淵的論爭中,通過自己的教育實踐,建立起獨具特色的教育方法,形成特有的學風,充實和豐富了我國古代教育經驗的寶庫。
(一)學以致用,立的放矢
學以致用是陳亮、葉適等人事功學派教育方法和學風的基本特色。
以朱熹、陸九淵為代表的理學教育基本上是教人涵養心性,以求“內無妄思,外無妄動”,達到“存天理,滅人欲”的道德修養目的。理學教育是以自我道德完善為中心的,基本的教育方法是修心養性。
朱熹提倡“半日靜坐,半日讀書”,陸九淵更主張直接“體悟本心”,都是著重於做內向的治心工夫。朱熹雖然強調讀書窮理,並積累了豐富的讀書經驗,也因此與陸九淵的為學之道產生嚴重的分歧,但朱熹常常把讀書作為領悟先驗之理的橋梁和涵養德性的輔助手段。朱熹和陸九淵的基本教育方法表麵上極端對立,實質上是大同小異,或異曲同工的。而陳亮、葉適在教育方法論上同朱、陸的分歧卻是原則性的、不可調和的。這一點連朱熹本人也直言不諱地承認:“江西之學(指陸九淵心學)隻是禪,浙學(指陳、葉事功學派)卻專是功利。禪學,後來學者摸索,一旦無可摸索,自會轉來。若功利,學者習之便可見效,此意甚可憂!”又說:“陸氏之學雖是偏,尚是要去做個人;若永嘉、永康之說,大不成學問!不知何故如此?”清代學者對這一學術思想史上的公案有過比較清醒的認識和客觀的評述。例如:全祖望在《宋元學案·水心學案序錄》中說:“乾淳諸老既歿,學術之會,總為朱、陸二派,而水心鴗鴗其間,遂稱鼎立。”黃宗義在《宋元學案·象山學案案語》中曾以親身體會朱、陸之爭有過生動的敘述:“昔先子嚐與一友人書:子自負能助朱子排陸子與?亦未曾知朱子之學何如,陸子之學何如也?假令當日鵝湖之會,朱、陸詰難之時,忽有蒼頭仆子曆階升堂,陸子而毆之曰,我以助朱子也,將謂朱子喜乎?
不喜乎?定知朱子必將撻而逐之矣。”因此,隻有全麵了解學術思想史上朱、陸之爭及朱、陸與陳、葉之爭的不同實質,才能更好地把握陳亮、葉適等事功派學者在教育方法和學風上的特點。
陳亮同葉適在教育方法和學風上也有某些差異,但基本學術方向上可稱互為同調,“左袒非朱,右袒非陸”實是陳、葉的共同方向。
這正是形成他們教育方法和學風特點的內在因素。
陳亮、葉適都反對朱、陸所提倡的靜坐默想、閉門讀書、涵養心性、空言道德的內求方法,認為心性之說本是道學家們無根無據的主觀臆造,更無補於匡時救世,使學者徒尚空言,不理實事,整日閉目合眼,精神朦朧,消磨才智,虛耗年華。他們堅持向外求索的道路,教誨生徒在實事實學上用功夫,即一切就實事上理會,對當前現實和曆史上的治亂興衰、成敗利鈍之跡,以及典章製度,都詳加考訂,務求能通古今之變,以施於實政。黃宗義在《宋元學案·艮齋學案》按語中說:“永嘉之學,教人就事上理會,步步著實,言之必使可行,足以開物成務。”這正是陳亮、葉適等人事功學派在教育思想上的共同特點。陳亮認為,古人講格物致知就是要在事物中考察必然之理、當然之事。他說:“道之在天下,何物非道,千塗萬轍,因事作則。”葉適也認為:“君子不以須臾離物也。夫若是,則知之至者,皆物之驗也。
一有不知,是吾不與物皆至也。物之至我,其緩急不相應者,吾格之不誠也。古之聖人其致知之道有至於高遠而不可測者,而世遂謂之神矣,而不知其格之者至,則物之所以赴之速且果,是固當然也。”聖人也是由格物,達到一定程度,便掌握了事物必然之理,就能料事如神,並非有先驗之理,先見之明。離開實際事物,便無法得到實學,獲得真知。
葉適已覺察到感性認識與理性認識的關係,明確提出了“內外交相成”的思想。他說:“按《洪範》:耳目之官不思而為聰明,自外入以成其內也。思曰睿,自內出而成於外。古人未有不內外交相成而至於聖賢。”“耳目”與“思”功能不同,但沒有高低主從之分。耳目之官管感性認識,接受外界刺激,“自外入以成其內”;心思管理性認識,對外界刺激進行內部加工並作出相應的反應,“自內出而成於外”。葉適批判了理學家朱熹和心學代表陸九淵“專以心為宗主”的唯心主義思想,指出:“專以心為宗主,虛意多,實力少,測知廣,凝聚狹,而堯舜以來內外交相成之道廢矣。”在葉適看來,在“內外交相成”的認識過程中,耳目之官所實現的感性認識是更為重要的,“夫欲折衷天下之義理,必盡考詳天下之事物而後不謬”。這樣,陳亮、葉適從認識論的基本問題,即認識的來源和感性認識與理性認識的關係上,為事功學派的教育理論奠定了基礎。
陳亮、葉適認為,“學以致用”的原則不僅是學習知識、掌握藝能的唯一目的和基本途徑,而且是驗證知識、鞏固藝能的唯一方法和基本原則。陳亮指出:“人才以用而見能否,安坐而能者不足恃也。”他認為,文應當以處世之才為標準,武應當以料敵之智為標準,人的才智運用於實際得到了驗證,才算真才智,而不能隻從形式上、名義上判斷有無才智。葉適也認為,評價人的智識藝能,不隻看言論或表麵文章,更要看於事功上能否處處見實效,“忠信孝,必修於家,必聞於鄉;材智賢能,必見於事,必推於友”。據此,葉適明確提出教育教學必須貫徹“立的放矢”的原則。他說:“昔者人所行之事,與其人所立之論,尚為不遠。論立於此,若射之有的也,或百步之外,或五十步之外,的必先立,然後挾弓注矢以從之,故弓矢從的,非的從弓矢也。”這個“的”就是匡時救世、興功立業。“立的放矢、弓矢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