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經濟區
一、經濟區與行政區的關係
經濟區有部門經濟區和綜合經濟區。這裏所論述的是綜合經濟區。經濟區(綜合經濟區)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在地域上客觀存在的(或正在形成中的)空間表現形式;社會主義經濟區是按照一定的科學區劃原則,根據地域經濟形成條件和基礎,從建立合理的經濟體係要求出發,全麵考慮工業、農業、交通運輸業、郵電通信業、城鎮居民點的有機聯係和綜合發展,即按區域經濟形成發展規律所劃分的各級經濟區劃體係。它是擬定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城鎮居民點合理布局的重要依據,也是郵電合理布局的依據。
社會主義經濟區是以馬克思主義的社會勞動地域分工為其理論基礎的。通過經濟區的劃分和擬定,可以判明全國各地區在勞動分工中的地位,揭示各地區生產發展的條件和特點,指明各地區經濟發展方向和區內合理的經濟結構,分析與確定區內已形成或將形成的經濟中心及其在區內的地位或作用,明確各主要經濟中心與其周圍地區的合理經濟聯係,並指出地區經濟發展的主要問題及其關鍵措施,從而為製定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區域規劃、生產合理布局等提供基本依據。
很顯然,經濟區劃與行政區劃在其性質和任務上都是各不相同的。一般地說,經濟區劃的性質主要是經濟性的,主要任務是為全國和各地區因地製宜地規劃和發展經濟生產力提供基本的依據;而行政區劃的性質,則主要是行政性的,其主要任務是為了行使國家職權(盡管它也有經濟性的管理任務),是屬於上層建築的範疇。但兩者具有十分密切的聯係,這種聯係主要表現在它們的一致性上。經濟區劃盡管是以經濟原則為基礎的,但在其具體的劃分和實踐活動中,必須強調行政區劃的完整性和盡可能地一致性。特別是在我國社會主義條件下,按照經濟原則所劃分的經濟區,很可能成為建立新的行政區劃的基礎。政治是經濟的集中喪現,社會主義經濟建設,要按照經濟規律辦事,就必須充分體現這一基本要求;更何況在我國行政區劃的演變過程中,兩者一直有著密切的關係。
二、經濟計劃的目的和原則
社會主義國家是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包括部門經濟計劃和地區經濟計劃兩個方麵。沒有部門經濟計劃,就不能正確地解決部門之間的比例關係,但隻有部門經濟計劃而沒有地區經濟計劃,則不能從各地區複雜的具體條件出發,充分發揮地區優勢,因地製宜下達國家任務,因而不能達到最佳的經濟效果。
通過經濟區劃,在大量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摸清各地區發展生產的條件和特點,揭示各地區自然資源和社會經濟的優勢,明確各地區在勞動地域分工中的地位和作用,就能為製訂國民經濟計劃和區域規劃,提供科學依據。
在社會主義條件下,要實現郵電企業布局合理和郵電網路暢通無阻,發揮郵電最大經濟效益,滿足國家和人民的需要,就應實行按經濟區發展郵電企業和組織商品流通。根據我國具體情況,參照國外經驗,經濟區可以劃分為三級,大經濟區(幾個省、自治區的組合,相當50年代劃分的經濟協作區)、基本經濟區(相當於目前的省、自治區)和基層經濟區(省、自治區內的經濟區)。
經濟區劃的原則,是人們對經濟區的形成、發展變化規律認識的理論概括,是運用客觀規律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服務的手段。由於人們對客觀規律的認識有一個逐步深化的過程,因而目前在學術界中提出的經濟區劃原則還存在一定局限性,必須通過實踐,不斷加以完善。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結合以往的經驗,經濟區劃的原則大致可以歸納為以下五條。
(—)經濟區劃與經濟中心吸引範圍相一致
在經濟區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工業起著主導作用。作為工業生產基地的大城市,往往是各級行政、經濟計劃領導機構的所在地,也是交通運輸樞紐和科學技術文化教育的中心。大城市不僅在生產原料、燃料的供應和產品消費上與附近廣大地區形成了密切的聯係,而且對周圍地區的經濟發展起著組織領導和支援的作用,從而成為一定區域內的經濟中心。經濟區正是由許多大小不等的經濟中心及其吸引範圍所組成的。
