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的整頓,自文科起。舊教員中如沈尹默、沈兼士、錢玄同諸君,本已啟革新的端緒;自陳獨秀君來任學長,胡適之、劉半農、周豫才、周豈明諸君來任教員,而文學革命、思想自由的風氣,遂大流行。理科自李仲揆、丁巽甫、王撫五,顏任光、李書華諸君來任教授後,內容始以漸充實。北大舊日的法科,本最離奇,因本國尚無成文之公私法,乃講外國法,分為三組:一曰德日法,習德文日文的聽講;二曰英美法,習莢文的聽講;三曰法國法,習法文的聽講。我深不以為然,主張授比較法,而那時教員中能授比較法的,止有王亮疇、羅鈞任二君。二君均服務司法部,止能任講師,不能任教授。所以通盤改革,甚為不易。直到王雪艇、周鯁生諸君來任教授後,始組成正式的法科,而學生亦漸去獵官的陋見,引起求學的興會。

我對於各家學說,依各國大學通例,循思想自由原則,兼容並包。無論何種學派,苟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尚不達自然淘汰之運命,即使彼此相反,也聽他們自由發展。例如陳君介石、陳君漢章一派的文史,與沈君尹默一派不同;黃君季剛一派的文學,又與胡君適之的一派不同;那時候各行其是,並不相妨。對於外國語,也力矯偏重英語的舊習,增設法、德、俄諸國文學係,即世界語亦列為選科。

那時候,受過中等教育的女生,有願進大學的;各大學不敢提議於教育部。我說:一提議,必通不過。其實學製上並沒有專收男生的明文;如考時有女生來報名,可即著錄;如考試及格,可準其就學;請從北大始。於是北大就首先兼收女生,各大學仿行,教育部也默許了。

我於民國十二年離北大,但尚居校長名義,由蔣君夢麟代理,直到十五年自歐洲歸來,始完全脫離。

我六十一歲至六十二歲(十六年至十七年)任大學院院長。大學院的組織,與教育部大概相同,因李君石曾提議試行大學區製,選取此名。大學區的組織,是摹仿法國的。法國分全國為十六大學區,每區設一大學,區內各種教育事業,都由大學校長管理。這種製度優於省教育廳與市教育局的一點,就是大學有多數學者,多數設備,決非廳局所能及。我們為心醉合議製,還設有大學委員會,聘教育界先進吳稚暉、李石曾諸君為委員。由委員會決議,先在北平(包河北省)、江蘇、浙江試辦大學區。行了年餘,常有反對的人,甚至疑命名“大學”,有蔑視普通教育的趨勢,提議於大學院外再設一教育部的。我遂自動的辭職,而政府也就改大學院為教育部;試辦的三大學區,從此也取消了。

我在大學院的時候,請楊君杏佛相助。我素來寬容而迂緩,楊君精悍而機警,正可以他之長補我之短。正與元年我在教育部時,請範君靜生相助,我偏於理想,而範君注重實踐,以他所長補我之短一樣。

大學院時代,院中設國際出版品交換處,後來移交中央研究院,近年又移交中央圖書館。

大學院時代,設國立音樂學校於上海,請音樂專家蕭君友梅為校長(第一年蕭君謙讓,由我居校長之名)。增設國立藝術學校於杭州,請圖畫專家林君風眠為校長。又計劃第一次全國美術展覽會,但此會開辦時,我已離大學院了。

大學院時代,設特約著作員,聘國內在學術上有貢獻而不兼有給職者充之,聽其自由著作,每月酌送補助費。吳稚暉、李石曾、周豫才諸君皆受聘。

我於六十一歲時,參加中央政治會議,瞥與吳稚暉、李石曾、張靜江諸君提議在首都、北平、浙江等處,設立研究院,通過。首都一院,由大學院籌辦,名曰國立中央研究院。

十七年開辦,我以大學院院長兼任中央研究院院長。我離大學院後,專任研究院院長,與教育界雖非無間接的關係,但對於教育行政,不複參與了。

據《宇宙風》第55、56期(1937年12月、1938年1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