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的一般概說
隨著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出現了大量的剩餘勞動力,而且開始由“隱性”轉為“顯性”。據有關部門統計,20餘年來,雖然有2億多農村勞動力通過多種途徑實現了轉移,但目前仍有剩餘勞動力15億人,近三分之一的農村勞動力處於就業不充分狀態。近年來,出現了大規模的農村勞動力轉移現象,文中將著重對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成因與對策進行分析。
一、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成因與對策分析
1.成因分析。
有的學者把我國人口基數大、增長速度快、人多地少等人口因素,勞動生產率不高也看作是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原因,作者不同意這種看法。因為人口因素,勞動生產率因素是產生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原因,是剩餘勞動力轉移的前提。作者認為產業結構、消費結構、收入差距等因素才是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主要原因。
(1)產業結構因素。產業的發展有其一般規律,從曆史上產生的三次產業革命看,產業發展的總體趨勢是沿著“農業→輕工業→基礎產業→重工業→高附加值加工工業→現代服務業和知識經濟”一步一步不斷發展。
英國經濟學家克拉克在威廉·配弟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深入分析研究了就業人口在三次產業中分布結構的變動趨勢後,得出克拉克威廉·配弟定理。定理指出,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均國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勞動力首先由第一次產業向第二次產業移動,當人均國民收入水平進一步提高時,勞動力便向第三次產業移動。而後庫茲尼茨又對克拉克威廉·配弟定理進行了深化,闡明了勞動力和國民收入在產業間分布結構演變的一般趨勢。他把三次產業分為“農業部門”,“工業部門”,和“服務部門”,得出結論:
①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時間的推移,農業部門實現的國民收入在整個國民收入中的比重以及農業勞動力在全部勞動力中的比重不斷下降。②工業部門勞動力的相對比重大體不變或略有上升。③服務部門的勞動力相對比重幾乎在所有國家都是上升趨勢,但是,國民收入的相對比重卻未必和勞動力的相對比重的上升趨勢是同步的。我國的產業結構發生了轉換,農業已不再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主導產業,第二、三次產業占據了主導、支配地位。尤其是第三次產業的發展勁頭更是迅猛,從而導致了第一次產業從業人員比重下降,並不斷地轉向第二、三次產業。
(2)收入因素。收入因素主要包括城鄉收入差距和工農收入差距兩個方麵。勞動力轉移的主要動機就是尋求更高的收入。長期以來,工農產品之間存在著不平等的“剪刀差”,再加上農產品的附加值低等因素便形成了工農之間的利益級差。很多勞動力脫離農業並非是因為勞動生產率提高排擠了勞動力,而是因為這種利益級差的存在。它驅使大量的勞動力由農業轉向其他產業。
除了工農之間,城鄉之間也存在著明顯的收入差距,而且有不斷擴大的趨勢。1985年城鎮居民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19倍。1990年城鎮人均收入是農村人均收入的22倍,到了2002年則擴大到35倍。值得注意的是農民收入中有40%是實物性收入,現金收入隻占到60%左右,而城鎮居民收入是可支配的純收入。況且城鎮居民收入中還有部分未納入統計範圍,比如住房、教育、衛生等各種福利。由此看來城鎮居民收入遠遠高於農村居民收入。這種懸殊的收入差距自然成為勞動力由農村向城鎮轉移的基本動力。
(3)其他因素。以上主要是從經濟學角度來分析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成因,但這不夠全麵,因為勞動力轉移是個複雜的社會現象。宏觀上不僅受到經濟因素的影響,還要受到社會、政治、製度、法律、環境、資源等因素的影響;微觀上,個人的素質、心理、民族、婚姻、親情等因素也影響到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這些因素也就是哥瑞韋斯和琳內曼在他們創建的人口遷移模型中所指出的不可交換商品。他們認為人口遷移研究中,首先要區分可交換商品與不可交換商品,後者主要包括氣候、自然條件、社會環境、生活質量等非經濟因素。人們為追求這些不可交換商品的滿足程度,追求高生活質量和舒適程度,才使得人口發生轉移。
2.對策分析。
以上分析了我國農村剩餘勞動力發生轉移的主要原因,下麵筆者將在此基礎上來進行對策分析。
(1)把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與農村工業化結合起來。
農村工業化是指以現代化的成果去改造農村中的農業及其他產業為出發點,實現區域工業化的協調進步,旨在推動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雙重提高。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一般規律是先由第一次產業向第二次產業轉移,進而再向第三次產業轉移。一般來說,這一過程與城鎮化的過程是同步的,但農村人口向現有城市的轉移不是城鎮化的唯一出路。因為工業不是城市所特有的,農村也可以發展工業。發展鄉村工業更符合我國當前實際。由於土地製度、戶籍製度等因素的限製,大部分農村勞動力的轉移或是“兼業型”即“農忙務農,農閑務工”,或是“離土不離鄉”。城市中目前存在大量的失業人口。據統計,到2000年為止,城鎮中有1930多萬人處於低保狀態,1600多萬下崗人員麵臨重新就業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