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深入開展“掃黃打非”鬥爭,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堅決整治非法出版活動,堅決封堵收繳各類非法出版物。切實加強著作權保護,嚴厲打擊各種侵權盜版行為,為新聞出版業大發展大繁榮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繼續實施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文化環保工程,營造有利於未成年人成長的良好文化環境。
四、保障措施
(一)製度保障
始終堅持黨對新聞出版工作的領導權,牢牢把握正確的新聞出版導向。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充分發揮新聞出版戰線各級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廣大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建立健全教育、製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加強督促檢查工作,確保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到實處。加強新聞出版行業協會建設,指導行業協會積極履行相關服務功能。
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加強對新聞出版業發展方向、總量、結構和質量的宏觀調控,有效避免低水平重複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新聞出版統計製度,完善統計指標體係,提高統計質量。
積極推動和參與新聞出版(版權)領域法律法規的修訂製訂。完善出版年檢登記、書號管理和重大選題管理等製度,形成科學有效的管理製度體係。加強依法行政,更新管理理念,規範工作程序,創新手段方法,提高行政效能。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管,規範執法行為。深入開展法製宣傳教育,繼續做好普法工作。
堅持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綜合運用法律、行政和經濟手段,切實加強對新聞出版活動和出版物市場的監管,依法規範出版單位、印刷複製單位和出版物發行單位的經營行為,打擊侵權盜版行為,優化知識創新的環境,創建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市場發展環境。
(二)政策保障
落實好中央和國務院《文化體製改革試點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規定(試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文化建設的意見》,國務院《關於支持文化事業發展若幹經濟政策的通知》《文化體製改革試點中經營性文化事業轉製為企業的規定(試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寧夏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幹意見》《文化產業振興規劃》《全麵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文化體製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製為企業和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兩個若幹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以及《新聞出版總署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同促進寧夏新聞出版業發展的合作協議》,《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文化體製改革的意見》(寧黨發[2008]41號)《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於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意見》(寧黨發[2008]42號)《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文化產業發展若幹政策意見的通知》(寧政發[2009]8號)等產業政策和文件精神,製定、實施地方產業政策和指導性文件;鼓勵和支持新聞出版企事業單位規模化、集團化發展;在國家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鼓勵社會資金以多種方式投入新聞出版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將資源優勢轉換成產業優勢;扶持和發展一批有示範和帶動作用的重點項目、重點品牌。
(三)人才保障
大力實施人才興業戰略,建立人才激勵機製,優化人才流動機製,以懂經濟、會經營、善管理的人員為對象,集聚一批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黨政領導人員,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培養造就一批推動新聞出版業科學發展的創新型人才、複合型人才、外向型人才和科技型人才,形成一支門類齊全、結構合理、梯次分明、素質優良的新聞出版工作者隊伍。自治區級行業領軍人才30名左右,全國行業領軍人才10名左右。認真貫徹《寧夏人才隊伍建設“十二五”規劃》,充分發揮各類人才在新聞出版事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資金保障
落實支持新聞出版業發展的經濟政策。認真貫徹落實推動新聞出版業改革發展的一係列優惠政策,結合實際製定相關配套措施,充分發揮政策對新聞出版業發展的引導、激勵和保障作用。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出版專項資金、農家書屋可持續發展資金、文化產業引導資金等財政資金對新聞出版業發展更大的支持。加強新聞出版項目庫建設,強化對重大項目的扶持。
鼓勵版權創造,爭取資金扶持。加大對版權工作的資金投入,爭取政府、企業對版權工作的專項資金,並設立版權專項資金,主要用於版權保護、版權宣傳培訓、版權戰略研究與實施、版權試點示範培育工程等工作;對在版權創意方麵獲得自治區及以上獎項的單位或個人給予資金獎勵;對動漫、計算機軟件等作品登記單位或個人給予補貼。實施版權“走出去”戰略,不斷拓寬版權輸出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