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教學的理論原理和方法原理(教學論)(5)(1 / 3)

感覺是所研究的物體和現象的某些性質在學生意識中的反映,這些性質是直接作用於人的感覺器官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感覺通常分為視覺、聽覺、觸覺和嗅覺。感覺在認識和積累所學教材的事實方麵起著巨大的作用。例如,為了在講授《浮力》這個題目時積累事實,教師可以繼續進行自己的推理論斷並演示一些實驗,使學生的有關感覺(聽覺和視覺)動作起來。比如,他可以使學生注意,圓木有時浮在水麵,但有時也會沉入水底(如果浸透了水)。金屬條放到水裏就沉底,但是用同一種金屬製造的容器卻浮在水麵上。

學生對所要認識的物體和現象的知覺,是從感覺直接得來的。

知覺是所研究的物體和現象的各種特征和性質直接作用於感官的綜合反映。在上述的例子裏,學生得到的知覺是不同形狀的物體的漂浮現象:有的物體浮在液體裏,有的則沉入液體底部。

在感覺和知覺的基礎上形成表象。表象是留在學生意識(記憶)中的有關物體和現象的形象(外部的特征和性質)。列寧寫道,事物存在於我們意識之外,我們的知覺和表象都是事物的形象,我們耳聞目睹以及通過接觸等等感覺到的周圍現實中的各種物體和現象,都是知覺過程的刺激物。感官同這些物體和現象剛一停止直接的聯係,感覺和知覺也就立即中斷。可是表象卻以知覺到的物體和現象的映象形式保存下來。表象不外乎是以往的感覺和知覺在人的意識中的再現,表象的刺激物是言語和思想。言語和思想引起映象即表象的再現,使過去有關的知覺留在大腦中的反應的痕跡重新活躍起來。

在教學中具有重大意義的是,使學生對所要認識的物體和現象形成比較清晰的和完整的表象。例如,在對實驗進行觀察的基礎上學習《浮力》這個題目的時候,學生如能形成下述的表象就很好:

所有木質物體都會漂浮;2)所有放進液體裏的金屬條都會沉底金屬容器能浮起來;4)所有浸入液體的物體都會排除這種液體的一部分。

這些表象對學生來說意味著什麼呢?它們不外乎是知識的個別形式,是學生所要學習的物體和現象的外部性質和特征在他們意識中的反映。從這個意義上說,表象是知識的低級形式,是感性的。然而認識的主要任務是揭示原因和結果,即揭示現象的本質。從理論上掌握所要研究的對象,就在於認識這個對象的本質,也就是揭示所要認識的現象的原因,並揭示作為這些現象的基礎的科學規律性。

因此,學生認識活動的下一階段即高級階段,是把感性材料(知覺和表象)進行加工來形成科學的概念。

概念和表象有本質的區別。表象帶有感性的、具體的和個別的性質,它含有的物體和現象的特征和性質既有本質的,也有非本質的。表象隻是它們在人腦中的映象,是由認識者本身決定的。但概念隻包含物體和現象的本質特征,隻揭示它們的因果關係,同具體的人的主觀知覺和表象無關。概念由符合實際的所有特征組成,可以供任何人去思考。在邏輯學上,概念被認為是思維的一種形式,它反映著物體和現象的一般的而且是最本質的特征。但在教育學上,對概念的實質所下的定義稍有不同。教育學把概念理解為科學知識的一種形式,它概括地揭示了所研究的物體和現象的最本質的、規律性的特征,它有十分明確的表達方式。概念更深刻地反映所要學習的物體和現象,因而成為從理論上掌握這些物體和現象的一種方式和手段。維果茨基寫道,隻有拿著概念這把鑰匙來看待世界的人,才能打開存在於外部能見度以外的各種現象深刻聯係著的整個世界,打開每一現實領域的內部關係和各個現實領域相互間的錯綜複雜關係的世界。

使學生的知識達到概念的水平,並提高成為概念的本身,這是一個極其複雜的過程。這就要求學生完成一種特殊形式的認識活動。

例如,薩馬林指出,聯想(概念--作者注)是在活動(當然不隻是物質方麵的,而且還有智力方麵的)中形成的。關於形成概念時的智力活動的特點,塔雷季娜也有過論述。她指出:“映象永遠是某些活動的結果,即活動的產物。知覺作為感性的映象,是各種感覺活動的結果,是‘感覺到’的產物。概念是各種思維活動的產物。”思維是認識活動的抽象形式,既包含理解所學的教材,又包含概括理解的結果和形成科學概念:結論、定律、定則等等。當然,理解和概括所學的教材要以感性認識為根據,但同時要求從所學現象的具體特征中引出某種抽象的東西來,就這些特征的原因和結果作出“經過思考”的解釋,揭示這些特征的本質方麵。要做到這一點,就要借助於比較、分析、綜合和形成概念這些思維的活動。借助於思維的活動就能做到理解感性的表象,突出所學的現象和物體的重要特征(原因),並加以概括。這正好用我們提到的講授《浮力》這個題目作例子來說明。教師在揭示這個定律的本質時,可以啟發學生把他們觀察到的各種現象進行比較和分析。這樣,他們就能斷定物體的“浮”和”沉”決定於物體的質量:幹的木頭浮起來,濕的木頭沉下去,金屬塊沉底,金屬容器卻能漂浮,等等。可是,同一種物體處在不同狀態和具有不同形狀的時候,就有時懸浮在液體當中,有時漂浮在液體表麵,這是什麼原因呢?為了尋找這個問題的答案,教師可以讓學生注意下述的現象:把任何一個物體放進液體,容器裏的液麵都會升高,而如果波麵本來已經高到容器的口上,這時液體便會溢出。現在就來開始分析這種現象。的確,為什麼各種物體放進液體的時候,容器裏的液麵總是升高,有時甚至從口上流出來呢?直接觀察這種現象是揭示不出它的原因的。學生都在“暗中思索”,想搞清楚它的原因。有些學生會發表意見說,把物體放進液體就是對液體施加壓力,結果就把液體從容器裏“排擠出去”。但是,既然不是所有物體都會沉入液體內部,有些物體還會漂浮,那麼,液體顯然也在對放進的物體進行推出的作用。這種作用力,恰恰就是有些物體在液體裏漂浮,而另一些物體沉底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