經濟中心按其在區內的經濟地位、在經濟建設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吸引範圍等,可分為合區性的經濟中心和地方性的經濟中心。一般說來,全區性的經濟中心,必然是區內最大的綜合性工業城市、交通樞紐,也是政治、科學文化中心,對全區經濟的發展起著核心的作用,諸如東北區的沈陽,華北區的北京和天津,中南區的廣州和武漢,華東區的上海,西南區的成都和重慶,西北區的西安和蘭州等。
經濟區劃與經濟中心吸引的範圍一般來說應該是一致的,這就要求充分考慮經濟中心與吸引範圍之間久已形成的有機聯係,不能人為地割斷這種聯係。因此,經濟中心所吸引的範圍,往往就是經濟區的邊界。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因為經濟中心的吸引範圍往往是相互交錯的,不是用簡單的幾何線條可以勾劃出來的。例如,上海市是我國吸引範圍最大的經濟中心,幾乎與全國各地都有聯係,但卻不能因此而把與上海有密切聯係的所有省區都劃進一個經濟區。又如,河南省向來與華北各省市有著密切的聯係,但從印年代起,河南省就是武漢鋼鐵基地和中南各省煤炭的主要供應地,這是河南省劃進中南區的重要原因之一。可見,經濟區的劃分,還必須全麵地、綜合地進行考慮。
(二)專門化與綜合發展相結合
經濟區既不是單一的工業區或農業區,也不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區,而是專門化與綜合發展相結合的地域生產綜合體。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經濟區劃實質上就是製定各區的生產專門化與綜合發展的戰略規劃。
每個經濟區都是由多種生產部門所組成的。由於各地區的自然、技術、經濟、勞動力、曆史等條件不同,區與區之間相比,各有自己的優勢。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某些生產部門,在全國的勞動地域分工中,承擔著特定的任務。如東北區是以鋼鐵、機械、石油、化工為核心的國內最大的重工業基地,也是我國商品糧生產和林業生產基地,華北區既是我國最大的燃料動力工業基地,也是我國鋼鐵基地和棉花生產基地,華東區既是我國機械、電器、輕紡和化工生產基地,也是我國糧、棉、油、茶、絲、麻和水產的生產基地,等等。但是,經濟區內的專門化也不能片麵發展,必須與綜合發展相結合。
綜合發展的部門,一般是指區內自給性的生產部門,它是根據專門化部門的要求和區內經濟生活的需要而發展起來的多種部門,通過它使區內工、農、運輸、電信等之間以及其內部各部門之間,形成結構合理、比例協調的關係。可見,在經濟區內,專門化部門是核心,沒有它,就不能承擔全國勞動地域分工的任務;綜合發展則是基礎,沒有它,就難以保證專門化部門的正常發展。專門化與綜合發展是構成經濟區內不可分割的兩個側麵。
(三)先進地區與後進地區相結合。
我國是個地廣人多的發展中國家,各地區經濟發展很不平衡。為了使全國各地經濟都能得到迅速發展,生產布局不斷趨向平衡,必須讓先進地區帶動後進地區,這是經濟區劃必須考慮的原則之一。例如,華東區不僅有強大的經濟中心??上海市,而且有工農業都比較發達的江蘇、山東、浙江等省,這樣就可以通過區內的協作,帶動像福建、江西那樣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省。又如,西南區的四川省就負有支援經濟比較後進的西藏、貴州和雲南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建設的任務。
(四)經濟區劃與行政區劃相一致
我國各級行政機構不僅領導全體人民的政治生活,還有組織領導經濟建設的職能。為了使行政區的機構能夠對經濟區內的經濟發展進行有效的領導,各經濟區都應盡量保持行政區劃的完整性。
我國現有的省級行政區劃,有著悠久的曆史,經過了長期的發展和多次的調整,已基本上形成比較合理的省(自治區)內經濟係統和省(自治區)際經濟聯係,並可以作為國民經濟計劃管理的基本地域單元。把經濟聯係密切的各省(自治區)劃為大經濟區,使經濟區劃與行政區劃相一致,不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行的。
但也應指出,經濟區劃與行政區劃相一致的原則,決不是要求經濟區劃遷就行政區劃,相反,合乎客觀規律的經濟區劃,卻可以為逐步調整行政區劃提供科學依據。